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總結
根據(jù)《關于開展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總結的通知》(辦建管函〔xx〕404號)要求,現(xiàn)將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總結報告如下,請審閱。
一、水管體制改革總體進展情況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發(fā)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瓊府〔xx〕15號),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全面展開。省政府分別于xx年6月、xx年9月召開水管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布置和推動水管體制改革工作。三年多來,在各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在廣大水利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穩(wěn)步推進,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濤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屬工程)和文昌等12個市縣(占全省18個市縣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其他6個市縣已完成"兩定"和"兩費"測算工作,總體改革方案有待市縣政府最后批復。
二、省屬工程及市縣工程改革進展情況
省松濤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務局下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經省編制委員會核定,該局定性為正處級準公益性水管單位。該局在職職工1657人(其中下屬企業(yè)和派出所人員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單位在職職工的26.3%。參與改革的職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員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濤工管局的中層干部已通過競爭上崗,基層管區(qū)的人員已按編就位,166名職工已辦理內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員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屬施工企業(yè)參與工程維修養(yǎng)護或多種經營 。經有關部門同意,按"以收代撥"方式解決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其中年工資和各項社會保險金2375萬元)。公益性維修養(yǎng)護經費605萬元(省水利建設資金中每年安排300萬元,"以收代撥"解決305萬元)。
目前,文昌、瓊海、定安、萬寧、陵水、保亭、五指山、瓊中、樂東、昌江、白沙、儋州等12個市縣改革已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12 個市縣政府已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實。12個市縣納入改革的水管單位共56個,在職職工2173人,定崗1990人,分流人員183人,財政補助公益性人員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金xx萬元。
三、水管單位分類定性、定崗定員、經費測算
根據(jù)水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各市縣水務、財政、發(fā)展改革、編制、社保等部門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過大量細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個市縣國有水管單位和松濤工管局的基本情況,對全省水利工程規(guī)模、效益、資產價值以及水管單位的職工人數(shù)、財務收支、社會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為各市縣出臺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據(jù)。
全省102個國有水管單位,已全部定性完畢,其中10個定性為公益性事業(yè)單位,91個定性為準公益性事業(yè)單位,1個定性為企業(yè)單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單位職工8446人,其中在職6311人,離退休2135人 。根據(jù)《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改革后全省水管單位定員人數(shù)共4862人,比現(xiàn)有職工少1449人;參照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工資和社會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9096 萬元;根據(jù)《水利工程維修養(yǎng)護定額標準》,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維修養(yǎng)護經費4632萬元。
四、兩項經費落實情況
松濤工管局年供水、發(fā)電和多種經營收入5500萬元,根據(jù)省政府有關意見,全部由松濤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yǎng)護,松濤工管局兩項經費已落實。
根據(jù)各市縣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文昌、瓊海、定安、萬寧、陵水、保亭、五指山、瓊中、樂東、昌江、白沙、儋州等12個市縣的水管單位公益性人員基本工資和保險金由市縣財政負責,其中工資屬于補助性質。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維修養(yǎng)護經費到位1403萬元,其中省水利建設基金900萬元(占省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松濤工管局305萬元,市縣財政198萬元 。
五、管養(yǎng)分離情況
松濤工管局工程維修養(yǎng)護工作,主要由其下屬的水利建筑安裝公司負責,基本上實行管養(yǎng)分離。各市縣維修養(yǎng)護資金還沒有到位,實行內部管養(yǎng)分離。
六、人員分流及社會保障情況
松濤工管局和文昌、瓊海等12個市縣,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幾種安置方式:對于3年內達到退休年齡的,實行內部退休;部分職工分流到下屬施工企業(yè)(如松濤工管局),從事工程維修養(yǎng)護等建設安裝工作;分流到水管單位內部農場(如文昌市東路水庫管理處)或承包水庫周邊土地、水面從事多種經營;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水管單位分流人員,保留職工身份,由市縣財政交納社會保險金,自謀工作,本單位有人退休時,優(yōu)先錄用。
落實社會保障政策,是水管單位職工最為關心的問題。改革前,各水管單位繳交社會保障金的情況差別較大,松濤工管局、三亞市和瓊海市等少數(shù)市縣繳交較正常,大多數(shù)市縣基本上沒有繳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單位累計拖欠社會保障金5056萬元。通過與財政、社保等部門反復研究與協(xié)調,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區(qū)別不同情況落實社會保障政策:1995年前退休的職工,視為已交社會保險金;1995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縣財政補交養(yǎng)老和醫(yī)療兩項保險;在職和分流人員,從1995年起,補交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等五項保險,其中1995年至xx年應繳交的保險金,待職工退休時,由市縣財政負責逐個補交,xx年起,按年正常繳交;社會保險金中個人應繳交的部分,由個人負責補交。
七、水管單位職工工資拖欠情況
由于歷史原因,改革前各市縣每年拖欠水管單位職工工資3780萬元(按近三年統(tǒng)計)。我省是經濟欠發(fā)達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區(qū)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財政收入少,要補發(fā)以前拖欠的工資,難度實在很大。對此,多數(shù)水管單位職工比較理解,認為改革后財政負責社會保險金和保證一定的經濟收入,解決了后顧之憂,已屬不易,待今后經濟發(fā)展了,希望能補發(fā)所欠工資。
八、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少數(shù)市縣工作滯后
國務院批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已5年多,省政府批轉《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數(shù)市縣尚未正式批復改革方案。有關市縣政府及其水務部門對水管體制改革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體制改革工作沒有緊迫感,是水管體制改革落后被動的重要原因。
2、"重建輕管"思想依然存在
有的市縣熱衷于上新項目、開新工程,重建設,輕管理;對推進水管體制改革,充分發(fā)揮現(xiàn)有工程的效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xù)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3、部分市縣改革不夠深入
部分市縣改革缺乏后勁,在政府批準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后,市縣水務局沒能及時將改革推向深入,少數(shù)市縣停滯不前,水管單位內部改革緩慢,人事勞動工資改革不配套,崗位、工資沒有全面落實到個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明確,水管單位內部運行機制不活。有的水管單位仍然處于"吃大鍋飯"狀態(tài),沒有真正完成按編定崗和人員分流任務。
4、兩項經費到位率低
落實公益性人員基本經費和公益性工程維修養(yǎng)護經費是水管體制改革的基本任務之一。在市縣政府批復的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對兩項經費已作明確安排。從今年的落實情況看,各市縣已按改革方案下?lián)芰斯嫘匀藛T基本支出經費。但相對檔案工資而言,多數(shù)水管單位職工收入偏低,一般每月為600~800元,相當于檔案工資的40%~60%,甚至有的是按最低工資線標準發(fā)放。除松濤工管局外,多數(shù)市縣水利工程維修養(yǎng)護經費不落實,尚未按改革方案籌措到位維修養(yǎng)護資金。
5、部分市縣分流人員多
由于歷史原因,部分市縣水管單位嚴重超編,人浮于事,機構臃腫,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定編后,有的水管單位分流人數(shù)多,難度大。如臨高縣菠蓮灌區(qū)管理處,設計灌溉面積18萬畝,在編職工210人,月工資50~100元;改革后,應定編80人,分流130人。
。ǘ┟鞔_任務、強化措施
1、堅定改革目標不動搖。根據(jù)《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省水管體制改革任務要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8個市縣和松濤工管局必須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和"兩定"、"兩費"測算,各水管單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xx年足額落實"兩費"的水管單位比例應達到1/2,其他暫時不能足額到位的,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諾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實施計劃,其中xx年到位50%,xx年到位80%,xx年到位于100% 。
2、強化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水管體制改革是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一項重要改革,也是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市縣政府切實將水管體制改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對于未能按時完成改革基本任務的,要實行責任追究。
3、做好進度計劃安排。各市縣政府應以xx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務為時間節(jié)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調整改革進度計劃,明確各時間段要完成的工作任務,并逐步落實 。尚未正式批復改革總體方案的市縣,必于8月底之前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并抓緊分解落實,確保在xx年財政預算中安排"兩項"。各市縣于今年11月完成水管體制改革驗收和總結工作。省水務局在12月完成全省水管體制改革驗收和總結 。
4、加強驗收監(jiān)督,保證改革質量。重點對"兩費"落實、定崗定員、分流人員安置和水管單位內部制度建設等工作進行驗收。著重檢查水管單位職工是否已按編定人,職工(包括退休職工)工資、社會保障是否落實(要有工資卡、醫(yī)?ǎ,分流人員社會保障和扶持政策是否落實,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等。
5、強化水管體制改革激勵機制。省水務局將進一步強化水管體制改革與水利建設投資掛鉤的措施。各市縣在報送病險水庫加固、大型灌區(qū)續(xù)建配套、堤防工程建設計劃時必須同時附送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批準的水庫、灌區(qū)、堤防管理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水管體制改革推進較好的,給以適當傾斜,實行"以獎代補";對水管體制改革遺留問題較多的,在資金安排上實行調控;對沒有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或驗收不合格的,責令整改并暫停建設資金安排,并在冬修水利評比中實行一票否決,不得參與評優(yōu)。
6、進一步把改革推向深入。根據(jù)我省水管體制改革的具體情況,省政府定于8日1日再次召開全省水管體制改革現(xiàn)場會,總結推廣文昌市水管體制改革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總結三年多來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績,交流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增強緊迫感,把改革推向深入,確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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