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古漢語中的逆序分承
論古漢語中的逆序分承
提 要 本文討論古漢語中一種特殊修辭現(xiàn)象:逆序分承。文章通過大量實例詳細描寫了這種修辭形式的結構特點,并且對其形成原因進行解釋。認為音義規(guī)律的制約和語用效果的追求是這種現(xiàn)象形成和發(fā)展的主要原因。
關鍵詞 古漢語 合敘 循序分承 逆序分承 一、引言 楊樹達(1933)指出漢語中的一種歷史悠久的修www.Lwlm辭現(xiàn)象“合敘”,其特點是:先列舉兩個或多個成分,再分別加以承接敘述。后來多稱為“列舉分承”或“并提分承”。例如①: (1)耳目者,所以聞見也。(《管子·心術》) (2)君子位尊而志恭,心小而道大,所聽視者近而所聞見者遠。(《荀子·不茍》) (3)不以聲色使役耳目,則百事之度惟皆正矣。(《尚書正義·旅獒》) (4)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墨子·卷三》) (5)助之視聽者眾,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墨子·卷三》) (6)蓋耳目主視聽,是以為官者也。(《孟子注疏·告子章句上》) (7)我能視聽不用耳目,不能易耳目之用。(《列子·仲尼》) (8)耳目失明聽,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論衡·禍虛篇》) 以上各例承接項與列舉項的語序正好相反。相對于循序分承用法,我們把這種現(xiàn)象叫做“逆序分承”。對于這一現(xiàn)象,學界盡管已有所關注(謝質彬,1980;錢鐘書,1986),但討論還不夠全面、深入,本文擬作進一步分析。 二、結構類型 根據(jù)結構特點,可分為小句③中的逆序分承和句組中的逆序分承兩類。 1.小句中的逆序分承 1) 偏正式 是指并提成分出現(xiàn)于修飾語,分承成分出現(xiàn)于中心語的逆序分承。例如: (9)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為乎?(《論衡·自然篇》) (10)九月,沛令欲以沛應之;掾主吏蕭何曹參曰:“君為秦吏,今欲背之,帥沛子弟,恐不聽。”(《漢書·高帝紀》) 例(9)“鳥獸之毛羽”是一個偏正結構,其意為“鳥之羽,獸之毛”;例(10)轉引自楊樹達(1933)。“掾主吏蕭何曹參”也是一個偏正結構,曹參為掾,蕭何為主吏。再如: (11)遑遑爾競一時之虛譽,規(guī)死后之余榮;偶偶爾順耳目之觀聽,惜身意之是非。(《列子·楊朱》) (12)雖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規(guī)矩之正方圜也。(《管子·法法》) 前例“耳目之觀聽”是“耳之聽,目之觀”的合敘;后例“規(guī)”與“圜”、“矩”與“方”分別對應。 2) 動賓式 是指并提成分為動詞,分承成分為賓語的逆序分承。例如: (13)司民掌登萬民之數(shù),自生齒以上皆書于版,辨其國中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周禮·秋官司寇》) (14)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shù)。(《周禮·夏官司馬》) 例(13)鄭玄注曰:“登,上也。……版,今戶籍也。下猶去也。每歲更著生去死。”“登”支配“生”,“下”支配“死”。例(14)“登下”、“版”等義同前,“損益”,《鄭注》為:“謂用功過黜陟者。”“登下其損益之數(shù)”,意為“登其益之數(shù),下其損之數(shù)”。 3) 主謂式 是指并提成分為主語(或主語的一部分),分承成分為謂語(或謂語的一部分)的逆序分承。例如: (15)《雄雉》,刺衛(wèi)宣公也。淫亂不恤國事,軍旅數(shù)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曠,國人患之而作是詩。(《詩經(jīng)·邶風·雄雉序》) (16)元 中 享,詔南京張安道陪祠,……后見張公表到,悉用余文,獨表內有一句云:“邪正昭明”,改之云:“民物阜安”,意不欲斥人為邪也。(宋張耒《明道雜志》) 上兩例用于簡單的主謂結構中。例(15)是“怨曠”與“男女”交錯相應,《毛傳》:“國人久處軍役之事,故男多曠,女多怨也。男曠而苦其事,女怨而望其君子。”《正義》:“男既從役于外,女則在家思之,故云男女怨曠。上二章,男曠之辭。下二章,女怨之辭。”例(16)“民物阜安”同樣是主謂交錯對應。下面的例子相對復雜: (17)行事,雷擊殺人,水火燒溺人,墻屋壓填人。如曰雷擊殺我,水火燒溺我,墻屋壓填我,子路頗信之……(《論衡·問孔篇》) (18)存亡在虛實,不在于眾寡。(《韓非子·安危》) (19)善惡之行,禍福所歸。(《顏氏家訓·歸心篇》) (20)掌交掌以節(jié)與幣巡邦國之諸侯及其萬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慮,使咸知王之好惡,辟行之。(《周禮·秋官司寇》) (21)延壽聞之,對掾吏涕泣,遣吏醫(yī)治視,厚復其家。(《漢書·韓延壽傳》) (22)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無害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杜預注:“晉國外河而內山也。”意即表有河、里有山也。 4) 聯(lián)合式 是指并提成分與分承成分分別出現(xiàn)于一個聯(lián)合結構的前后兩部分中的逆序分承。例如: (23)古者有姑布子卿,今之世,梁有唐舉,相人之形狀顏色而知其吉兇妖祥,世俗稱之。(《荀子·非相》) (24)農有常業(yè),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有為之饑者;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饑寒凍餓,必起于糞土。(《管子·揆度》) (25)歌謠 笑,哭泣諦號,是吉兇憂愉之情發(fā)于聲音者也。(《荀子·禮論》) 例(23)“吉兇妖祥”前后逆序對應。例(24)“饑寒凍餓”,例(25)“吉兇憂愉”亦屬聯(lián)合結構。 5) 緊縮式 在調查中,我們還見到部分由復句凝縮而成小句的逆序分承形式。如: (26)古之賢君,溫飽而能知民之饑寒。(《北堂書鈔》卷156) (27)君臣有道則忠惠,父子有道則慈孝,士庶有道則相愛。(《文子·道德》) (28)非規(guī)矩不能定方圓,非準繩不能正曲直。(《淮南子·說林訓》) (29)有饑寒而不得衣食者……以入告乎天子。(《說苑·君道》) 例(26)的內容在《晏子春秋》中用分述式表達:“飽而知人之饑,溫而知民之寒。”“溫飽”與“能知民之饑寒”是條件關系。例(27)“君臣有道則忠惠”亦屬條件關系,“君”與“惠”,“臣”與“忠”對應。同樣的意思在《墨子》中作:“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用的是循序分承。例(28)“非規(guī)矩不能定方圓”是雙重否定式條件關系;例(29)“有饑寒而不得衣食”則是轉折關系。 2.句組中的逆序分承1) 簡單式
指單重的兩項式逆序分承,至少用于兩個小句中,有時也用于兩個以上小句。如:www.Lwlm(30)陷于饑寒,危于凍餒,無以違之。(《墨子·卷九》) (31)寡君使臣毋擇獻鵠,道饑渴,臣出而飲食之,而鵠飛沖天,遂不復反。(《說苑·奉使》) (32)稟蘭石之性,故有堅香之驗。(《論衡·本性篇》) (33)譬如水火,雖犯水火,不能燒之,不能溺之。(《關尹子·四符》) (34)裁衣有書,書有吉兇。兇日制衣則有禍,吉日則有福。(《論衡·譏日篇》) 以上兩例以一小句并提,兩小句分承之。再如: (35)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動,常以真氣。(《論衡·亂龍篇》) (36)夫燔林而田則麒麟不至,覆巢破卵則鳳凰不翔。鳥獸尚惡傷類,而況君子哉。ā犊鬃蛹Z·卷十三》) (37)善人稱之,惡人毀之,毀譽者半,乃可有賢。(《論衡·定賢篇》) 以上三例以兩小句并提,一小句分承之。再如: (38)因送別鶴操,贈之雙鯉魚;鯉魚在金盤,別鶴哀有余。(常建《送楚十少府》) (39)今鳳凰麒麟不來,嘉谷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鴟梟數(shù)至,而欲封禪,毋乃不可乎?(《管子·封禪》) 以上二例則是以兩小句并提,兩小句分承之。例(39)《東周列國志》改寫作:“今鳳凰麒麟不來,而鴟 數(shù)至;嘉禾不生,而蓬藁繁植;如此而欲行封禪,恐列國有識者必歸笑于君矣!” 2) 復雜式 指多項或多重的逆序分承。并提成分為三項及以上者為多項式;分承兩次及以上者為多重式。先看多項式的例子: (40)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游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 。至于龍,吾不能知,其乘風云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ā妒酚·老子韓非列傳》) (41)公羊稱:“郄克眇,季孫行父禿,孫良夫跛。齊使跛者逆跛者,禿者逆禿者,眇者逆眇者。”(《史通·敘事》) (42)其上為通侯,為高士,為儒先;資其儒,故不敢忘孝,跡其高,故能為釋,承其侯,故能與達者游。(《柳宗元集·序隱遁道儒釋》) 多項式的“多”是指并提的項而言的,并非指小句的多寡。下面的例子也屬多項式: (43)人情欲生而惡死,欲榮而惡辱。死生榮辱之道一,則三軍之士可使一心矣。(《呂氏春秋·仲秋紀》) (44)光啟序稱其窮方圓平直之情,盡規(guī)矩準繩之用,非虛語也。(《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各例提承都有四項,均為局部逆序分承。如例(43)“死生”與“生死”,例(44)的“規(guī)矩”與“方圓”。 再看多重式。存在不同的情形:有的是首次并提的項在分承中一貫到底的,有的則有轉換;有的是單線的,有的則是復線的。例如: (45)昔者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丑羸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墨子·卷八》) (46)今或時鳳凰麒麟,以仁圣之性,隱于恒毛庸羽,無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猶玉在石中也。(《論衡·講瑞篇》) 例(45)并提成分是“衣短褐”、“食糠糟”,第一次分承“食飲”、“衣服”,第二次分承是“食必粱肉”、“衣必文繡”,始終扣住“衣”、“食”兩字。例(46)并提成分是“鳳凰麒麟”,兩次分承均緊扣話題一貫到底,其意為:鳳凰以仁圣之性,隱于庸羽,無五色表之;麒麟以仁圣之性,隱于恒毛,無一角表之。再如: (47)耕之為事也勞,織之為事也擾,擾勞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無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織,萬民之所公見也。物之若耕織者,始初甚勞,終必利也。(《淮南子·主術訓》) (48)夜則測陰,晝則測陽。晝夜之測,或否或臧。陽推五福以類升,陰幽六極以類降。升降相關,大貞乃通。經(jīng)則有南有北,緯則有西有東。(《太玄經(jīng)·卷一》) (49)禮者,謹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荀子·禮論》) 例(47)前兩個小句并提,其后有多次分承,分承的內容或據(jù)并提小句中的詞語形式,如“擾勞”、“耕織”,或據(jù)所蘊含的語義,如“衣食”,以復合的形式表現(xiàn)了一貫的語義。例(48)是雙線的。第一次據(jù)并提部分中的“夜”與“晝”分承;第二次則據(jù)“陰”與“陽”分承。例(49)第一次分承據(jù)并提部分的“生”和“死”;第二次據(jù)第一次分承中“始”和“終”;第三次又回到“生”和“死”。 以上從句法分布的角度討論了逆序分承的結構特點與類別。若從并提成分和分承成分的關系來看,還可分為兩類④:(a)前者和后者有語法關系,如偏正、動賓、主謂等,并提成分和分承成分構成一個句子或小句。在一般情況下,多為循序分承。如果逆序分承,則通常是人們的常識能把順序調整過來,否則就會造成句子成分的錯配,發(fā)生理解的錯誤。(b)前者和后者沒有語法關系,如王希杰所說,前面并提,后面分別說明{5}。并提或分承成分本身是一個或幾個完整的句子或小句,雖然前后排列次序不一樣,但不會引起句子成分的錯配,造成誤解。 三、形成原因 合敘中的逆序分承,是漢語語序表達中一種頗有意味的現(xiàn)象。這種現(xiàn)象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著重從兩方面來討論。 1.音義規(guī)律的制約后,熟悉的已知的在前、不熟悉的未知的在后,顯著的在前、不顯著的在后,積極的正面的在前、消極的負面的在后,言語主體所立足的在前、否則在后,從某一點開始依次排列居先的在前、否則在后。例如“朝野、郡縣、君臣、大小、父www.Lwlm子、夫婦、兄弟、日月、秦漢、魏晉、朝暮、早晚、孔孟、屈宋、春秋、春夏秋冬、史漢、來去、往返、存亡、功罪、利害、治亂、吉兇”等的排列,都與以上規(guī)則相符。
不過,這只反應并列結構存在的部分情況,若兩者之間不存在這些關系,語義標準的解釋就難以奏效,如“風雨、山水、旗鼓、毛羽、耳目、飲食、衣食、兵革、吳越、齊楚、驢馬、草木、牛馬、松柏、星漢、桃李”等等。而且,即使存在這些關系,規(guī)則也有例外,如“禍福、貧富、邪正、班馬”等的排列均不符合積極態(tài)度原則和時間先后原則。因而,除了語義因素外,還有別的因素制約著漢語并列結構的語序排列。余嘉錫先生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所作的《世說新語箋疏》在解釋“排調”{6}中“王葛”、“驢馬”的語序時,曾提出一條聲調排列原則:
凡以二名同言者,如其字平仄不同,……則必以平聲居先,仄聲居后,此乃順乎聲音之自然,在未有四聲之前固已如此。 這一規(guī)律,周祖謨在八十年代初寫的《漢語駢列的詞語與四聲》一文中作了進一步的論證: 在漢語里兩個詞并舉合稱的時候,兩個詞的先后順序,除了同是一個聲調以外,一般是按照平仄四聲為序,平聲字在前,仄聲字在后。如果同時仄聲,則以上去入為序。先上,后去、入;或先去,后入。 無論是語義規(guī)則還是語音規(guī)則,都直接影響和制約著逆序分承的使用。分承成分與并提成分逆序的主要原因,是并提成分與分承成分分別適用不同的排序規(guī)律。從筆者搜集到的實例看,多數(shù)都可以從音義規(guī)律中得到解釋。下面舉例分析: (50)君臣有道則忠惠,父子有道則慈孝,士庶有道則相愛。故有道則和,無道則苛。(《文子·道德》) (51)老子曰:福之所起也綿綿,禍之生也紛分。禍福之數(shù),微而不可見,圣人見其始終,故不可不察。(《文子·微明》) (52)傳書言:舜葬于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田。蓋以圣德所致,天使鳥獸報佑之也。世莫不然?紝嵵,殆虛言也。(《論衡·書虛篇》) (53)眾之所譽,政之所是也。眾之所毀,政之所非也。毀譽是非,與政相應,所以無訟也。(《孔叢子》) (54)秦欲伐齊,齊楚從親,于是張儀往相楚。楚懷王聞張儀來,虛上舍而自館之。曰:“此僻陋之國,子何以教之?”儀說楚王曰:“大王誠能聽臣,閉關絕約于齊,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使秦女得為大王箕帚之妾,秦楚娶婦嫁女,長為兄弟之國。此北弱齊而西益秦也,計無便此者。”楚王大說而許之。(《史記·張儀列傳》) (55)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guī),匠人之有矩。輪匠執(zhí)其規(guī)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墨子·卷七》) “輪人”、“匠人”很難以語義規(guī)則列序,但“輪匠”卻受聲調規(guī)則制約不可易序,“規(guī)矩”循序分承,合乎語音的自然規(guī)律,“方圓”則逆序分承,是受聲調制約所致。 有時,并列成分無論從語義還是語音看都難以確認其排序規(guī)則,如“羊”和“牛”,從語義角度很難確定,而聲調相同,也難以區(qū)分。《詩經(jīng)·君子于役》中的“羊牛下來”很難說有什么講究,有一定任意性。而《我將》中“我將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將“牛”放在后是為了押韻。《鄭箋》中“我奉養(yǎng)我享祭之羊牛”是循序承接。而《孔疏》則曰:“我所獻薦者,維是肥羊,維是肥牛也。以此牛羊所以得肥者,維為上天其佑助之,故得無傷病也。”《孔疏》直接釋義用順承,表達己意則用逆承,下文緊接兩處也作“牛羊”。我們以為,唐時“牛羊”的語序已約定俗成。 音義規(guī)則有一定的解釋力,但并不能解釋全部用例,有些以小句排列的成分很難從聲調做出解釋。即使是詞或短語的排列也有不易說明的例子。聲調規(guī)則對于名詞性成分的排列有較大的說服力,但對謂詞性成分的排列存在例外,如本文所引例子中的“視聽”、“阜安”、“敗成”、“死生”、“辟行”、“凍餒”{7}等,當另求解釋。此外,多個音節(jié)排列的,還受音節(jié)多寡的制約,一般是音節(jié)少的在前、音節(jié)多的在后,不過并不是強制性的。 2.修辭效果的追求 合敘作為一種修辭方式,如果說循序分承是其常式的話,那么逆序分承則是其變式。兩者各有其修辭功能和價值。關于逆承式的修辭現(xiàn)象,錢鐘書(1986)已經(jīng)較早地注意到,并對其來源及其修辭作用作了富有啟示的分析。他在《管錐編·毛詩正義》分析《關雎》篇《序》中“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句時說:“哀窈窕”句緊承“不淫其色”句,“思賢才”句遙承“憂在進賢”句,此古人修詞一法。他進一步分析了《卷阿》以及本文轉引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等例后指出,這種“先呼后應,有起必承,而應承之次序與起呼之次序適反”的修辭,即古希臘談藝謂之“丫叉句法”(Chiasmus)。他還在《全上古三代文》分析樂毅《獻書報燕王》時再次拈出多例,并在具體實例的分析中指出其主要表達效果是“錯綜流動”,“有意矯避平板”。錢先生的分析是極有見地的?梢哉f,矯避平板,追求變化,是這一修辭形式的主要語用價值,也是其得以普遍運用的驅動機制。再看幾例: (56)公使吏禁之,曰:“女子而男子飾者,裂其衣,斷其帶。”裂衣斷帶,相望而不止。晏子見,公問曰:“寡人使吏禁女子而男子飾,斷裂其衣帶,相望而不止者何也?”(《晏子春秋·內篇雜下》)(57)人目不見青黃曰盲,耳不聞宮商曰聾,鼻不知香臭曰癰。癰聾與盲,不成人者也。人不博覽者,不聞古今,不見事類,不知然否,猶目盲、耳聾、鼻癰者也。儒生不覽,猶為閉暗,況庸人無篇章之業(yè),不知是非,其為閉暗,甚矣!(《論衡·別通篇》)
(58)當今之主,其為舟車與此異矣。全固輕利皆已具,必厚作斂于百姓,以飾舟車,飾車以文采,飾舟以刻鏤。女子廢其紡織而修文采,www.Lwlm故民寒;男子離其耕稼而修刻鏤,故民饑。人君為舟車若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其民饑寒并至,故為奸邪。(《墨子·卷一》) (59)務外游不知務內觀,外游者求備于物,內觀者取足于身,取足于身,游之至也,求備于物,游之不至也。(《列子·仲尼》) 例(56)中“裂其衣,斷其帶”、“裂衣斷帶”和“斷裂其衣帶”是同義形式,出現(xiàn)于人物語言和敘述語言中,前兩次用分述式,后一次用合敘式。分述時形式略有變化但結構順序一致,合敘時則既改變了結構,也改變了語序。從語音角度看,將“斷裂”和“衣帶”合敘也符合聲調規(guī)律(古音“裂”為入聲);而從修辭角度看,合敘與分述結合運用,使語言“矯避平板”,富于變化。例(57)以“目”、“耳”、“鼻”三項并提,第一次以“癰聾與盲”逆序分承,第二次則以“目盲”、“耳聾”、“鼻癰”循序分承。表達錯綜變化,顯得不呆板。例(58)并提成分是“舟車”,先以“車”、“舟”逆序承之,轉而以“文采”、“刻鏤”循序承之,又轉而以“饑”、“寒”逆序承之;例(59)并提成分是“外游”、“內觀”,下文先循序分承,再逆序分承,但逆序分承時沒有承原并提成分“外游”、“內觀”而言,而是承前一次分承的述題“取足于身”、“求備于物”而言。這兩例都是多次承接、中間轉彎,形成套疊式結構,其表達既線索清晰,又變化有致。 音韻適調,追求和諧,也是逆序分承語用價值的表現(xiàn)之一。上文說,這一修辭形式的運用受到聲調規(guī)律的制約,若從語用的角度看,聲調適調的目的就是為了語音的和諧。這里再從押韻的角度作些分析。例如: (60)耳目盲聾,所言不通;佇立以泣,事無成功。(《焦氏易林》) (61)同安危而齊死生,鈞吉兇而一敗成。(《論衡·自紀篇》) (62)山有栲,隰有 。子有廷內,弗酒弗埽。子有鐘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詩經(jīng)·唐風·山有樞》) 四、 余論 逆序分承的修辭方法不僅在古漢語中常見,在近代漢語和現(xiàn)代漢語中一直沿用,而且并不少見。舉二例如下: (63)大約他要說的話、作的事,你就攔他,也莫想攔得他住手、住口。(《兒女英雄傳》第16回) (64)說得自夸一點,就如悲喜時節(jié)的歌哭一般,那時無非借此來釋憤抒情。(魯迅《華蓋集續(xù)編·小引》) 例(63)“住手、住口”逆承“說的話、作的事”,例(64)“歌哭”逆承“悲喜”,而“釋憤抒情”逆承“歌哭”。 由于逆序分承表達形式的特殊性,如果不能準確把握就會影響理解。上文所舉例子絕大多數(shù)都是清晰明白、一目了然的,因為它們在語義搭配上的限制和上下文的提示,往往對人們的理解能起引導作用;但是有的例子,沒有明確的語義搭配上的制約和上下文的提示,若不借助古注往往難以準確理解,比如《左傳》的“表里山河,必無害也”,若無杜預之注,不了解晉國的地理形勢,就容易按常式去理解,從而造成誤解。又如古人敘述人物時常把不同的官職置于幾個人名之前,有時是順承的,如諸葛亮《出師表》中的“侍中侍郎郭攸之費 董允”(本例并提與分承的項不對稱),有時是逆承的,如上文所引《高帝紀》的“掾主吏蕭何曹參”,這就給我們的理解造成困難。因此,在閱讀古籍時,遇到此類問題我們必須謹慎,以免出現(xiàn)誤解;而運用逆序分承進行表達時,必須以語義明確為原則。 注釋 ①本文引例主要出自秦漢諸子和經(jīng)書。前者以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百子全書》為據(jù),后者以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十三經(jīng)注疏》為據(jù)。 ②王希杰在60年代《中國語文》上發(fā)表的《列舉和分承》說:“所謂列舉和分承,就是在一段文章或一句話中,前面提起兩件、三件或更多的事,后面按照前面提起的次序,分別說明。”在2004年版《漢語修辭學》中再次強調“要注意各個項目的次序應當一一對應”。 ③鑒于學術界對于小句的看法尚不一致,我們借鑒呂叔湘(2002)及邢福義(1997)的觀點,小句是指語言動態(tài)運用的基本單位,包括單句和結構上大體相當于單句的分句,是最小的具有表述性和獨立性的語言單位。大于小句的單位,本文稱為“句組”,包括一般所謂的復句和句群。呂叔湘指出:“用小句而不用句子作基本單位,較能適應漢語的情況,因為漢語里特多流水句,一個小句接一個小句,很多地方可斷可連。”關于“句子”,語法學家有嚴格的定義,但在修辭學中,語法學家關于句子的定義有時并不很實用,學者們在討論修辭問題時往往不依據(jù)嚴格意義上的語法定義,比如陳望道討論對偶時就說,對偶是“用字數(shù)相等,句法相似的兩句,成雙作對排列成功的”(《修辭學發(fā)凡》)。修辭學界論“短句”,就是大體以“小句”為界的(如倪寶元、王希杰等)。因而,從修辭學的角度看,我們更樂意將“小句”作為修辭的“句”。對此,我們將專文論述。
④這一分類角度是蔣紹愚先生告訴我的。 ⑤同注①。 {6}《世說新語·排調》:諸葛令、王丞相共爭姓族先后,王曰“何不言‘葛、王’,而云‘王、葛’?”令曰:“譬言‘驢馬’,不言‘馬驢’,驢寧勝馬邪?” {7}《廣韻》:“視”為上,“聽”為平;“阜”為上,“安”為平;“敗”為去,“成”為平,“死”為上,“生”為平;“辟”為入,“行”為平;“凍”為去,“餒”為上。 {8}見蔣紹愚先生2007年3月22日在北京語言大學所作的題為《以概念場為背景的詞匯詞義研究》的學術報告。 參考文獻 廖秋忠 1992 現(xiàn)代漢語并列名詞性www.Lwlm成分的順序[ J ].《中國語文》第3期. 呂叔湘 2002 漢語語法分析問題[A].《呂叔湘全集》第2卷[C].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 錢鐘書 1986 《管錐編》[M].北京:中華書局. 謝質彬 1980 試論“分系式”[ J ].《中國語文》第4期. 邢福義 1997 《漢語語法學》[M].長春: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 楊樹達 1933 《中國修辭學》[M].上海:世界書局. 周祖謨 2000 漢語駢列的詞語與四聲[A].《文字音韻訓詁論集》[C].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自發(fā)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yyfangchan@163.com (舉報時請帶上具體的網(wǎng)址) 舉報,一經(jīng)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