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辨》的原文解析
第1篇:《諱辨》的原文解析
《諱辯》講當時的著名詩人李賀因避父親的名諱而不能參加進士科考,像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響。韓愈對此十分憤慨,于是寫下這篇文章來論述此事,表達他反對將“避諱”搞得太泛濫的主張。封建時代對于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謚號等,不能直接寫出或說出,必須用其他字來代替,如漢高祖名邦,改“邦”為“國”;唐太宗名世民,改“世”為“代”,改“民”為“人”,尚書六部中的“民部”,則改為“戶部”,等等?逃」艜鴷r,也要把當世應諱的字改掉或缺筆。這叫做避諱。避諱的要求很嚴格,違犯者會招致非議,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詩人李賀,才氣橫溢,少年成名,但因為他的父親名晉肅,在他準備參加進士科考試時就遭到了非議(晉、進同音),終于不能如當時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韓愈曾鼓勵李賀應進士試,也被人指責。面對這種陳腐的時尚,韓愈十分憤慨,《諱辯》就是為這件事而寫的。韓愈不敢反對避諱,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經(jīng)典和法律依據(jù),找出矛盾,從而反對將避諱搞得過濫。文章層層設問,一波三折,語言*辣,說理痛快。全文沒有一句從正面說出作者的主張,讀者卻可從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結論。
諱辨
愈與李賀書[1],勸賀舉進士[2]。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然一辭;矢??曰[4]:“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庇唬骸叭弧!
律曰:“二名不偏諱[5]!贬屩咴唬骸爸^若言‘徵’不稱‘在’,言‘在’不稱‘徵’是也[6]。”律曰:“不諱嫌名[7]!贬屩咴唬骸爸^若‘禹’與‘雨’、‘丘’與‘?’之類是也[8]!苯褓R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9]?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于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歟[11]?周公作詩不諱[12],孔子不偏諱二名[13],《春秋》不譏不諱嫌名[14],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15]。曾參之父名??,曾子不諱昔[16]。周之時有騏期[17],漢之時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19],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20],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21],不聞諱滸、勢、秉、機也[22]。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23],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經(jīng),質之于律[25],稽之以國家之典[26],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28],而諱親之名,則務勝于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于宦者宮妾[29],則是宦者宮妾之孝于其親,賢于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1]李賀(790—816):字長吉,唐代著名詩人,因避父諱,不能應試出身,只做過奉禮郎之類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進士:唐代科舉制度分?坪椭瓶,?剖嵌ㄆ诜挚婆e行的考試,有秀才、明經(jīng)、進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臨時特設的考試。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字持正,元和進士。曾從韓愈學。
[5]律:此處當指唐代某項法律條文。唐代法典總稱《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條,其中未見“二名不偏諱”及下引“不諱嫌名”等條文!岸黄M”最早見于《禮記》的《典禮上》及《檀弓下》,意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時不避諱。偏:一半。一說偏即?蹋ū椋???、茪謾澳茵~。?蕁獨竇恰返氖臀模?坪醪荒蘢髡庋?慕饈汀?/p>
[6]“謂若”二句: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時不連用“在”,在說“在”時不連用“徵”。意即只要不連用,就用不著避諱。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諱”的條文,則二句為律的釋文。這條釋文襲用《禮記·檀弓下》正文及《禮記·曲禮上》鄭玄注。
[7]嫌名:指與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則有稱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謂若禹”二句:亦襲用《禮記·曲禮上》鄭玄注。禹、雨,丘、?,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為孔子名。
[9]為:是。
[10]法制:禮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幫助武王滅殷(商),又輔佐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歷代統(tǒng)治者尊崇為“圣人”。
[12]詩:《詩經(jīng)》!对娊(jīng)·周頌》中的《噫嘻》與“《?》等篇,相傳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駿發(fā)爾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發(fā),所以說“周公作詩不諱”。
[13]孔子不偏諱二名:孔子不避單獨用的“徵”或“在”字。如:《論語·八佾》中孔子曾說“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論語·衛(wèi)靈公》中又說“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時魯國的編年史書,相傳經(jīng)孔子刪訂,為儒家經(jīng)典之一。譏:譏刺,非難。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釗,其孫繼位,謚昭!洞呵铩穼Υ宋刺岢霎愖h。
[16]曾參(shēn):春秋時人,字子輿,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稱。不諱昔:《論語·泰伯》記曾子說:“昔者吾友嘗從事于斯矣!
[17]騏期:春秋時楚國人。
[18]杜度:東漢時人,字伯度,齊國丞相。
[19]“漢諱”句:漢武帝名劉徹,當時為避諱,將徹侯改為通侯,蒯(kuǎi)徹改為蒯通。
[20]呂后:名雉(zhì志),當時為避諱,改雉為“野雞”。
[21]章:章奏,臣下給皇帝的報告。詔:詔書,皇帝頒發(fā)的文書命令。
[22]滸(hǔ虎)勢秉機:四字與唐高祖李淵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玄宗隆基名同音。
[23]諭:與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會地位的鄉(xiāng)紳、讀書人等。
[25]質:對照。
[26]稽:檢核。國家之典:指上文所舉漢代諱武帝、呂后名,唐朝章奏、詔令不避“滸勢秉機”等例。
[27]止:意為到達頂點。
[28]務行:致力于實行。
[29]比:類似。
我給李賀寫了一封信,勉勵他去考進士。李賀應進士試很引人注目,同李賀爭名的人出來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還是以不參加進士考試為好,勉勵他去考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不加分辨,紛紛附和,眾口一聲;矢??對我說:“如果不辯明這件事,您和李賀都會因此獲罪。”我回答說:“是的!
《律》文說:“凡雙名不專諱一個字!苯忉屨哒f:“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的時候不說‘在’,說‘在’的時候不說‘徵’!薄堵伞肺挠终f:“不諱聲音相近的字!苯忉屨哒f:“譬如‘禹’之與‘雨’,‘丘’之與‘?’之類就是!爆F(xiàn)在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去考進士,是違背了二名律呢,還是違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晉肅,兒子不可以考進士,那么倘若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了嗎?
試問避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制訂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詩不避諱,孔子不避母親雙名中的單獨一字,《春秋》中對人名相近不避諱的事例,也沒有加以譏刺。周康王釗的孫子,謚號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時有一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一個人叫杜度,象這樣的名字讓他們的兒子如何避諱呢?難道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了嗎?還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漢代諱武帝名徹,遇到“徹”字就改為“通”字,但沒有聽說又諱車轍的轍字為別的什么字;諱呂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稱“野雞”,但沒有聽說又諱治天下的治字為別的什么字,F(xiàn)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達詔旨,也沒聽說要避滸、勢、秉、機這些字,只有宦官和宮女,才不敢說諭和機這些字,以為這樣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論行動,究竟應該依照什么法度呢?總之,無論是考據(jù)經(jīng)典、質正律文還是查核國家典章,李賀的參加進士考試,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參那樣,可以免遭非議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達到頂點了。而現(xiàn)在的讀書人,不努力學周公、孔子的行事,卻要在諱親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無法超過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參,而去向宦官、宮女看齊,那么豈非宦官、宮女對親人的孝順,比周公、孔子、曾參還要好得多了嗎?
唐代對于君主與尊長的名字避諱強調得十分過分,成了限制人們言行的精神桎梏。李賀父名晉肅,因而不能參加進士科的考試。因“晉”、“進”同音。韓愈因勸說李賀參加考進士遭到眾人的非議。這種陳腐風氣,韓愈為之深惡痛絕!吨M辯》正是為此而作。他引經(jīng)據(jù)典,多方設問,并運用鮮明的對比手法對這種腐朽的時尚做了痛快淋漓的抨擊。
引經(jīng)據(jù)典。為了批駁李賀應避諱父名的說法,作者列出許多典型的例子來談避諱君主與尊長名字的時尚沒有事實根據(jù)。春秋時的周公與孔子,是人們景仰的人物,他們品德高尚,但他們并不避諱父兄之名或母親之名;周昭王與曾參,都是賢德之人,為人稱道,他們也不避先人或父親之名。由此看來,避諱尊上名字的做法,實在是無事生非,甚至可以說是故意搬弄是非。到了漢代,漢武帝叫劉徹,只是讓人避他的諱,而沒有讓車轍的“轍”來避他的諱;呂后叫呂雉,也只讓野雞避她的諱,而沒有將其它讀成“治”的字來避她的諱。按照一些人(或者風俗)的說法,李賀要避父親名字“晉肅”之諱而不能參加進士考試,作者以此來推,周朝人騏期、漢朝人杜度的兒子就沒辦法取名,這就說明所謂的避諱是無稽之談。作者運用的統(tǒng)治者不講避諱的例子也很有力,如朝廷中大臣寫奏章、皇上下詔書,并沒有去避諱滸、勢、秉、機等這些按說應該避諱的字。不僅如此,作者還用了一個假設的例子:如果父名為仁,那兒子就應該不能做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諷刺*辣,入木三分。這些事實論據(jù),典型充分,不容辯駁,對那些借避諱之名來阻撓李賀參加進士考試的人,無疑是當頭喝棒,使之惶然而不知所答。
多方設問。文中從多個角度來設問句,增強了語言的表達效果,引人深思,富有感染力?,為了*李賀理所當然能夠參加進士考試,作者根據(jù)明文律令來設問,說他并沒有違犯什么律條;根據(jù)父親名為“仁”、兒子就不能做人的假設事例來設問,說明兒子避父名之諱荒唐可笑;然后對避諱的起源進行設問,根據(jù)周公、孔夫子、周昭王和曾參并不講避諱的做法來設問,說明李賀的不避諱是有古例可循的;根據(jù)周朝騏期、漢朝杜度二人其子如講避諱則無法取名來設問,說明避諱純粹是人為設限,自置障礙;根據(jù)士君子為講避諱而使立言行事無法則可以遵循來設問,說明講避諱是一種再不可沿用的壞習俗;根據(jù)對經(jīng)籍、律令的對照和對國家典章的察稽來設問,說明李賀是應該參加進士考試的;最后根據(jù)周公、孔子、曾參等人的做法與宦官、宮妾的做法來對照設問,誰輕誰重,誰正確誰錯誤,不言自明。
這些問句,作者只問不答,語氣強烈。一連串的問句,有的*就在其中,意味深遠;有的是明知故問,讓對方無法作答,令其*醒。
對比鮮明。文章中多處運用對比的手法,給人以深刻的印象。一是古今縱的對比,即將周公、孔子等人的不講避諱與當代人一味講避諱進行對比,說明當代人的愚昧。二是橫的對比。先是用古人講避諱與他們自相矛盾的做法進行對比,如漢武帝的名只避諱人不避諱物,呂后的名只避諱野雞而不避諱其它。再就是當代人之間橫的對比,如朝廷中大臣寫奏章、皇上發(fā)詔書不講避諱,宦官和宮女卻必須講避諱。還有,就是拿宦官、宮女講避諱的表面尊敬與周公、孔子等人不講避諱的真正尊敬進行對比。這些鮮明的對比,充分說明了所謂的講避諱,實際上是一種虛偽的*,是偽君子制造的假像,沒有一點價值可言。
韓愈的這篇散文,字里行間透示出他作為正直之人的凜然正氣,剛毅風骨,是對唐代講避諱陳規(guī)陋習的挑戰(zhàn)。韓愈為了保護人才,無所畏懼,仗義執(zhí)言,逐次設疑反詰,而又不從正面闡明自己的觀點,做到有理有據(jù),有序有節(jié),文筆犀利,勁拔雄鍵,撼人心魄。
【名句點擊】
這篇散文的名句是:“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边@是一個陳述句,語氣平淡而語意深刻,似一位長者在諄諄教導做人的原則與道理:不必重形式,關鍵在品行。引人思考,令人*醒,
【名句運用】
康熙皇帝一生崇尚孝道,認為“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他對其祖母,母親皆極為尊敬,他的母親孝康章皇后去世后,幾十年來,對其嫡母孝惠章皇后恭順有加,每年親自侍奉孝惠章皇后赴熱河避暑.在其病重期間,每日前往壽寧宮探望,直至皇后駕崩.康熙皇帝對其祖母,太宗之莊妃,世祖生母孝莊文皇后更是恪盡孝道。不但每日前往慈寧宮問安,還在孝莊文皇后生病時幾次步行至天壇,為其祈禱,言愿以己之壽命換祖母萬壽.孝莊文皇后駕崩后,康熙悲痛萬分,親視其入殮,斷發(fā)著服,廬次于慈寧宮外,正直除夕佳節(jié),群臣請其回宮,未允.回宮后,仍然每日去慈寧宮,睹物思人.康熙皇帝,一生勵精圖治,政績卓著.除卻上文所提,康熙皇帝積極抵抗外國勢力侵略,與俄國精確邊界,兩次親征準葛爾,定鼎天下,完成了中華民族的大一統(tǒng).因其文治武功,后人稱為千古一帝.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駕崩于*京郊暢春園,享年69歲,廟號圣祖,是為清朝唯一有圣字廟號的皇帝。
【散文家的故事】
韓愈不只敢于為李賀打抱不平,同陳規(guī)陋習斗,就是皇上做的事越格了,他也敢于站出來說話。
唐朝皇帝唐憲宗,是個非常迷信佛法的人,元和十四年(819)正月里,他派出一批太監(jiān)與和尚,從鳳翔法門寺護國真身塔內,把所傳的佛祖釋迦牟尼的一節(jié)指骨迎到長安皇宮里供奉,頂禮膜拜。這樣大搞了三天之后,又把這節(jié)指骨送到長安的各大寺院里,依次供奉。一時間,京城內外的王公大臣們掀起了奢侈鋪張的狂熱活動,街頭巷尾的老百姓全都議論紛紛。韓愈覺得,皇帝這樣崇尚和提倡迷信活動,實在太不正常了,對于國計民生絲毫沒有好處。他花時間精心寫了一道奏章(即《論佛骨表》),痛切地指出佞(諂媚)佛是非常有害的事,要求皇帝立即下令制止。他并且勇敢地表示“佛有靈,能作禍祟(帶給人災禍),凡有殃咎(使受責罰、禍害),宜加臣身!
這道奏章送上去后,唐憲宗頓時怒不可遏,幾乎要下令殺了韓愈,幸虧有裴度等正直的大臣竭力救援,使唐憲宗不得不改變主意,但是仍然把韓愈驅逐出京師,由刑部侍郎貶為潮州刺史。
當時的潮州(在今廣東)是南方海邊的荒僻之地,與長安相距約八千里遠。那一帶有瘴氣(熱帶和亞熱帶山林中的濕熱空氣),人碰上會得病,而且那時醫(yī)療條件很差,常會因此死去。被貶謫的官員是要立刻動身的。韓愈和哭哭啼啼的妻兒告別(后來他們也被驅逐出京),獨自一個人啟程,沿著驛道到潮州去。一路上,他悲憤不平,但是剛直不阿的品格又使他堅持自己的正確主張,盡管為反對迷信招來一場彌天大禍,他也毫不后悔。這就是韓愈的精神。
第2篇:歐陽公諱潁,字孝叔的原文及譯文賞析
(歐陽)公諱潁,字孝叔。咸平三年,舉進士中第,初任峽州*事判官,有能名,即州拜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建寧縣。未半歲,峽路轉運使薛顏巡部至萬州,逐其守之不治者,以謂繼不治非尤善治者不能,因奏自建寧縣往代之。以治聞。由萬州相次九領州而治之。一再至曰鄂州。二辭不行:初彭州,以母夫人老,不果行;最后嘉州,以老告,不行。實治七州,州大者繁廣,小者俗惡而奸,皆世指為難治者。其尤甚曰歙州,民習律令,*喜訟,家家自為簿書,凡聞人之*私毫發(fā)、坐起語言,日時皆記之,有訟則取以*。其視入狴①牢就桎梏,猶冠帶偃簀②,恬如也。盜有殺其民董氏于市,三年捕不獲,府君至,則得之以抵法。又富家有盜夜入啟其藏者,有司百計捕之甚急,且又大購之,皆不獲,有司苦之。公曰勿捕與購,獨召富家二子,械付獄,鞫③之。州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大怪之,更疑互諫。公堅不回,鞫愈急,二子服。然吏民猶疑其不勝而自誣,及取其所盜某物于某所,皆是,然后歡曰:“公,神明也!逼渲斡入y者若是,其易可知也。
公剛果有氣,外嚴內明,不可犯,以是施于政,亦以是持其身。初,皇考侍郎為許田令,時丁晉公尚少,客其縣。皇考識之,曰貴人也,使與之游,待之極厚。及公佐峽州,晉公薦之,遂拜著作。其后,晉公居大位,用事,天下之士往往因而登榮顯,而公屏不與之接。故其仕也,自著作佐郎、秘書丞、太常博士、尚書屯田、都官、職方三員外郎、郎中,皆以歲月考課,次第升,知萬、峽、鄂、歙、彭、岳、閬、饒、嘉州,皆所當?shù)。及晉公敗,士多不免,惟公不及。
明道二年,以老乞分司,有田荊南,遂歸焉。以景祜元年正月二十六日終于家,年七十有三。(選自《歐陽修全集》,中華書局2001年版。有刪節(jié))
【注】①狴(bì):監(jiān)獄。②簧(zé):竹席。③鞫(jū):審訊。
8、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皆世指為難治者指:指稱,稱
b.公堅不回回:返回
c.州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素:一向,平素
d.亦以是持其身持:約束
9、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①又富家有盜夜入啟其藏者②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于秦
b.①初彭州,以母夫人老,不果行②舉匏樽以相屬
c.①因奏自建寧縣往代之②不如因善遇之
d.①使與之游,待之極厚②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
10、把第Ⅰ卷文言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9分)
(1)且又大購之,皆不獲,有司苦之。(3分)
(2)然吏民猶疑其不勝而自誣。(3分)
(3)其治尤難者若是,其易可知也。(3分)
11、文中說,“及晉公敗,士多不免,惟公不及”,請根據(jù)文章,說明”“惟公不及”的原因。(3分)
參考*
8.選b;兀焊淖。公審訊二子,州之吏民感到奇怪、懷疑,紛紛說情、擔保,但歐陽公堅持自己的看法,不改變其看法和做法,才會“鞫愈急”。
9.選a。其:均為代詞,他的。
10.(1)并且又大力懸賞(緝捕)盜賊,都不能捕獲,主管官吏對這件事情感到苦惱。(3分)
(2)然而官吏百姓還是懷疑他們(是因為)經(jīng)受不。▽徲嵵啵┒约撼姓J強加給他們的罪名。((3分)
(3)他治理最難治理的地方(都能)像這樣,那些容易的(就)可以知道了。(3分)
11.①歐陽潁品行端正,持身謹嚴。(1分)②丁晉公居高位時,歐陽潁有意同他保持了距離。(1分)③歐陽潁升遷主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政績,而不是丁晉公的提攜。(1分)
參考譯文:
歐陽)公名潁,字孝叔。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考上了進士,開始擔任峽州*事判官,因為有治理的才能而名聲遠揚,就被州中任命為秘書省著作佐郎,擔任建寧縣知縣。不到半年時間,峽路轉運使薛顏巡視檢查到萬州,撤消那些不稱職的官吏,認為要替代那些不稱職的官吏沒有那些能力特別突出的官員是做不到的。因而上奏朝廷從建寧縣派遣歐陽穎前往擔任。到任后又因為治理得力而聞名,從萬州擔任州級長官連續(xù)九次擔任州級長官并且都治理得很不錯。一遷再遷而到那叫做鄂州的地方,他兩次推辭沒有到任:第一次是安排在彭州,因為母親老夫人年歲太老,沒有真正到任;最后安排在嘉州,因為年歲已老,而告老還鄉(xiāng),也沒有到任。真正治理的是七個州,大州繁雜寬廣,小州民俗惡劣而奸窄,都是世人所指的難于治理的地方。其中特別歷害的是歙州,這地方的百姓都熟悉法律令法,本*就喜歡訴訟,家家戶戶自備有簿書,凡是聞聽到別人的一點點*私,日常的行坐起立的句言片語,慢慢的都記錄下來,等到有訴訟的時候就拿出來作為*據(jù)。他們把進入監(jiān)獄戴腳鐐手銬,就好象戴帽子束腰帶,在竹席上睡覺一樣,泰然著啊。有強盜把當?shù)匕傩斩蠚⑺涝诖蠼稚,捕捉了三年還是沒有捉到,州太守一到,就把這強盜逮捕了并將他按法律處置了。又有一富家有盜賊夜晚進入他家倉庫偷盜東西,有關部門千方百計想要盡快捕捉到,并且又大力懸賞(緝捕)盜賊,都不能捕獲,主管官吏對這件事情感到苦惱。歐陽公說不要追捕和懸賞捉拿,只是召來了富家的兩個兒子,把他兩人戴上刑具關進監(jiān)獄,審訊他們。州里的官吏百姓都說“這兩人一貫是好孩子呀”,感到非常奇怪,還有的疑慮弄錯而相互到歐陽穎公處諫勸。歐陽穎公堅持沒有答理,審訊更加急迫,這兩個富家兒子認罪服法。然而官吏百姓還是懷疑他們(是因為)經(jīng)受不。▽徲嵵啵┒约撼姓J強加給他們的罪名。等到在某此處所取出他們所偷盜某些物件時,大家才認為歐陽穎公是對的,然后歡呼著說:“歐陽穎公,真有如神明啊!彼卫碜铍y治理的地方(都能)這樣,那些容易的(就)可想而知道了。
歐陽穎公剛毅果斷很有氣質,外表嚴厲內里聰明,有不可侵犯的氣質,分是憑這些來治理地方政務,也是憑這些來潔持他的本身。當初,曾祖父穎以侍郎的身份擔任許田縣縣令,當時丁晉公尚且年少,客居在曾祖父治理的縣內。曾祖父見到丁晉公,認為他有貴人的氣質,就讓歐陽穎公與丁晉公交游,給予丁晉公的幫助非常多。到歐陽穎公治理峽州的時候,丁晉公推薦歐陽穎公,于是任命為著作之職。自這以后,丁晉公擔任非常顯赫的地位,掌握著國家的大權,天下的士人往往因為攀上丁晉公而得到榮顯的地位,但歐陽穎公卻退避不與丁晉公過多接觸。所以歐陽穎公在仕途上,從擔任著作佐郎開始、到秘書丞、到太常博士、到尚書屯田、到都官、到職方三員外郎、到郎中,都是憑借著年年歲歲考核評介,按次第升遷,擔任萬州、峽州、鄂州、歙州、彭州、岳州、閬州、饒州、嘉州的知府,都是他勞績所應當?shù)玫降摹5蕉x公敗落,其他士人大多不免受到牽連,惟獨歐陽穎公沒有牽連到。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因為年老乞求到陪都任職,在荊南有田產(chǎn),于是就告老歸鄉(xiāng)。在景佑元年(1034)正月二十六日在家壽終正寢,享年七十三。
第3篇:《邪正辨》原文賞析及譯文
邪正辨
曾鞏
正者一,邪者十,烏知正者之為正,邪者之為邪歟?曰:考其實焉爾。言者曰:“某,正人也!北乜佳桑溲耘c行果正也,猶曰無乃其跡然歟?必也本其情,情果正也,斯正人也。曰:“某邪人也!北乜佳,其言與行果邪也,亦曰無乃其跡然歟?必也本其情,情果邪也,斯邪人也。
抑未盡于是也。孰謂未盡?任與責之之謂也。正者曰:“天下未治也。”以天下之事考之,見未治焉,安得不任之以救其未治也?邪者曰:“已治矣。”則思曰:我之天下未治也。正者曰:“用是策可以治!币韵韧踔馈⑷酥榭贾,見可以治焉,安得不用其策邪?邪者曰:“彼策也,不可用!眲t思曰:我考之可用也,必也待其終而質其效。不戾于其始也有賞,戾則有咎。未至于其終而質其效,賞與咎無所委焉。不茍然而易也,任與責之之術如是也。故正者得盡其道,邪者不得其間于冥冥之間,于計也素定,于信用也不輕以蔽,于號令也一,于賞罰也明,于治也幾矣?贾鋵崰,此之謂也。
不知正者之為正,邪者之為邪,豈異焉?不此之尚而已。……正者曰:“天下未治也。”邪者曰:“已治也!毙罢邉僬呤*。以天下之事考之耶?則未嘗也。任正者之策,邪者曰“可置”,則必置之。以先王之道、人之情考之,待其終而質其效,正者賞與咎耶?則未嘗也,其于是非用舍茍焉而已也。夫然,故正者不得盡其道,邪者得間之于冥冥之間,于計無必定也,于信用輕以蔽也,于號令也二,于賞罰也不明,于治也疏矣。正與邪兩尊焉,一日而有敗,烏有職其責者歟?
或曰:“大賢大佞之不可以考其實也!痹唬鹤又圆豢梢钥计鋵嵳撸灰源筚t之為賢,大佞之為佞,或無其跡歟?吾固言之也,無其跡則孰由而知之歟?必也本其情之謂也。本其情是亦考其實矣豈不可歟知不循其跡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賢與佞顧非不可歟?然則子之言者,惡其跡之難知也。吾云爾者,以其情而知之也,其意易者鮮矣。
16.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賞與咎無所委焉依托
b.不茍然而易也容易
c.于信用也不輕以蔽受蒙蔽
d.其意易者鮮矣少
17.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抑未盡于是也當其欣于所遇
b.以天下之事考之仆以口語遇遭此禍
c.于賞罰也明誰得而族滅也
d.一日而有敗鍥而不舍,金石可鏤
18.下列對原文的概括與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本文主要辨明審定邪人、正人的方法,論述了對待邪人、正人的態(tài)度。
b.作者認為要確定一個人的正邪,必須“考其實”。具體說,就是既不輕信別人的論斷,也不輕信其外在的言行,而一定要深入考核其內情。
c.作者認為既能明辨邪正,就應當善于任用方正的人,并責成他治理好國家。而做到這點并不難,正者往往取勝。
d.文章采用了正、反兩方面重復論述的形式,從而使其觀點得到了反復強調。在論述過程中,又時時以問句點明其所論之旨。
19.用“/”給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斷句。(3分)
本其情是亦考其實矣豈不可歟知不循其跡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賢與佞顧非不可歟?
20.把文中畫線的句子譯成現(xiàn)代漢語。(7分)
⑴以先王之道、人之情考之,待其終而質其效,正者賞與咎耶?(4分)
⑵見未治焉,安得不任之以救其未治也?(3分)
參考*:
16.選b,應為“更改”
17.d都是連詞,如果(a到;對b根據(jù);因為c句中助詞;句末語氣詞,表反詰。)
18.選c,“而做到這點并不難,正者往往取勝!卞e,應為“而做到這點并不容易,邪者往往取勝”。
19.本其情/是亦考其實矣/豈不可歟/知不循其跡/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賢與佞/顧非不可歟?
20.
⑴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那措施是否對,等他施行有了結果再評議是否有成效,然后對方正的人實行賞或者罰呢?
⑵看到確實還沒有治理好,為什么不任用他去補救那些還沒有治理好的地方呢?
附參考譯文
有一個方正的人,有十個奸邪的人,怎么知道方正的人方正在什么地方,奸邪的人奸邪在什么地方呢?回答道:“考察他的實質就是了。有人說:“某人是個方正的人!币欢ㄒ疾欤绻侨说难哉撔袆庸皇欠秸,還要說不會是表面現(xiàn)象吧?一定還要弄清他的真實用心,用心果真也是方正的,這就是方正的人了。有人說:“某人是個奸邪的人!币欢ㄒ惨疾,如果那人的言論和行動果然奸邪,也還要說會不會是表面現(xiàn)象如此呢?也一定要弄清他的真實用心,用心果真是奸邪的,這就是奸邪的人了。
或許只到這一步還不夠。怎么說還不夠呢?我是指的任用和責成。方正的人說:“國家還沒有治理好。”根據(jù)國家的情況考察,看到確實還沒有治理好,為什么不任用他去補救那些還沒有治理好的地方呢?奸邪的人說:“國家已經(jīng)治理得很好了!蹦敲淳偷孟胍幌耄覀兊膰铱峙逻沒有治理好。方正的人說:“用這些辦法可以使國家得到治理。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看出他的辦法確實可以治理好國家,為什么不用他的辦法呢?奸邪的人說;“他的辦法不可用。”那么就得想一想:我考察過,是可以用的,一定要等待他實施的結果再評議他的成效。如果一開始似乎沒有什么妨害就行賞,有了妨害就怪罪,沒有等到她施行的結果而去評議其成效,賞與罰就都沒有依據(jù)。不隨便更改當初的決定,任用和責成的方法就是如此。這樣,方正的人便能完全推行他的措施,奸邪的人便不可能暗中讓他的挑撥離間得逞。在決策上要連續(xù)穩(wěn)定,在信任使用上既不輕率,也不受人蒙蔽,發(fā)號施令要前后一致,賞罰要分明,那么治理好國家,便差不多可以實現(xiàn)了。考察他的實質,就是指的這些。
不知道方正的人方正在什么地方,奸邪的人奸邪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奇怪呢?不善于這樣去考察罷了。方正的人說:“國家還沒有治理好!奔樾暗娜藚s說:“已經(jīng)治理好了!奔樾暗娜藨(zhàn)勝方正的人,十回常常有*回。用國家的實際情況去考察誰是誰非呢,自己卻沒有作過。采用了方正的人的措施,奸邪的人說“可以放棄”,于是便一定要放棄。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那措施是否對,等他施行有了結果再評議是否有成效,然后對方正的人實行賞或者罰呢,自己也沒有這樣作,對于誰是誰非、用與不用,隨意決定而已。就這樣,所以方正的人不能將他的治國措施推行到底,奸邪的人能夠在不知不覺中搞挑撥離間,決策無法確定,在信任使用上輕率而容易受蒙蔽,號令不統(tǒng)一,賞罰不分明,想求國家得到治理,怕就差得遠了。方正的和奸邪的兩者都得到重用,有朝一日如果敗了事,誰又負主要責任呢?
有人說:“大賢人、大奸佞這兩種人,不能考察到他的實質!蔽一卮鸬溃耗闼f的不能考察到他的實質,是不是認為大賢人的賢,大奸佞的佞,或許連一點兒跡象都不表露呢?我本就說過,如果沒有一點兒跡象,那么從哪里去了解他呢?那就一定要弄清他的真實用心,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弄*實用心,這也就是考察他的實質,哪有不可以的呢、要知道既不追蹤他的表面現(xiàn)象,又不愿弄清他的真實用心,而想了解那人是賢人還是奸佞,豈不是辦不到嗎?然而你所說的,無非是厭惡他的表現(xiàn)難于知道罷了。而我說的這一點。就是以他的真實用心去了解他,這個意思能夠改變的恐怕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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