刑事法律意見書范文(通用9篇)
刑事法律意見書范文(通用9篇)
導語:律師以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法律詢問,應當注意為咨詢者提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肯定、有法律依據的回答,為咨詢者的決策提供具體、明確、可靠的參考意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歡迎借鑒與閱讀!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1
致:XX人民檢察院:
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屬的委托,特指派我擔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趙某的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我們依法到貴院復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經過詳細的閱讀、仔細的研究和分析;同時,到看守所會見了本案被告人,認真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事實的看法及悔罪的態(tài)度。
(一)關于本案基本事實的法律意見
關于本案的基本事實,被告人趙某對及的行為及本案的基本事實并無異議。
(二)關于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法律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據被告人供述,他與被害人在案發(fā)之前沒有交集,案件發(fā)生時因為臨時起的沖突,而傷害被害人也并非本意,是在兩個人廝打過程中造成的傷害。對此辯護人懇請法院調查清楚本案的事發(fā)經過,而非結果定奪,并且對被害人趙某的供述和辯解給予采納。
(三)關于本案被告人趙某量刑情節(jié)方面的法律意見。
一、 辯護人認為本案中對被告人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是初犯并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和治安處分,所以對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二、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認錯態(tài)度極好,并有及時悔改的態(tài)度。本案應給予被告人從輕處罰。
以上是法律意見,望法院采納。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2
хх律師事務所接受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委托,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fā)生或存在的事實,以及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或хх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就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本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范圍如下:
1.根據хх律師事務所與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簽訂的《律師聘請協議》,хх律師事務所審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項后給出相應的法律意見,并給出最終法律意見。
(1)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2)хх公司(或企業(yè))出讓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
(3)本次收購協議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
(4)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2.хх律師事務所僅就與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有關事宜發(fā)表法律意見,不對有關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yè)事項發(fā)表意見。
本所就以下事項發(fā)表聲明:
1.хх律師事務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是基于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已向хх律師事務所承諾,хх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所有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均為真實可靠,沒有虛假、偽造或重大遺漏。對于хх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實性,хх律師事務所沒有再作進一步的核實。
2.хх律師事務所經過認真審核,證實所有副本材料、復印件和原件一致。
3.對于本法律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хх律師事務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會計師、評估師、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或其他單位出具的文件發(fā)表法律意見
4.本法律意見書僅作為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5.хх律師事務所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法律文件,隨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хх律師事務所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本法律意見作出任何解釋或說明。
7.хх律師事務所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相關事宜進行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鑒此,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хх律師事務所對相關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1.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具有受讓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2.хх公司(或企業(yè))具有出讓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主體資格。(理由,略)。
3.本次并購協議符合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理由,略)。
4.綜上所述,хх律師事務所認為: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收購雙方都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本次并購協議內容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存在影響хх公司(或企業(yè)或自然人)收購хх公司(或企業(yè))股權(或資產)的重大法律障礙。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3
xx女士:
您 好!
xx女士與其配偶婚姻糾紛一案,廣東可園律師事務所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作法律分析如下:
一、當事人確認的事實
(一)、女方希望維持婚姻關系;
(二)、雙方有兩個小孩,均不滿10歲,雙方都希望獲得小孩的撫養(yǎng)權;
(三)、雙方有自建住房一棟,現用于出租;
(四)、雙方有小轎車兩倆,但登記在男方父母或姐姐名下;
(五)、男方有吸毒史。
二、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guī)定: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新婚姻法修正為2年)。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根據女方的陳述及以上的規(guī)定,男方提出的離婚理由很難成立,法院存在駁回男方請求的可能性,為了增加勝訴的可能性,建議做以下準備:
(1)、證明雙方締結婚姻的感情基礎:如在戀愛過程中的贈送禮物、雙方的信件、等其他的人證、物證、書面錄音資料。
(2)、證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感情基礎:如目前雙方婚姻生活狀況,是否分居,鄰居對女方有利的證言,特別是男方父母要求維系婚姻關系的證言。
(二)、對子女的撫養(yǎng)以對子女的成長有利為原則。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guī)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2、一般情況下,如果有兩個小孩的,雙方對撫養(yǎng)權發(fā)生爭議的,法院會判決男女雙方各撫養(yǎng)一個小孩,但是,有證據證明一方對小孩的成長不利的除外。所以,建議女方作如下準備:
(1)、準備子女尚在二周歲之內的證據。
(2)、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的證據。
(3)、子女一直跟隨女方生活的證據。
(4)、女方工資收入相對穩(wěn)定的證據(有利于撫養(yǎng)子女)。
(5)、女方的學歷證明(有利于教育子女)。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質評價情況(有利于教育子女)。
(7)、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的證明。
(8)、男方對離婚存在過錯的證據。
(9)、其它子女隨母對其成長有利的證據(如女方親屬的支持,男方父母不具有照看小孩的證據等)。
(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平分,但會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果一方有轉移、隱藏、毀滅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證據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可以不分或少分。
1、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由以下構成:
(1)、 房產(需明確購房或建房的時間、地點;房產性質;房產購置時的合同價格或造價;購置支付房款的來源;房產證記載的產權人信息;房產有無其它抵押;該房目前實際居住人情況況。)
(2)、 存款。
(3)、 公司、企業(yè)的股權、股票。
(4)、 家具電器。
(5)、 貴重金屬、物品。
(6)、 車輛(汽車款型;牌照號;購買時間、有無貸款以及還貸情況、購買價值;目前車輛車籍所有人及實際使用人;目前車輛市值。)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4
XX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XX律師事務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批準、合法設立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從事法律服務資格的律師執(zhí)業(yè)機構,F本所應貴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師就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和江蘇A電訊公司買賣合同貨款糾紛案的相關問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事實依據:
1、江蘇A科技公司起訴貴司的《民事起訴狀》;
2、江蘇A電訊公司起訴貴司的《民事起訴狀》;
3、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xù)處理意見報告》;
4、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
5、貴司向X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出具的質保金《收據》;
6、貴司向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務費《收據》;
7、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稅發(fā)票。
8、雙方20xx年7月的對賬單。
二、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事由
江蘇A科技公司、江蘇A電訊公司訴貴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業(yè)經南京市X區(qū)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訴訟一審階段。
江蘇A科技公司訴稱:江蘇A科技公司一直向貴司供應手機及配套產品,貴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間的貨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貨,貴司應予歸還質保金20xx0元。綜上,貴司應合計返還其119580元。
為證明以上事實,江蘇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稅發(fā)票和一張售后服務費《收據》作為證據。
江蘇A電訊公司訴稱:江蘇A電訊公司在與貴司的長期業(yè)務往來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為質保金,F雙方已于20xx年終止了業(yè)務關系,貴司應返還其質保金10000元。
為證明以上事實,江蘇A電訊公司提交了貴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質保金《收據》一張作為證據。
據貴司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xù)處理意見報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議認為,貴司至今仍然無法將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證明雙方簽訂的為代銷合同還是購銷合同,由于貴司已認同來往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且已合法抵扣。若雙方繼續(xù)無法提供主合同,可能會對貴司扣留的貨物進行鑒定以明案情。
另查,據雙方對賬單顯示,貴司確有99580元貨款未與江蘇A科技公司結算;但根據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顯示,雙方對賬單確認的未結算余額99580元中已包含質保金20xx0元,且貴司仍占有庫存419臺手機,合同價為315140元。
目前,通過法院調解,A同意在不要求貴司返還庫存的前提下,以10萬元一次性解決貴司與其眾多關聯公司(還包括未進入訴訟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貨款糾紛。
四、本律師發(fā)表的法律意見
根據上訴事實,本所律師認為,如果繼續(xù)訴訟,需要厘清以下問題:
首先,若是能夠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約定為代銷關系,則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對于庫存貨物的結算可以根據合同約定來解決;如果沒有約定,在代銷關系終止后,貴司作為受托人,應將尚未售完的庫存貨物返還給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師并不知悉江蘇A科技公司舉證期限是否屆滿,若未屆滿,則不排除其仍有補充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對舉證期限的要求并不嚴格,即當前尚不能確定其最終會提交何種證據材料。
其次,若其最終仍未補充提交證據材料,則法院能否僅僅根據“往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雙方為購銷合同關系呢?
本所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作為增值稅征稅范圍內的銷售貨物,包括一般的銷售貨物、視同銷售貨物和混合銷售等幾種情況。所謂視同銷售貨物,是指X些行為雖然不同于有償轉讓貨物所有權的一般銷售,但基于保障財政收入,防止規(guī)避稅法以及保持經濟鏈條的連續(xù)性和課稅的連續(xù)性等考慮,稅法仍將其視同為銷售貨物的行為,征收增值稅。其中,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也是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同樣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因此,增值稅發(fā)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證明合同性質必然是購銷合同。需要結合其他因素綜合判斷合同性質。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必須自該專用發(fā)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guī)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據此,買方接收增值稅發(fā)票或將增值稅發(fā)票抵扣的行為并不能證明其已經收到貨物。即使賣方有證據證明其已經將增值稅發(fā)票交付給買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證明賣方已經將貨物交付于買方。通常在實踐中,法院會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其它證據和情況推定X種事實的存在。開具發(fā)票的一方當事人以增值稅發(fā)票作為證據,如接受發(fā)票的一方當事人已將發(fā)票予以入賬或者補正、抵扣,且對此行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或舉出證據反駁的,則通常開票方所主張的合同關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實可以得到確認。因此,若屆時江蘇A科技公司間補交的相關證據能夠初步印證貴司與其存在購銷合同關系,結合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xù)處理意見報告》中關于法院目前傾向性意見的表述,則法院認定為購銷合同的可能性較大。
再次,若雙方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購銷合同關系,則根據貴司出具的《A財務情況》顯示,江蘇A科技公司有權另行主張庫存的419臺貨的貨款,金額為315140元。當然,其是否能夠完成舉證義務(包括訴訟時效的舉證義務),并不在本所律師能夠判斷和掌控的范圍。
最后,無論是被認定為代銷關系還是購銷關系,江蘇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補充提交20xx年7月由貴司出具的《對賬單》原件,則對雙方尚未結算金額為99580元是確定的至于貴司在《A財務情況》中陳述:雙方對賬單確認的未結算余額99580元中已包含質保金20xx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貴司應補充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若不能補充,則貴司可根據向江蘇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項為20xx0元的《收據》中收款事由為“售后服務費”而非“質保金”,結合交易習慣來作合理抗辯。
至于江蘇A電訊公司訴稱的返還1萬元質保金的訴請,本所律師認為,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江蘇A電訊公司與貴司發(fā)生合同關系的終止日期,也沒有證據表明在20xx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張過權利,不能以貴司與其關聯公司之間存在經濟往來即認定其訴訟時效的中斷,因此,建議以“超過一般訴訟時效”作為抗辯理由。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建議以調解結案的姿態(tài)請求法院協調,若能按照貴司出具的《關于我司與江蘇A公司貨款糾紛案的后續(xù)處理意見報告》中陳述的調解方案談判(即對方同意在不要求貴司返還庫存的前提下,在10萬元以內(注:具體數額請領導批示)一次性解決貴司與其眾多關聯公司(還包括未進入訴訟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貨款糾紛)?梢钥紤]接受!
提示:若對方(包括但不限于江蘇A科技公司、江蘇A電訊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決所有貨款糾紛,貴司能夠接受,則建議可由其他相關公司(包括江蘇A電訊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貴司出具《債權轉讓通知書》,待債權集中于江蘇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貴司與江蘇A科技公司通過協商一并解決。
五、聲明與承諾
1、本法律意見書所載事實來源于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前貴司的陳述和貴司提交的相關材料.貴司應保證,已向本所律師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實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并無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文件上所有的簽名、印鑒均為真實,所有的復印件或副本均與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若在本法律意見書出具后,貴司發(fā)現新的證據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況發(fā)生,請及時與本所律師聯系,本所律師將根據新的證據材料和新的進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見書》。
2、本法律意見書中對有關對賬單、財務報告、處理意見報告中這些內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師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3、本法律意見書僅根據并依賴于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參照部門規(guī)章等本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出具。本所不能保證在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本法律意見書不產生影響。
4、本所律師已經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職、誠信的執(zhí)業(yè)原則,由于本意見書的出具涉及到對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評價,而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最終作出何種判決并非律師所能掌控。對此,特提示貴司對本意見持審慎采信態(tài)度。
5、本文件僅應貴司要求,供貴司參考,切勿外傳。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X年X月X日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5
致: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支行
作為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支行的委托指定的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法律事務承辦機構,××市××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王××、仇××對貸款申請人a先生提供的借款中請資料進行了審查,依據國家和××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借款申請人a先生,購買××花園××號房屋,房屋面積××平方來,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購房合同編號為××,并選擇了“開發(fā)商保證”擔保方式向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提供了相關的貸款資信文件,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ㄈ督杩詈贤瑺幚
。ㄋ模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五)《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住房擔保細則》
。侗本┦蟹康禺a抵押管理辦法》
。ㄆ撸侗本┦猩唐贩夸N售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6
致:xxx華川有限x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現行有效的《xxx華川有限x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河北x威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xxx華川有限x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曹x立律師列席了20xx年xxx華川有限x司第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等事項進行見證,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見書。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僅對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事項發(fā)表法律意見。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見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相關事項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屆董事會第次會議決議;
(三)20xx年月日華川有限x司關于召開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回執(zhí)及公告;
(四)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到會登記記錄及憑證資料;
(五)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表決情況憑證資料;
本所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對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等有關事項及公司提供的文件進行了核查檢驗,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第屆董事會第次會議決議召集,本次股東大會于20xx年月日以方式通知了全體股東,同時在發(fā)布公告。通知及公告中包括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和地點、會議議題、參加人員、參加辦法等相關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如下: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xx董事長
會議投票方式:現場投票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確認;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xx年x月x日xx點00分;
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本公司xx會議室;
會議審議事項:1、選舉新一屆董事會成員2、選舉新一屆監(jiān)事會成員3、修改xxx相關工商登記4、關于xxxx的決議
經本所律師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實際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與通知內容一致。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董事會作為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人員及會議召集人資格:
(一)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為xxx、xxx,共計人,代表股份股,占公司股份比例;
(二)本所律師列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
(三)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其作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經本所律師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三、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對通知所列議案進行審議,并以舉手表決簽字確認的方式現場進行了表決,舉手同意的股東在股東會議記錄上簽字,未簽字的股東對決議內容表示棄權。本所律師見證了會議表決全過程。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如下:
四、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下公司決議議案:
根據統計結果,以上議案由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符合《公司章程》有關規(guī)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會議提案、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7
ХХХХ公司(發(fā)行人):
按照《股票發(fā)行與管理規(guī)定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根據貴公司與ХХ律師事務所簽定的委托協議書,ХХ律師事務所指派ХХ律師(以下簡稱本律師)作為貴公司ХХ年度向社會定向發(fā)行股權證工作的特聘法律顧問,就有關法律問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根據《委托協議書》,本律師審查了如下事項:
。1)發(fā)行人發(fā)行股權證的主體資格。
。2)發(fā)行人的章程(草案)。
。3)發(fā)行人的招股說明書。
(4)發(fā)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關系。
(5)發(fā)行人涉及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6)發(fā)行人的稅務問題。
。7)本次募股資金的運用。
(8)本次股權證發(fā)行的批準。
。9)本次定向發(fā)行股權證的實質條件。
(10)涉及的其他中介機構等。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律師特聲明以下事項:
1、發(fā)行人保證已經提供了本律師認為作為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
2、本律師已證實過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3、對于那些對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的證據支持的重要事實,本律師依賴于有關政府部門、發(fā)行人或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4、本法律意見書僅供發(fā)行人為本次股權證發(fā)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發(fā)行人ХХ公司上報申請材料中招股說明書的附錄,并依法對我們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承擔責任。
本律師根據《股票發(fā)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和道德規(guī)范,對發(fā)行人ХХ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附則:
1、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為XXXX年X月X日。
2、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份。
3、本法律意見書在加蓋ХХ律師事務所公章且在經辦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
ХХ律師事務所:XXX
經辦律師:XXX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8
致:xx公司
xx信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企業(yè)(以下簡稱:公司)的委托,依據本所與簽訂的《股權并購法律事務委托合同》,指派我們(以下簡稱本所律師)擔任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就其股權并購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依據:
本所律師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審閱的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資料: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于股權并購的決議;
(3)會計師事務所關于目標公司的《審計報告》;
(4)資產評估公司關于目標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
(5)《公司股權并購方案》;
(6)《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
(7)轉讓方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特聲明如下:
(1)關于法律意見書出具的法律依據的聲明;
(2)對本法律意見書真實性的聲明;
(3)對本法律意見書出具證據材料的聲明;
(4)對委托方保證提供資料真實性的聲明;
(5)對本法律意見書使用目的的聲明。
本所律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對提供的文件和相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發(fā)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關于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主體資格
1.關于轉讓股權的目標公司
2.關于股權的轉讓方(為公司時)
3.關于股權的受讓方(為企業(yè)時)
本所律師認為:(就各方主體的合法存續(xù)發(fā)表意見,略)
二、關于公司的股權
經本所律師查證:
轉讓方(為公司時)持有目標公司簽發(fā)的出資證明,該證核發(fā)日期為年月日,核定的股權為萬元。
本所律師認為:(就并購標的的合法有效發(fā)表意見,略)
三、公司股權并購的授權或批準
經本所律師查證:
公司作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于年月日召董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股權并購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及《關于公司股權并購的方案》。
本所律師認為:(就股權并購的程序和批準程序發(fā)表意見,略)
四、《公司股權并購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目標公司的《公司股權并購方案》,該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并購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經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4)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員工工資及補償金的處理方案。
經查,本所律師認為:(就方案的合法性發(fā)表意見,略)
五、《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股權并購合同(草案)》,該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并購結構情況;
(3)其他事項。
經查,本所律師認為:(就合同的合法性發(fā)表意見,略)
六、律師認為需要說明的事項
結論(綜合發(fā)表意見,略)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份,副本××份。
刑事法律意見書 篇9
致XXX:
本律師事務所于X年X月X日接受您委托,就您出售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百子灣2路76號院7號樓5單元501室房產(下稱所售房產)之事宜為您提供法律服務。本所根據您(賣方)提供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附件等資料,以及中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出具如下初步法律意見:
1.是否承諾所售房產“滿五唯一”(見《房屋狀況說明書》第七欄):是否承諾“滿五唯一”應依據簽訂買賣合同時所售房產的實際情況承諾,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實際已“滿五唯一”則可以承諾,否則不予承諾以防預期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2.兼顧買賣雙方之利益,賣方可向買方提供兩種付款方案供其選擇:
(1)先付定金50萬,合同暫時不簽,等所售房產成就“滿五唯一”條件時再簽。50萬定金用于約束買賣雙方,如果賣方違約,不簽買賣合同,則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即100萬;如果買方違約,不簽買賣合同,則賣方不予返還50萬定金。待所售房產“滿五唯一”條件成就以后,雙方再簽訂買賣合同。
(2)定金數額雙方協商,20xx年4月6號之前簽訂買賣合同,買方支付給賣方所售房產總價的30%房款(包括定金在內),辦理該房產過戶之前付清605.5萬尾款。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留少量的尾款待交房時一并付清)
3.關于對所售房產現狀的確認:賣方可以在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添加:“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買方對房屋結構、裝修裝飾、水電線路等所售房產狀況經過仔細勘查、檢驗,確認沒有任何問題,并與賣方充分溝通,確認賣方不存在隱瞞所售房產相關信息的行為!
4.關于所售房產價格及稅費負擔:宜在買賣合同中補充協議中添加“本合同指成交價格是指賣方到手價,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所應繳納的各項稅款由買受人承擔,若在正常履行過程中,因國家或政府政策調整致使相關稅款增加的,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種、費種的,由買受人承擔”。
5.公共維修基金:所售房產成交價包括該房屋房價款、現有公共維修基金、裝飾、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公共維修基金賬面隨房屋交付轉移至買收人名下。無需另外約定。
6.家具家電:房屋價款不包括家具、家電在內,可另與買方協議將家具家電折價讓與,或售予第三人。
7.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相關信息:認真核對房產經紀機構及人員的相關信息,查看原件,索要復印件,房地產經紀職業(yè)人員姓名及資格編號填寫正確。所有文件應經經紀機構和經紀人簽章的地方不宜遺漏。
8.關于違約金:買賣合同第八條,出賣人一房二賣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一倍違約金太高,一般約定支付總房價的20%作為違約金,可供參考。買賣合同第十條第三款,如因出賣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出賣人應該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違約金過高,可以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下調為十萬分之五。如一房二賣或逾期遷出戶口構成違約,買方以違約為由向賣方主張違約金,賣方可以以違約金過高為由向法院申請調整,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額以損失賠償額為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本法律意見書僅用上述二手房出售之參考意見,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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