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國際結算試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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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結算試題篇一
一、名詞解釋(掌握各名詞的英文形式)
1、匯票;
2、承兌;
3、背書;
4、順匯(逆匯);
5、托收;
6、d/p(d/a);
7、托收行(代收行);
8、t/r;
9、跟單信用證;
10、swift;
11、議付;
12、假遠期信用證;
13、不可撤銷信用證;
14、對背信用證;
15、銀行保函;
16、見索即付保函;
17、備用信用證;
18、反擔保人;
19、投標保函(履約保函);20、補償貿易保函;
21、租賃保函;
22、海運提單;
23、嘜頭;
24、清潔提單(不清潔提單);
25、倒簽提單;
26、保付代理;
27、進口保理商;
28、福費廷
二、填空
1、國際匯兌方式根據匯付工具的傳遞方向與資金流向的異同分為_________和_________。當匯付工具的走向和資金流向相同時,我們稱為_________,相反則稱為_________。
2、匯票的提示行為分為_________和_________兩種。
3、根據貨款匯付和貨物運送時間順序的不同,匯款分為payment in advance(即_________)和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即_________)。
4、提示是_________向_________要求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行為。
5、匯票在出票后主債務人是_________,當_________承兌后,_________成為主債務人。
6、信用證是由______向______提出申請開立的,______對______的付款承諾,______要履行出證方的權利和義務。
7、信用證的兌付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何信用證的兌付方式必須是其中一種。
8、在信用證的三個基本當事人中,______是貨物的托運人,______是運輸單據的收貨人。
9、《ucp500》規(guī)定,如果信用證中未對最遲交單日做出規(guī)定,按照國際慣例,受益人必須在提單簽發(fā)后的______天交單。
10、如果信用證中指定的銀行不承兌或不付款,受益人應另開具以______為付款人的匯票,請_______承兌和付款。
11、保兌信用證上有_________和_________雙重的確定的付款責任。
12、根據國際慣例,銀行在信用證業(yè)務中有“四不管”,即不管貿易合同,不管貨物,不管單據真?zhèn),不管是否履約。銀行的付款條件就是______、______。
13、根據擔保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還是第二性付款責任,保函按性質可以分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14、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統(tǒng)稱_________。
15、根據擔保人的要求對保函加具保兌的銀行稱為_______,一般為_______所在地的大銀行。
16、提單是_______與_______之間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
17、普遍優(yōu)惠制的基本原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18、背書的具體做法有:_______和_______。
19、在國際雙保理業(yè)務中,由_______對_______承擔擔保付款的責任。20、福費廷業(yè)務是一種以_______形式向出口商貼現(xiàn)遠期票據的金融服務,也稱為________。
另:需重點掌握跟單托收和跟單信用證的業(yè)務流程,跟單匯票的必要項目和填寫方法,以填圖或填單的方式考查。
三、判斷改錯
1、匯票的出票人又稱匯票的抬頭,具體分為限制性抬頭,指示性抬頭和持票來人抬頭三種。
2、匯票分為商業(yè)匯票和銀行匯票,其中銀行匯票的付款人是銀行,商業(yè)匯票的付款人不能是銀行。
3、匯款與托收都要通過銀行辦理,所以都是銀行信用。
4、開證行向受益人開出信用證,相當于對開證申請人做出付款擔保。
5、信用證的有效期是受益人向進口地銀行交單議付的最后期限。
6、付款行在付款后,有權向開證行提示單據,要求償付,在遭到拒付時有權向受益人追索。
7、信用證如果不標明是否可撤銷,視為可撤銷;不標明是否可轉讓,視為可轉讓。
8、不可撤銷信用證不能修改。
9、甲公司將600公噸貨物的可轉讓、允許分批裝運的信用證,分別轉讓200公噸貨物給乙公司出口,轉讓200公噸貨物給丙公司出口,轉讓200公噸貨物給丁公司出口,這不符合國際商會500號文件關于“可轉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的規(guī)定。
10、循環(huán)信用證在使用時可自動循環(huán),沒有最大金額的限制。
11、開證行在收到單據后,應及時處理,如果超過了信用證的有效期,即使發(fā)現(xiàn)了不符點,也沒有拒付的權利。
12、日常業(yè)務中,保函的開立方式分為信開和電開兩種。
13、承兌行承兌匯票是確認到期的付款責任,其英文名稱為confirming bank。
14、備用信用證相當于保函的功能,所以不適用于《ucp500》。
15、在保函項下,擔保行一般不掌握代表物權的單據,因此風險比信用證的開證行大。
16、和信用證一樣,保函的到期地點一般在受益人所在地。
17、和跟單信用證不同,保函一般是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文件。
18、倒簽提單是提單簽發(fā)在前,實際裝貨在后。
19、按慣例,信用證要求提供保險證明時,可用正式保單來代替。20、國際單保理業(yè)務的當事人中,不存在進口保理商。
四、簡答
1、匯票出票的法律效力。
2、簡述匯票各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3、國際貿易結算中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
4、假遠期信用證與真遠期信用證的區(qū)別。
5、備用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的異同。
6、備用信用證與跟單信用證的比較。
7、區(qū)別保函項下?lián)P械牡谝恍愿犊钬熑魏偷诙愿犊钬熑巍?/p>
8、簡述海運提單的作用
五、案例分析
案例1 英國某進口商購買我國罐頭,向p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金額60,280美元,10月4日議付。我方銀行議付后向開證行寄單索匯,開證行10月28日來電拒付,理由是受益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分兩批發(fā)貨裝船。我方銀行檢查信用證,信用證中并無分批條款,且單證相符,單單相符,回電稱銀行不介入合同條款,要求付款。開證行p于11月4日來電稱合同雙方已聯(lián)系,要求議付行與受益人聯(lián)系,追索議付款項。我方于11月27日致電p銀行認為買賣雙方爭執(zhí)與銀行無關,要求p償付款項并支付遲付利息。
問:我方議付行理由是否充分,p銀行拒付是否合理,請根據信用證的特點對該案例做出分析。
案例2 某年,我國某出口公司與英國某公司a達成一筆商品交易,規(guī)定以信用證方式結算。a公司通過倫敦某銀行開來信用證,有效期3月15日,在中國到期,最遲裝運期2月28日。所有單據必須在裝運日后21天寄達開證行,投保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保險單一式兩份。我方出口公司1月26日辦理裝運并取得提單。因值假期,直到2月10日,我方出口公司才向議付行交單議付。進口方開證行于2月20日來電,提出單證不符,拒付,理由:
1、裝運日為1月26日,但所有單據于2月18日才寄到開證行,違反了21天必須到達的條款;
2、以保險憑證代替保險單,不符合信用證條款要求。
問:開證行拒付理由是否合理,請做出判斷并進一步說明。
案例3 挪威進口商購買我國生產的手套。挪威a銀行開來7636號信用證,證上載明手套規(guī)格為size 10。我方出口商按期發(fā)貨并向議付行交單議付。議付行審單無誤,議付并向開證行寄單索匯。6月14日,開證行來電拒付,理由是開證申請人認為單據所列手套尺碼與商務合同不符,進出口雙方原簽合同的尺碼為size 10-1/2。開證人以單據與合同不符拒付,開證行以開證申請人拒絕付款贖單為由拒付。最終查明原因是開證申請人申請開證時錯寫尺碼,以至信用證錯誤。受益人為避免修改信用證的麻煩,使用分別處理的辦法,按合同規(guī)定尺碼發(fā)貨,按信用證規(guī)定尺碼制單交單。
分析:開證行拒付理由是否充分,我方出口商對該事件處理是否得當。
國際結算試題篇二
案例分析
1.進出口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合同和信用證規(guī)定不準分批裝運,數(shù)量為40m/t,紙箱包裝,每箱40公斤,共2000箱。按《ucp600》,賣方可以多交或少交多少?
解析:賣方不能多交或少交,必須交2000箱。
《ucp600》第30條對按包裝單位或個數(shù)計數(shù)時,5%的伸縮幅度不適用。
2。信用證規(guī)定某貨物數(shù)量為500公噸,每公噸單價135美元,總金額70400美元。不許分批,也沒有允許溢短裝條款。實際裝521公噸,是否可以?
解析:貨物即使不許分批裝運,只要貨物計量單位規(guī)定不是以包裝單位或以個體計數(shù)者,又未超出信用證總金額范圍內,數(shù)量則允許增減5%。本例500公噸,則可允許有5%的增減。本題實裝521公噸,貨值為70335美元,不超過信用證總金額,可以議付。
《ucp600》第30條規(guī)定:“只要信用證未注明以包裝單位或個數(shù)計算,并且總支付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貨物數(shù)量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
3.信用證規(guī)定某種貨物100公噸,運往荷蘭阿母斯特丹,不允許分批裝運。我于9月8日在大連港裝“紅旗”輪50公噸;又于9月15日在秦皇島港裝同一航次的“紅旗”輪50公噸。分別出具上述不同日期、不同裝運港、不同出具地點的兩套提單,是否可以議付?
答:可以議付。根據《ucp600》第31條規(guī)定:“提交的數(shù)套運輸單據中,表明貨物系使用同一運輸工具并經由同一路線運輸,即使運輸單據上注明的裝運日期不同或裝貨港、接受監(jiān)管地、發(fā)運地點不同,只要顯示相同目的地,將不視為分批裝運!北纠粚儆诜峙b運,可以議付。
4.我某進出口公司與國外某客商訂立一份輕紡制品的出口合同,合同規(guī)定以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為付款方式。買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開證時間內將信用證開抵通知銀行,并經通知銀行轉交給我出口公司。我出口公司審核后發(fā)現(xiàn),信用證上有關信用證到期地點的規(guī)定與雙方協(xié)商的不一致。為爭取時間,盡快將信用證修改完畢,以便辦理貨物的裝運,我方立即電告開證銀行修改信用證,并要求開證銀行修改完信用證后,直接將信用證修改通知書寄交我方。問:
(1)我方的做法可能會產生什么后果?(2)正確的信用證修改渠道是怎樣的? 答:(1)我方的做法可能會產生:
因有關方面不同意修改信用證或拖延修改信用證,導致我方無法憑證結匯的結果; 無法辨別信用證修改通知書的真?zhèn)尉娃k理裝運,到頭來落得無法憑證結匯的后果。
(2)正確的信用證修改渠道是:受益人—開證人—開證銀行—通知銀行—受益人。
5.某外貿公司出口貨物一批,數(shù)量為 1000 公噸,每公噸usd 65 cif hamburg,國外賣方開證行按時開來信用證,該證規(guī)定:總金額不得超過 usd 65000,有效期為 7 月 31 日。證內注明按 《ucp600》辦理。外貿公司于 7月 4日將貨物裝船完畢,取得提單,簽發(fā)日期為 7月 4日。試問:
(1)外貿公司最遲應于何日將單據送交銀行議付?為什么?
(2)本批貨物最多和最少能交多少噸?為什么?
答:(1)外貿公司最遲必須于 7 月 25 日將單據送交銀行議付。理由:按 《ucp600》規(guī)定:信用證除規(guī)定一個交單到期日外,還應規(guī)定一個運輸單據出單日后必須向銀行提交單據的特定期限,如信用證未規(guī)定該期限,銀行有權拒收遲于運輸單據日期21天后提交的單據。據此,本案外貿公司不得晚于 7 月 25 日交單。
(2)本批貨物最多應交 1000 公噸,最少應交 950 公噸。理由:按 《ucp600》規(guī)定:除非信用證規(guī)定貨物數(shù)量不得增減,在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規(guī)定金額的前提下,貨物數(shù)量允許有5% 的增減。據此,本案可少交 5%,即 950 公噸,最多也只能交 1000公噸。
6.提單簽發(fā)日期為2006年11月3日,信用證的議付有效期為:2006年11月26日。問最遲的交單議付有效期為哪天?
解析:應是2006年11月24日。雖然信用證規(guī)定11月26日到期,但11月26日距提單簽發(fā)日超過21天,將被認為是過期提單,銀行可拒絕接受。
《ucp600》第14條規(guī)定:各種運輸單據“則必須由受益人或其代表按照上述條款在不遲于裝運日后的21個日歷內提交,但無論如何提交不得遲于信用證的到期日! 簡答題
1、試簡單比較三種匯款方式。
三種匯款方式分別為:電匯、信匯、票匯。(1分)
三者有以下區(qū)別:(1)從支付工具來看,電匯方式使用電報、電傳,或swift;信匯方式使用信匯委托書或支付委托書;票匯方式使用銀行即期匯票;(2分)(2)從匯款人的成本費用來看,電匯收費較高;(1分)(3)從安全方面來看,電匯比較安全;(1分)(4)從匯款速度來看,電匯最為快捷;(1分)(5)從使用范圍來看,電匯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方式;信匯方式很少使用;票匯介于二者中間。(2分)
2、什么是發(fā)票,發(fā)票有什么作用?
答:發(fā)票是出口商向進口商開立的發(fā)貨價目清單,也是賣方憑以向買方索取所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的價款的依據。(2分)
發(fā)票是全套單據的中心。(1分)它有如下作用:(以下每小點1分)
第一,是出口商裝運貨物并表明是否履約的總說明;
第二,便于進口商核對已發(fā)貨物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
第三,發(fā)票可以作為出口商和進口商記帳的依據;
第四,在出口地和進口地發(fā)票作為報關繳稅的計算依據;
第五,在不用匯票的情況下,發(fā)票可以替代匯票作為付款的依據;
3.跟單信用證是銀行應買方要求和指示向賣方開立的、在一定期限內憑規(guī)定的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即期或在一個可以確定的將來日期,兌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2分)它的基本特征是(1)跟單信用證是一項獨立的(自足的)文件;(2分)
(2)開證銀行(保兌銀行——若有)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2分)(3)跟單信用證處理的是信用證所規(guī)定的單據,而不是貨物、服務或任何其它事物。(2分)
4、何謂不符點?開證行對于單據不符應如何處理?
答:不符點指的是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所提交的單據表面出現(xiàn)的一處或多處不符合信用證的條款或條件的錯誤。當單據出現(xiàn)不符點后,信用證的開證行就可以免除付款的責任。(3分)對于不符點開證行應:
(1)拒付時必須以單據作為依據。(2)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拒付。(3)以電訊方式通知寄單行。
(4)說明全部不符點。(5)說明單據聽候處理或退回。(以上每點1分)
5.什么是背書,轉讓背書有哪些種類?并作簡要說明。
背書是指匯票背面的簽字。(2分)背書一般分為特別背書和空白背書兩種。(2分)空白/不記名背書只有背書人名稱和簽字,沒有被背書人名稱。(2分)特別/不記名背書既有背書人名稱和簽字,又有被背書人名稱。(2分)
6.銀行保函與備用信用證有何區(qū)別?
①兩者都具有備用性質。(1分)②在要求提交的單據方面,都要求提交索償聲明。(1分)不同之處:首先,保函與備用證受到不同的國際慣例的約束。保函的國際慣例有《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國際商會458號出版物)。備用證的國際慣例如前所介紹是《國際備用證慣例isp98》。(2分)其次,保函項下受益人索賠的權利不可轉讓,而備用證是允許轉讓的。第三,保函有反擔保作保證,備用證方式下無此項目。(1分)第四,保函有負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也有負第二性付款責任的,而備用信用證總是負第一性付款責任的。(1分)
7.簡要說明票據的五個特性?
答:票據的特性也即票據的共性,包括:
①流通性。可以流通轉讓是票據的基本共性。(1分)
②無因性。票據受讓人無需調查出票、轉讓原因,只要票據記載合格,他就能取得票據文義載明的權利。(2分)
③要式性。所謂要式是指票據的作成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2分)
④提示性。票據上的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票據義務時,必須向付款人提示票據,始得請求付給票款。(2分)
⑤返還性。票據的持票人領到支付的票款時,應將簽收的票據交還給付款人,從而結束票據的流通。(1分)
8、國際保理業(yè)務有何的積極作用
第一,在信用額度內具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收匯保證。(2分)第二,應收帳款的付款期限可以得到保證。(2分)第三,便利出口商獲得融資。(2分)第四,減少托收方式的進出口風險。(2分)第五,提供多種貨幣的分類服務。(1分)第六,利用銀行優(yōu)勢,使客戶避免外匯風險。(1分)
9.簡述保險單據的作用
(1)保險單據的憑證。保險單據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所簽訂的保險合同的證明。按保險業(yè)的習慣,只要保險人在被保險人填寫的保險單據上簽了字,保險合同就告成立,保險單據上所規(guī)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具有法律約束力。(2分)(2)潛在利益的憑證。保險合同是一種賠償性的合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后,保險人即對貨物在遭受合同范圍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即可憑保險單據向保險人索賠,因此保險單據是賠償權的證明。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單也可像提單一樣轉讓,被保險人背書轉讓保險單無須經過保險人同意,但一旦貨物出險,保險人對善意持有人要求賠償?shù)暮侠碚埱蟛坏镁芙^。但賠償不是必然發(fā)生的,貨物運輸?shù)娘L險是潛在的,所以保險單據只是潛在利益的憑證。(2分)(3)貨款結算的憑證。在國際貿易中幾乎所有的進出口貨物都辦理運輸保險,幾乎所有的貿易合同和信用證中都訂有保險條款。保險單據是貨物裝船文件的構成要素。出口商只有按合同或信用證要求提供保險單據,才有可能辦理議付等,以獲得出口貨物的貨款。(2分)
10、國際聯(lián)運方式的基本特征:
(1)必須訂立一個國際多式聯(lián)運合同。(1分)(2)必須使用國際多式聯(lián)運單據。(1分)
(3)必須使用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1分)(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1分)(5)必須是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全程單一負責制。(1分)(6)必須實行全程單一的運輸費率。
國際結算試題篇三
期末復習題
1、匯票:
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根據出票人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yè)匯票。--銀行匯票 :
是一家銀行向另一家銀行簽發(fā)的支付命令,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銀行。它的信用基礎是銀行信用。
--商業(yè)匯票:
是由公司、企業(yè)或個人簽發(fā)的匯票。它的信用基礎是商業(yè)信用。
根據匯票承兌人劃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主要是針對商業(yè)匯票而言的。
--商業(yè)承兌匯票:以公司、企業(yè)或個人為付款人,并由公司、企業(yè)或個人進行承兌的遠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公司、企業(yè)或個人開立的以銀行為付款人并經過付款銀行承兌的遠期匯票。銀行承兌使匯票的信用基礎由商業(yè)信用轉換為銀行信用。2.支票的種類
(1)根據收款人抬頭劃分
記名支票,指注明收款人姓名的支票。無記名支票。(2)根據支票對付款有無特殊限制劃分(國外的情況)劃線支票(只能轉賬不能提現(xiàn))、普通支票
(3)根據支票對付款有無特殊限制劃分(國內的情況)現(xiàn)金支票(可以提現(xiàn)和轉賬)。轉賬支票。(4)保兌支票
保兌支票是指由付款銀行加注“保付”字樣的支票。如果付款行對支票進行了保付,就是承擔了絕對付款的責任,從而使持票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保證獲得支付。(5)銀行支票
銀行支票是以銀行為出票人,并由銀行任付款人的支票。3.匯票的背書行為
背書是指持票人在票據背面簽名,并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背書的基本目的是為了轉讓票據及票據權利。
它包括簽名和交付兩個動作。
并不是所有票據都能背書轉讓,對于限制性抬頭或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是不可以背書轉讓的,而對于“來人抬頭”票據,不需背書即可轉讓。因此,背書轉讓的只適用于指示性抬頭票據。
(1)記名背書和無記名背書。
記名背書:又稱為特別背書、正式背書、完全背書。記名背書的特點是背書內容完整、全面,包括背書人簽名、被背書人或其指定人、背書日期等。
無記名背書,又稱空白背書、略式背書。它是指僅在票據背面簽名而不注明被背書人的背書。經過無記名背書的票據,受讓人可以繼續(xù)轉讓。
(2)限制背書和有條件背書
限制背書指背書人在票據背面簽字、指定某人為被背書人或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限制背書的票據仍可由被背書人進一步轉讓,但原背書人即作限制背書的背書人只對直接后手負責,對其他后手不承擔保證責任。
有條件背書,是指對被背書人享受票據權利附加了前提條件的背書。對有條件背書的受讓人而言,在行使票據權利或再將票據背書轉讓時,他可以不理會前手附加的條件。
4.保兌行的責任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的要求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的銀行。信用證經保兌后,如需修改,必須得到保兌行的同意。保兌行有權對信用證修改部分不保兌,若不同意保兌,必須趕快將此情況通知開證行或受益人;如果保兌行同意信用證修改內容,則自通知修改書之時起對信用證負有不可撤銷的義務。如果保兌行只同意對同一修改書中的部分內容加具保兌,這種同意無任何效力。
在單證相符條件下,保兌行與開證行都是第一性付款人。保兌行付款后只能向開證行索償,如果開證行倒閉或無理拒付,保兌行無權向受益人或其他前手追索票款。
保兌行有權拒收有不符點的單據,但必須明白無誤地向受益人聲明這一態(tài)度。
5.付款行的責任
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指定一家異地銀行為信用證項下匯票上的付款人或是付款信用證下執(zhí)行付款的銀行。付款行一經接受開證行的代付委托,它的審單付款責任與開證行一樣,也屬于“終局性”的,如發(fā)現(xiàn)不符點應即拒付,但一旦驗單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付款行付款后無追索權,它只能向開證行索償。如開證行收到付款行寄來的單據發(fā)現(xiàn)不符點并拒付,付款行就得自負其責,必要時可自行提貨并轉賣,所受損失自己承擔。有時付款行根據開證行指示不必驗單,只憑議付行聲明單證相符,按信用證要求付款,此時付款行對受益人也無追索權。
1.電匯、票匯、及信匯三種匯付方式的異同
共同點:匯款人在委托匯出行辦理匯款時,均要出具匯款申請書,這就形成匯款人和匯出行之間的一種契約。三者的傳送方向與資金流向相同,均屬順匯。不同點:電匯是以電報或電傳作為結算工具;信匯是以信匯委托書或支付委托書作為結算工具;票匯是以銀行即期匯票作為結算工具。
票匯與電匯、信匯的不同在于票匯的匯入行無須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門取款,匯票除有限制轉讓和流通者外,經受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而電匯、信匯委托書則不能轉讓流通。2.票匯的特點
(1)票匯取款靈活。
(2票匯中的匯票可代替現(xiàn)金流通。
(3)票匯是由匯款人自己將匯票寄給收款人或自己攜帶出國,并根據收款人的方便,在有效期內隨時到銀行取款。
(4)票匯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取款,是由收款人持匯票登門自取。(5)除有限制轉讓和流通者外,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
(6)在國際貿易實務中,進出口商的傭金、回扣、寄售貨款、小型樣品與樣機、展品出售和索賠等款項的支付,常常采取票匯方式匯付。
3.匯款結算的特點:
(1)風險大
匯款結算的基礎是商業(yè)信用,買賣雙方能否順利拿到貨款和貨物,取決于雙方的信譽。銀行處于簡單受委托的地位。
(2)資金負擔不平衡
貨到付款,完全由出口方承擔資金,如預付貨款,資金完全由買方承擔。并且在匯款結算過程中,進出口商無法從銀行得到貿易融資。
(3)結算簡單、迅速、費用低
匯款結算有簡單、迅速、費用低的優(yōu)點。如買賣雙方能互相信任,匯款借算應該是理想的結算方式。
總之,因為當前的國際市場是買方市場,一般采用貨到付款而不用預付貨款,資金和風險都由賣方承擔。所以,這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的結算方式。4.支票的特點
(1)支票出票人應具備一定條件。
(1)必須是銀行的存款戶,即在銀行要有存款。
(2)要與存款銀行訂有使用支票的協(xié)定,即存款銀行要同意存款人使用支票。
(3)支票的出票人必須使用存款銀行統(tǒng)一印制的支票。支票不能像匯票和本
票一樣由出票人自制。
(2)支票為見票即付。支票都是即期付款,支票沒有遠期,因而也不需辦理承兌手續(xù)。
(3)支票的付款人僅限于銀行,而匯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銀行、企業(yè)或個人。
(4)通常情況下,支票的出票人都是主義務人,但保付支票除外,主義務人為保付銀行。5.匯票的主要作用
首先是結算工具,主要是用于國際匯款,通過簽發(fā)銀行匯票來轉移資金,以及跟單托收和信用證中出口商簽發(fā)匯票來收款。
其次是信貸工具,首先廠商以進出口貿易為背景而出具商業(yè)匯票,這種匯票經銀行承兌后很容易貼現(xiàn),是進出口融資的重要工具,他還能以跟單匯票作抵押而從銀行融資。
6.遠期付款交單(d/p遠期)的特點:
①出口商開具的是遠期匯票。
采用遠期付款交單的目的是給進口商一段時間以準備或籌集資金。
②進口商應先予承兌。
在代收行提交遠期匯票和單據時,進口商應先予承兌,承兌后的匯票及單據由代收行收回。
③到期付款贖單。
在遠期匯票到期時,代收行應向進口商作付款提示,進口商應予付款,代收行收到貨款后即交單。
7.信托收據的特點
第一,在進口商付款贖回信托收據之前,單據、貨物的所有權仍屬于代收行。
第二,進口商只能以貨主(出口商或代收行)的名義提貨,將貨物存?zhèn)};如果出售貨
物,所得貨款應如數(shù)存人銀行(代收行),以便匯票到期時支付貨款。
第三,如果代收行因借出單據而受到損失,進口商應負責賠償。
第四,代收行可隨時取消信托收據,收回單據及貨物。
可見,信托收據具有借據及保證書的雙重性質。信托收據不僅適用于跟單托收,也可適用于信用證結算方式。8.對背信用證與原證的區(qū)別:
對背證(新證)的條款與原證可略有變動。
(1)原證受益人是中間商,新證受益人是實際供貨人。
(2)原證開證申請人是進口商,新證開證申請人是原證受益人(中間商)。
(3)原證的開證行是進口地一家銀行,新證開證行是出口地的通知行或其他銀行。
(4)新證較原證金額單價減少,裝運期縮短。
9.對背信用證與可轉讓信用證的區(qū)別:(1)信用證性質不同。
可轉讓信用證下原證與新證開證行都為同一家銀行,轉讓行換開新證,但無保證付款的責任。對背信用證與其原證的開證行是兩家銀行,對背證與原證是互相獨立的,兩證的開證行都有第一性的付款責任。(2)業(yè)務性質與當事人關系不同。
可轉讓信用證下第二受益人與原證開證行和進口商可能發(fā)生關系,首先是開證行在信用證內明確了可轉讓的性質,若第一受益人不能如期替換發(fā)票,轉讓行還可將第二受益人提供的單據直寄給開證行索匯。
對背信用證下,對背證和原證是兩筆獨立的業(yè)務。對背證的原證是不可轉讓的,對背證開證行不可能將對背證受益人提交的單據直寄原證開證行索匯(對背證開證行為原證付款議付行)。
10.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區(qū)別點:
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相同點是其融資都是由遠期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的承兌與貼現(xiàn)實現(xiàn)的。不過,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別。
(1)貿易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不同。真遠期信用證下信用證與合同的付款期限相同,都是遠期付款;假遠期信用證下信用證是遠期付款,合同卻是即期付款。
(2)貼息支付者不同。真遠期信用證的融資者是受益人,貼息支付者也是受益人;假遠期信用證的融資者是開證申請人,融資成本也由其承擔
填空題
1.國際結算是指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qū)相互之間,為了清算債權、債務關系而發(fā)生的()。
2.現(xiàn)代國際結算的主要工具是()。
3.記賬貿易結算,也稱為()。它是在兩國政府所簽訂的貿易協(xié)定項下的商品進出口貿易結算。
4.推定交貨原理的實質就是(),以貨物單據代表貨物所有權,常稱為以單代物。
5.國際結算一般使用可兌換貨幣進行結算,但不是所有的可兌換貨幣均可用于國際支付和國際結算。國際貿易及經濟活動集中使用的貨幣稱為()貨幣,主要指美元、歐元和日元等
6.非現(xiàn)金結算是指使用各種(),通過銀行間的劃賬沖抵來結清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
7.支付系統(tǒng)是由提供()的中介機構和實現(xiàn)支付指令傳送及資金清算的專業(yè)技術手段共同組成,用以實現(xiàn)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的一種金融安排,有時亦稱清算系統(tǒng)。8.全額實時結算是對每一筆支付業(yè)務的發(fā)生額立即單獨全部進行交割,是()進行結算。
9.為保證國際結算的順利進行,不同國家的銀行之間通常建立()關系以便于國際業(yè)務的順利進行。
10.兩家分處不同國家的商業(yè)銀行,因發(fā)生貨幣收付業(yè)務的需要,或者一方在對方設賬,或者相互設賬,就建立了()關系。
案例一
某年年初,國內a公司與印度b公司簽訂價值50萬美元的男裝出口合同,合同約定貨物分9批出運,支付方式為d/p90天。a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發(fā)運貨物后,于9月收到第一筆貨款2萬美元,此后再未收到余款。由于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a公司遂將上述逾期應收賬款委托保險公司進行海外追償。經信保公司海外調查發(fā)現(xiàn),a公司未能如期收匯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印度的代收行違規(guī)操作,d/p支付條件項下未收款就擅自放單。
分析:
d/p遠期托收是目前我國出口業(yè)務中較為常見的結算方式,一般做法是當托收單據到達代收行后,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單據,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單據仍由代收行保存,直至到期日代收行才憑進口商付款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采用這種方式的原因在于貨物在航程中要耽誤一定時間,在單據到達代收行時貨物可能尚未到港,而出口商對進口商資信又不甚了解,不愿其通過承兌便獲得單據。這樣,在進口商不付款的情況下,出口商憑代收行保存的貨權單據可運回貨物或就地轉賣。相對于承兌交單項下的托收,該支付方式對出口商的保證稍微大一些。
對于進口商而言,這種方式卻可能造成一種不便,如貨已到港而進口商因匯票未到期拿不到提貨單據,就可能導致銷貨不及時,貽誤商機,造成損失。因此,進口商經常要求代收行給予一定的融通,如果進口商信譽較好,可以借單提貨或憑借信托收據等從代收行取得相關物權單據,先行提貨。這樣就給代收行帶來風險:一旦進口商不付款,代收行必須墊付。所以,《托收統(tǒng)一規(guī)則》(以下簡稱《urc522》)中不鼓勵d/p遠期托收這種做法。不過,《urc522》同時又規(guī)定,若提交遠期匯票且托收行指示書中注明憑付款交單,則單據只能憑付款交單。本案中,出口商在選擇代收行時遷就進口商,未選擇信譽好、資金實力雄厚的銀行;而該代收行未按同業(yè)慣例操作,擅自放單,且信譽不佳,明知錯誤又拒不付款,最終造成a公司的收匯損失
另外,d/p遠期托收業(yè)務還有其他風險。目前,有些國家一直將d/p遠期作d/a處理,兩者在這些國家法律上的解釋是一致的,銀行實務操作中也無區(qū)別。根據國際商會對《urc522》的解釋精神,若托收業(yè)務與一國或地方所不得違反的法律和/或法規(guī)有抵觸,則統(tǒng)一規(guī)則對有關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此時,若出口商自認貨權在握,不做相應風險防范,進口商信譽又欠佳,則極易造成“錢貨兩空”的被動局面
案例二
收到哥倫比亞一家銀行開立的信用證,經渣打銀行保兌,經光大銀行傳遞到我方,議付地為上海?煞癫唤涍^光大,直接向渣達銀行的上海分行議付?
答:先明確信用證是自由議付的還是指定議付的.如果是自由議付的,當然可以直接向保兌行議付,這樣它的付款是終極性的,不可追索的。
案例三
英國倫敦某進口商為購買我國罐頭向p銀行申請開出l/c,金額為60 280美元。我方銀行于1980年10月4日議付,并向開證行寄單索匯。開證行接單后于10月28日來電拒付,理由是:“受益人未按商務合同規(guī)定分兩批發(fā)貨裝船! 而我方議付行檢查來證并無分批發(fā)貨條款。
(1)開證行的拒付有道理嗎?(2)受益方如果要按合同分批發(fā)貨,在信用證方式下,應該如何辦理結算?
分析
(1)經檢查我方供貨人(受益人)與英國進口方簽訂的商務合同確有分兩批裝運的條款,但開來的信用證卻未寫明此項規(guī)定。我方一次性發(fā)貨雖不符合原商務合約要求,但這一問題應由進口方直接與出口方聯(lián)系解決,而不屬于信用證項下拒付的依據。
(2)開證行以“未按商務合約發(fā)貨”為由作為拒付的依據,明顯地違反了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的規(guī)定,又在支付時間上一再拖延,更屬錯誤。
(3)我方出口單位收到來證后,因無分批發(fā)貨條款,即使愿按原商務合同規(guī)定分批發(fā)運,也要先提出修改信用證,待各方當事人確認后才能分批發(fā)貨。
案例四
(1)某年加拿大montreal某銀行開來l/c一份購買紡織品,金額63 000加元,裝期1月31日,效期2月15日。1月8日我方出口公司(受益人)交來單據一套,金額73 467加元。這顯然是貨物超裝,金額超支。出口公司聲稱此項超裝事前已征得進口方即開證人口頭同意。議付行詢問開證行能否要求開證人收貨付款。(2)1月23日接開證行來電指出,開證人以“單證不符”為理由拒絕接受單據。但是,如受益人肯于將全部紡織品貨價下降為每碼60加分,總金額降為64 832加元,則開證人愿意付款贖單。
(3)1月29日出口公司表示不同意降價,并提出進口方違背諾言是不守信用的行為。
(4)2月23日開證行再次來電稱,開證人堅持不肯付款贖單。由于受益人超裝已造成單證不符,一切風險由出口方承擔。
(5)由于進口方以單證不符為由堅持不付款,開證行也照章拒付,最后我方出口單位被迫將貨物轉交另一客戶作為“寄售”處理。此項出口業(yè)務以遭受嚴重損失而告終。
從這一案例中出口方要吸取哪些教訓? 進口方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分析
(1)從案例中可以看出,出口方要想安全、及時收回,最根本的條件是必須堅持按信用證的規(guī)定裝船、制單交單,不可有絲毫的動搖。如果以為對方會按“諾言”辦事則必然吃虧。相反地,出口方如對超裝部分要求進口方另開信用證或另外辦理托收,原有信用證的支付保證作用應當不會失效。
信用證只能以“單證相符”、“單單相符”作為支付的唯一依據。任何一方如果違反了這項“憑單結算”原則,將處于十分被動的境地。
(2)辦理進出口業(yè)務,首先必須對交易對手的實際資信了解清楚,因為這是防止欺詐的根本條件。
(3)此案例中的進口方對出口方的許諾實際上是一種“誘餌”,待出口方將超裝貨物運出后,則采取壓價辦法促使出口方就范,否則即以“單證不符”為由予以拒付。開證行對此也只能照辦,原因是出口方交付的單據確實與信用證規(guī)定不符。
案例 五
(1)某年香港c銀行開來信用證購買服裝,金額24 987美元,裝運期9月15日,有效期9月30日。信用證要求簽署發(fā)票一式三份,在發(fā)票上應加注文句,證明所裝貨物是按4月20日受益人的銷售確認書80/7092f號規(guī)定辦理的。償付辦法為“單到開證行付款”。
(2)出口方議付行9月16日議付后,單據寄開證行索款,9月22日收訖。(3)10月2日開證行來電稱,由于單據中的發(fā)票上未能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文句,開證人不接受單據。為此,開證行表示拒付,并要求退回已付款項,還要求賠付利息。
開證行可以要求退款嗎?
分析
(1)按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規(guī)定,開證行如決定拒絕接受單據,應不遲于收到單據的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拒付。
(2)按國際慣例,開證行在審單付款后無追索權,我方議付行堅持原則不予退款時完全合理的,雖然在單據中確有不符點。
案例 六
(1)某年我方a出口單位接到阿拉伯銀行開來信用證,在特別條款中有下列規(guī)定:
“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by a vessel not over 15year of age”(裝運須由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運載)。
(2)我方出口單位在裝運后即向船公司要求出具上述證明文件,但遭拒絕。經與議付行商量,可以不提供該項證明。議付行遂向開證行索匯。
(3)阿拉伯開證行以單證不符為由拒付,原因:缺少船齡證明文件。其他單據代保管聽候處理。
我方能順利拿到貨款嗎?
分析
(1)本案例為典型的“非單據化條件”。對此《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已有明確規(guī)定!叭缧庞米C含有某些條件但未列明需提交的相符單據時,銀行將認為未列明此條件,且對此不予理會。” 阿拉伯銀行來證只提出對船齡的要求,而未明確規(guī)定提供何種證明文件,我方以“非單據化條件”對待處理時完全合理的。
(2)但是,如果來證提出應交付“船齡證明書”, 我方將處于被動。在上述情況下我方應先聯(lián)系承運船公司詢問能否提供此種證明書,如不能,裝運前應要求開證行修改信用證條款,得到答復前不能裝運貨物,以免遭到拒付
期末復習題
1、匯票、保兌行責任、付款行的責任、支票的種類、匯票的背書行為。
2、課件里所有的案例分析。
3、匯票的主要作用、票匯的特點、電匯、票匯、及信匯三種匯付方式的異同點、支票的特點、匯款結算的特點、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區(qū)別點、遠期付款交單(d/p遠期)的特點、信托收據的特點、對背信用證與可轉讓信用證的區(qū)別點、.對背信用證與原證的區(qū)別。
4、.賣方遠期信用證業(yè)務流程、跟單托收結算流程、可轉讓信用證的結算流程、背對背信用證結算流程?荚囈螅
(1)題型有五個,填空,判斷改錯,簡述題,案例分析,流程分析。(2)判斷改錯題一定要先判斷后更改。(3)案例分析盡量詳盡。
(4)流程別忘了先畫圖形后另說明流程。
國際結算試題篇四
匯票: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投標保函:在以招標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和物資采購等項目中,銀行應投標方的要求出具的、保證投標人在招標有效期內不撤標、不改標、中標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定合同或提交履約保函的書面文件。
備用信用證:又稱擔保信用證,指受益人承擔一項義務的憑證。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guī)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并隨附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的聲明或證明文件,即可得到開證行的償付。
d/p:付款交單是指出口商的交單是以進口商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商發(fā)貨后。取得裝運單后,委托銀行辦理托收,并在托收申請書中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商付清貨款后,才能把裝運單據交給進口商。
d/a:是指代收行的交單以進口商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商在裝運貨物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承兌匯票后,代收行即將貨運單據交給進口商,在匯票到期時,進口商開始履行付款義務。
境外聯(lián)行:是商業(yè)銀行在海外設立的最主要的營業(yè)性機構,是母國銀行的一個組成部分。
福費廷:是一種中長期的。利率固定的。無追索權的出口貿易融資方式。是指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貨物或服務后,金融機構作為融資商從出口商那里無追索權的購買經進口商承兌的并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票據。
銀行保函:又叫銀行保證書,是指銀行作為擔保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旨在保證被保證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履行某種義務。
國際保理:又稱保付代理,是指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方以賒銷(o/a)、承兌交單(d/a)等商業(yè)信用方式向進口方銷售貨物時,由出口保理商和進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一項集資信調查、應收賬款催收與管理、信用風險承擔和貿易融資等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支票: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yè)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cad:也叫憑單付款、憑單付匯,是進口商通過匯出行將款項以信匯或電匯方式匯給匯入行,指示匯入行憑出口商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單據和裝運憑證付款給出口商。
軟條款:在國際結算中,通常把在信用證中出現(xiàn)的,受益人不容易做到或無把握做到的條款(如攪蛋器果斷,受益人出具的商業(yè)匯票須由指定人簽字等)俗稱“軟
條款”,軟條款信用證通常是受益人在議付時處于被動地位,進而遭受開證行拒付。
1、信用證的性質和特點
(1)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由開證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承付的保證
(2)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買賣,支付方式是憑單付款,不涉及貨物、服務或履約行為。
(3)信用證是一種自足性的文件,信用證的開立是以買賣合同為依據。但信用證一旦開出就成為獨立于買賣合同之外的文件或契約,不受買賣合同約束。
2、如何理解票據的無因性和要式性
票據的權利即與票據的產生原因相分離,成為獨立的票據債券債務關系,票據的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需說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據就可以行使票據權利。
票據的要式性,形式上必要項目記載必須齊全,各個必要項目又必須符合規(guī)定,方可使票據產生法律效力。
3、選擇托收結算方式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把握行情,注意市場風險
(二)加強對進口商的資信調查
(三)了解進口地的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的習慣做法
(四)托收和其他支付方式結合使用
(五)掌握好授信額度和交單條件
(六)謹慎對待貨運單據,注意控制貨物
(七)謹慎選擇代收行,圖條件允許可實現(xiàn)找好需要時的代理人
(八)注意辦理保險
(九)選擇保理業(yè)務,減少收匯風險
4、票據使用最多的是哪一種,基本當事人是誰,都有什么責任?
票據使用最多的是匯票,當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出票人在簽發(fā)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時,應當向持票人償還票款。
付款人:承擔匯票的付款責任
收款人:匯票的主債權人
5、貨到付款、預付貨款對進出口商的影響
預付貨款:指進口商(付款人)先將貨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通過銀行匯交出口商(收款人),出口商收到貨款后,根據雙方達成的合同規(guī)定,在一定時間或立即將貨物發(fā)給進口商。
出口商:非常有利。
——無收匯風險
——不僅不墊付資金同時還占壓資金
—— 對進口商的可能違約行為起到約束作用
進口商:非常不利
—— 可能錢貨兩空
——占壓了資金
貨到付款:指出口商先交單或先發(fā)貨,待進口商收到貨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內將貨款匯交出口商的一種匯款結算方式。
出口商:不利
—— 承擔進口商不付款的風險
—— 資金占用時間較長
進口商:有利
—— 掌握付款的主動權
—— 無償或付少的利息即可占用賣方的資金
6、選擇國際結算方式應考慮哪些因素?
1.交易貨物的銷售情況:交易的貨物屬于緊銷商品,貨物屬于賣方市場狀況,則賣方可選擇有利于自己的結算方式,如:預付貨款、信用證、銀行保函等結算方式。
2.客戶的信用情況,對方客戶的信用等級高低,資金實力是否雄厚,以往的交易歷史中有無不良記錄,這些都會影響出口結算方式的選擇。
3.合同金額大小和價格條件,合同金額的大小直接影響外貿企業(yè)出口收匯的風險,企業(yè)應結合對方情況選擇商業(yè)信用結算方式。合同中選用不同的價格條件,對買賣雙方的責任劃分和風險分擔各不同。
4.有無融資條件,國際結算時,企業(yè)的資金是否充裕將使企業(yè)不得不考慮融資條件,企業(yè)利用國際結算服務目的之一即使獲得融資便利。
5.運輸單據的性質,國際結算中涉及的運輸單據有些屬于物權憑證,有些則是非物權憑證不同性質的運輸單據對于支付方式的選擇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特別是托收方式下由于沒有銀行信用做付款保證,更有錢貨兩空的極大風險。
7、請比較備用信用證與一般的跟單信用證的異同
1、二者要求的單據不同,備用信用證的單據通常都是由受益人自己制作的,跟單信用證單據受益人是不能簽發(fā)的。
2、二者的有效期限不同,備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比較長,跟單信用證的有效期限一般較短。
3、二者的適用范圍不同,備用信用證的用途較廣,而跟單信用證主要用于國際貿易結算,使用范圍相對狹窄。
4、二者的作用不同,備用信用證是一種擔保工具,而跟單信用證只是簡單的結算和信用工具。
5、二者適用的法律規(guī)則不同,自從1999年1月1日起,備用信用證優(yōu)先適用于《國際備用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即《isp98》,而跟單信用證則適用于ucp500。
8、對信用證中的交單期、最遲裝運期和有效期進行排序,排序依據是什么?最遲裝運期交單期有效期依據:在貨物裝船后船公司才會開出裝運單之后才能交單,而有效期是指信用證的有效期,信用證上需填寫一些裝運單的信息。
9、國際保理中保理商提供了哪些綜合金融服務?
1、資信調查和信用評估是主要服務項目之一,另外保理商還可以為出口商提供市場信息,增加貿易機會。
2、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保理商承購了出口商的應收賬款后,及全面承擔了向進口商催收賬款的責任
3、貿易融資,保理商以無追索權方式購入,若出口商提出融資要求,保利上提供80%左右的貸款,其余部分于進口商結算處付清。
4、信用保障風險(壞賬擔保),出口商在信用額度內向進口商銷售貨物,而進口商未按期如數(shù)付款,保理商將提供壞賬擔保,并向出口商全額支付其承購的應收賬款數(shù)額。
10、托收中承兌交單與付款交單那個風險更大,為什么?
承兌交單的風險大,付款交單即付款在前,交單在后。對出口商而言,貨物發(fā)出后,貨權在手的時候收到貨款較為保險。承兌交單即進口商在遠期匯票上承兌后就可以拿走單據,對于出口商而言,只是得到一個付款承諾,至于是否能收到貨款,則在于進口商的商業(yè)信用。
11、匯付是順匯還是逆匯,為什么?
匯付是順匯,匯付是由付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將款項匯交給收款人,順匯是由債務人或付款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銀行使用某種結算工具,交付一定金額給債權人或者收款人的結算方法。結算工具的傳遞與資金的運動方向一致,并且是從付款方傳遞到收款方,所以是順匯。
12、托收是順匯還是逆匯,為什么?
托收是逆匯,逆匯是由債權人以開出匯票的方式,委托銀行向國外債務人索取一定金額的結算方式。而托收則是在貨物裝運后,出口商開具匯票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所在地的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結算工具傳遞方向和資金流向相反。
操作技能
1、議付信用證的業(yè)務流程圖和步驟說明。。。
2、匯付中的電匯業(yè)務流程圖和步驟說明。。。
3、托收業(yè)務中,代收行的操作依據是什么?。。。
托收申請書
國際結算試題篇五
一、選擇題
1、下列哪項不屬于國際結算的范圍:()。
a、有形貿易類 b、物物交換類 c、無形貿易類 d、金融交易類
2、下列關于代理行與賬戶行關系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代理行并不一定就是賬戶行;
b、賬戶行一定是代理行;
c、兩家銀行互設賬戶時其關系肯定是代理行;
d、一方在另一方開設賬戶,而另一方沒有在a、未承兌的即期匯票b、已承兌的遠期匯票
c、未承兌的遠期匯票d、已承兌的即期匯票
11、現(xiàn)代國際結算就是通過有銀行辦理的國與國之間的()收付業(yè)務。
a、信用證b、支票c、貨幣d、匯票
12、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已貸記你行帳”表示在來帳上增加了一筆款項;b、“請借記我行帳”表示在往帳
上減掉一筆款項;c、“請貸記我行帳”表示在往帳上增加一筆款項;d、“已貸記你行
帳”表示在往帳上增加了一筆款項。
13、在匯票的使用過程中,使匯票一切債務終止的票據行為是()。
a.提示b.承兌c.背書d.付款
14、()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fā)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國外匯入行,指示其解
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
a、信匯 b、電匯c、票匯 d、電報
15、以下結算方式中屬于順匯的是()。
a、信用證 b、匯款c、保函 d、托收
16、承兌交單的英文是:()。
a、d/pb、d/a c、p/dd、p/a17、開證銀行是主債務人,其對()負有不可推卸的、獨立的付款責任。
a.付款人b.受益人 c.代理行d.解付行
18、信用證是一種()。
a.正式的付款保函b.有條件的付款擔保
c.無條件的付款擔保d.沒有風險的付款方式
19、可以是有價證券的單據包括:()。
a.海運提單b.暫保單 c.商業(yè)發(fā)票 d.普惠制產地證明書
20、保險單的簽發(fā)日期()。
a.應早于提單簽發(fā)日期 b.應晚于提單簽發(fā)日期
c.應與提單簽發(fā)日期相同d.與提單的簽發(fā)日期無關
二、判斷題
1、受益人對信用證的修改書內容可以部分接受,也可以全部接受。()
2、信用證匯票條款規(guī)定:“draft?drawn on us”,是指以開證申請人為付款人。()
3、干凈、整潔的提單即為清潔提單。()
4、來人抬頭提單代表貨物所有權,可以背書轉讓。()
5、貨物外包裝上的標志就是運輸標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嘜頭。()
6、付款交單(d/p)與承兌交單(d/a)都有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d/p方式風險較 少,更易為賣方所接受。()
7、根據ucp600,如果信用證上沒有注明是否可撤銷,則信用證應視為可撤銷。()
8、甲公司將600公噸貨物的可轉讓、允許分批裝運的信用證,分別轉讓200公噸貨 物給乙公司出口,轉讓200公噸貨物給丙公司出口,轉讓200公噸貨物給丁公司出口,符合國際商會600號文件關于“可轉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的規(guī)定。()
9、可轉讓信用證只能按原證規(guī)定條款轉讓,因此,有關信用證金額、單價、到期交 單日和最遲裝運日期均不可以改變。()
10、指示性抬頭的匯票可以自由轉讓。()
11、票據的無因性就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之間,不存在資金關系和對價關系等票據原 因關系。()
12、當持票人提示匯票時,付款人拒絕付款,或拒絕承兌,或破產或逃匿等,這就是 拒付。()
13、按照匯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匯款可分為電匯、信匯、票匯三種。()
14、電匯交款迅速,銀行無法占用客戶資金。()
15、過期提單就是指提單已超過有效期的提單。()
16、提單和保險單都是有價單據。()
17、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都是擔保人負第一性償付責任的銀行保函。()
18、不可流通轉讓海運單除了單據上寫明的收貨人外,他人不能提貨。()
19、開證行在得知開證申請人將要破產的消息后,仍需對符合其所開的不可撤銷信用 證的單據承擔承兌、付款的責任。()
20、買方遠期信用證即假遠期信用證,是進口商利用了開證行的融資。()
21.票據的要式性就是票據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票據上的必要記載項目必須齊全且符 合法律規(guī)定。()
22.票據的匯兌功能是票據的基本功能。()
23.票據的信用功能是票據的核心功能,被稱為“票據的生命”。()
24、議付銀行在經過審核有關單據無誤后,按信用證條款買入受益人(出口商)的 匯票和單據,從票面金額中扣除從議付日到估計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將票據按議付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撥付給出口商。議付行就成為了該匯票的正當持票人。()
25、遠期匯票都可以在貼現(xiàn)市場上貼現(xiàn),提前融通資金。()
26、按照匯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匯款可分為電匯、信匯、票匯三種。()
27、票匯屬于順匯結算。()
28、撥頭寸必須結合匯出行和匯入行的賬戶開設情況,如果匯出行在匯入行有往賬,可以授權匯入行借記()。
29、銀行在受理托收業(yè)務時,不用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對于未按照申請書的指示而產生的后果,銀行也不用對其過失負責。()
30、承兌交單方式對出口方十分有利。()
31、托收的最大特點是“收妥付匯、實收實付”。()
32、付款交單(d/p)與承兌交單(d/a)都有一定的風險,一般說來,d/p方式風險較小,更易為賣方所接受。()
33、按照ucp600的規(guī)定,信用證有“不可撤銷”和“可撤銷”兩種。()
34、受益人對同一信用證的修改書上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條款的修改,可以部分同意,部分拒絕。()
35、可轉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因此,可轉讓信用證的第二受益人只能有一個。()
36、信用卡都可以透支消費。()
37、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都是擔保人負第二性償付責任的銀行保函。()
38、不記名提單可以通過背書轉讓。()
39、干凈、整潔的提單即為清潔提單。()
40、如果信用證沒有規(guī)定交單的特定期限,則提單的提交不得超過裝運日后21個營業(yè)日。()
三、簡答題
1、如何從理論上理解貿易術語的兩個臨界點?
2、簡述票據的特點及功能?
3、匯票的要式都有哪些?
4、請簡要分析d/p與d/a的特點。
5、何為信用證中的“雙到期”,一般應如何處理?
6、匯票的要式有哪些?
7、匯票與本票的主要區(qū)別有哪些?
8、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主要有哪些
9、簡述過期提單和倒簽提單的不同。
10、單據審核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四、論述題
1、試述指定銀行和開證銀行對不符點單據如何處理。
2、我國甲公司與法國乙公司簽訂合同出口貨物到法國,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乙公司通過其開證行bank1巴黎分行申請開立了非保兌的信用證(適用ucp500),通 知行為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信用證規(guī)定:“date and place of expiry:041105 france;
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last date of shipment:041102;presentation period: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甲公司于200
4年11月1日將貨物裝船,并與2004年11月5日將信用證要求的全套單據提交中國 銀行江蘇省分行,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立刻于當日使用dhl將單據寄往法國的開證行。
收到單據后,開證行以“信用證已過期”為由拒付。請問,開證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 立?為什么?
3、某公司從國外某商行進口一批鋼材,貨物分兩批裝運,支付方式為不可撤銷即期付款信用證,由中國銀行開立一份信用證。第一批貨物裝運后,賣方在有效期內向銀行交單議付,議付行審單后議付了貨款,隨后,中國銀行對議付行作了償付。該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貨物后,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與合同不符,因而要求開證行對第二份信用證下的單據拒絕付款,但遭開證行拒絕。開證行這么做是否合理?為什么?
4、試比較分析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匯款方式的優(yōu)缺點。
5、銀行保函與跟單信用證的區(qū)別是什么?
答:
(一)指定銀行對單據不符點的處理:
(1)指定銀行可以不對單據進行付款、承兌或議付,而是直接寄單給開證行,(2)如開證行接受,在收到開證行的款項后再向受益人付款。
(3)、如果不符點可以修改,由受益人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正確單據。
(4)、如果不符點無法修改,指定銀行可以在受益人的指示下,將不符點電告開 證行,再由開證行征求開證申請人的意見。在獲得開證行接受不符點的授權后,指定銀行可以辦理付款、承兌或議付,同時將單據寄給開證行。
(5)、除信用證規(guī)定外,指定銀行可以在不通知開證行的情況下,對存在不符點 的單據憑受益人的擔保議付
(6)告知受益人單據的不符點,由受益人提出要求,針對單據的不符點在有關 當事人的同意下對信用證進行修改
(二)開證行對單據不符的處理:
(1)如經審核,開證行認為受益人提交的單據存在不符點,可以拒絕接受單據 并發(fā)出拒付通知。通知必須聲明:一銀行拒絕承付或議付。二銀行拒絕承付或議 付所依據的所有不符點。三銀行留存單據聽候交單人的進一步指示,或聲明留存 單據直到其從申請人處得到放棄不符點的通知并同意接受該放棄,或其同意接受 對不符點放棄之前從交單人處收到其進一步指示,或聲明銀行將退回單據。
(2)、開證行還可以自行決定聯(lián)系開證申請人放棄不符點,但其沒有義務必須這 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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