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歸屬證明書
土地歸屬由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局確認,《憲法》第十條、《土地管理法》第八條明確規(guī)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的歸農民集體所有 !蹦愕耐恋夭徽撌浅邪、還是宅基地,都有法律依據(jù)怎能起糾紛呢。
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人都認為土地證是證明土地權利歸屬和權利內容的唯一憑證,當土地證所記載的內容與土地登記簿內容不一致時,究竟以誰為準,土地權利人并不明確。
《物權法》對登記簿的法律效力給予了明確的規(guī)定,如第十六條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jù)。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绷硗,《物權法》對于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內容與土地權屬證書上所記載的內容不一致,以誰為準的問題也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如第十七條規(guī)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jù)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各盛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土地管理局:
為加強土地管理,適應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土地登記自動化管理的需要,依據(jù)《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土地登記規(guī)則》的規(guī)定,決定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啟用重新修改、設計的土地證書及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規(guī)格及封面顏色見樣本(另發(fā))。證書記載內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寫說明詳見附件 。
新版集體土地所有證的記載內容及格式不變,證書規(guī)格及封面顏色作適當調整(見樣本,另發(fā))。
二、新版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的規(guī)格為16開,其記載內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寫說明詳見附件。
三、土地登記過程中所需的其他表、卡,各盛自治區(qū)、直轄市土地管理部門可參照1989年頒布的《土地登記規(guī)則》規(guī)定的土地登記表、卡的種類,按新版土地登記卡的記載內容和要求,并結合本地土地登記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修改、印制 。
四、啟用新版土地證書、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后,各地已經頒發(fā)的原版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及經國家土地管理局批準或備案的集體土地農業(yè)用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和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繼續(xù)有效,待變更土地登記時逐步更換 。各地土地管理部門現(xiàn)存的上述原版土地證書可繼續(xù)使用到1997年12月31日。
已經使用的原版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可在變更土地登記時逐步更換,已經印刷的空白原版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可繼續(xù)使用到1997年6月30日。
五、新版土地證書由國家土地管理局或其授權的單位統(tǒng)一印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印制土地證書,非法印制的土地證書無效 。
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式樣
國 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有土地使用證
__國用( )字第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家土地管理局制
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fā)證書,確認使用權。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九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規(guī)定,由土地使用者申請,經調查審定,準予登記,發(fā)給此證。
____人民政府(印)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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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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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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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號| |圖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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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土地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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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類型| |終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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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權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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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共用分攤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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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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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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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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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印)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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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 事 |
|日期|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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