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篇1
一、總則:
1、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關規(guī)定,結合辦事處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2、本工作制度旨在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規(guī)范和監(jiān)督領導集體的決策行為,充分發(fā)揮集體智慧,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3、凡屬“三重一大”問題,必須經社區(qū)“兩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和少數人專斷,對違反制度規(guī)定的人員,必須實行責任追究。
二、 “三重一大”范圍
(一)重大問題決策范圍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及方
2、社區(qū)發(fā)展及年度工作計劃;
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社區(qū)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修改和終止;
5、重大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6、領導班子認為應當經過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事項。
。ǘ┲匾藛T任免及人事安排
1、社區(qū)重要崗位人選的推薦、選拔;
2、社區(qū)干部的選拔任用
。ㄈ┲匾椖堪才
1、社區(qū)重大建設項目;
2、社區(qū)未列入預算的基本建設和修繕工程項目、不動產購置、物資和儀器設備采購等;
3、重大活動事項的安排。
三、決策形式:
“三重一大”問題決策形式: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社區(qū)“兩委”集體議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議決。
四、決策程序:
。、凡需黨委會(擴大會)或居務會議決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黨委會(擴大會)作出決定,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實行表決制;均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為通過。
3、居務會由居委會主任根據上級要求與社區(qū)發(fā)展的需要及實際情況,提出解決重大問題的初步設想。反復討論,形成共識和指導性意見,并在居務會議討論通過。決策過程中,允許保留意見,對于少數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存在較大意見分歧將議題暫時擱置,待成熟后再議。
。、領導班子負責實施,“兩委”成員貫徹落實,黨組織監(jiān)督實施并提供政治保障。
五、責任追究
追究范圍:
l、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zhí)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3、未向領導集體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zhí)行決策后發(fā)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5、對追究的事宜直接報告給街道黨工委,按照黨工委有關規(guī)定實施責任追究。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篇2
為規(guī)范領導干部決策行為,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領導干部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公開化,更好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機關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方面的監(jiān)督和管理,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圍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
(一)重大決策包括:
1、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問題;
2、行政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穩(wěn)定、區(qū)級以上榮譽人選推薦、對干部職工的表彰獎懲等重要問題;
3、機關管理過程中對人、財、物所作出的宏觀管理上的重要決策、決定;
4、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ǘ┲匾刹咳蚊獍ǎ
1、副科級以上干部任免和調整;
2、人事、財務等重要崗位的人事調整;
3、后備干部人選推薦;
4、工作人員的調入和調出。
。ㄈ┲卮箜椖堪才偶按箢~資金使用包括:
1、局機關房屋基本建設、修繕、改造在二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
2、國有資產出租出借;
3、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及決算報告;
4、各項普查及專項調查資金使用項目。
二、“三重一大”的決策形式及程序
。ㄒ唬┲卮鬀Q策。涉及重大決策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經黨組書記、局長或分管領導醞釀,提出初步設想,在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局黨組集體討論后做出決策。
。ǘ┲匾刹咳蚊。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科級干部的任免,應通過個別醞釀、組織考察、征求意見、公示等必要程序后,由局黨組集體討論做出任免決定。
。ㄈ┲卮箜椖堪才偶按箢~資金使用
1、重大項目的安排必須由承辦科室在充分調查研究或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或報告,經主管領導審閱同意后,按照審批權限,提交局辦公會或黨組會討論決定。
2、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由使用科室擬定支出計劃或報告,經主管領導審閱同意后,按照審批權限提交局辦公會或黨組會討論決定。
3、機關經費開支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共同審批;大額資金支出由局長辦公會或黨組會討論決定,形成決議后實施。
4、凡屬于政府采購目錄內的物品,必須通過局采購領導小組按照《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統一進行采購。
三、“三重一大”的監(jiān)督管理
1、局領導干部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帶頭執(zhí)行“三重一大”的有關規(guī)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2、凡涉及“三重一大”問題的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局黨組會,必須有詳實的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存檔備查。
3、對于凡未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或未按規(guī)定要求簽字的,局辦公室拒絕加蓋公章,涉及資金支出的財務部門拒絕撥款報帳。
4、對于未按規(guī)定程序選拔的干部,局人事科不予辦理任免手續(xù),并必須糾正。
5、嚴格實行政務、財務公開制度,干部任免、獎懲及財務支出等事項,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6、紀檢組組織相關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對“三重一大”所規(guī)定的事項的進行監(jiān)督,并將檢查監(jiān)督結果向黨組會匯報,必要時向全體干部職工通報,對違反規(guī)定的責任人進行相關責任追究。
四、“三重一大”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責任:
1、未按規(guī)定內容、范圍、程序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
2、擅自改變領導集體決定或不按領導集體做出的決定辦事的;
3、擅自泄露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應保密事項的;
4、弄虛作假,騙取領導集體做出決定的。
屬于個人責任的,在單位職權范圍內按以下形式追究:情節(jié)輕微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情節(jié)較重、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令主要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不屬單位職權范圍內的,報上級組織處理。
屬于領導集體責任的,在單位職權范圍內按以下形式追究:情節(jié)輕微的,要召開專題會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限期糾正;情節(jié)較重、造成一定損失的,主要領導代表班子要做出書面檢討;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報請上級組織做出處理。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黨工委關于“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過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制度。
我校在校長負責制下,堅持黨組織政治核心,落實教代會民主管理,實行依法治校,充分發(fā)揮學校班子成員集體領導的作用,完善決策機制,規(guī)范決策行為,提高領導班子領導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決策原則
。ㄒ唬┟裰骷兄圃瓌t
校務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議事規(guī)則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
。ǘ┛茖W決策和依法決策原則
凡屬“三重一大”事項,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
規(guī)定加強調研、協商和咨詢、認證。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項,要嚴格按照領導干部任免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執(zhí)行。
。ㄈ┮(guī)范程序原則
學校校務會集體決策事項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一般不臨時動議,特別是不能臨時動議重大議題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項,確保決策的規(guī)范化、科學化。需經教代會通過的決議,先由校務會議按照議事規(guī)則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會審議。
二、決策內容
。ㄒ唬┲卮笫马棝Q策
1、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部門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精神的實施方案,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2、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與調整,涉及學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學校學年和學期工作計劃、總結。
3、學校內部機構調整與學校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制訂、修訂和廢除。
4、有關評選先進班組、優(yōu)秀工作者等評優(yōu)推優(yōu)工作。
5、學校黨政班子自身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以及有關教職工聘用、解聘、獎勵和處分。
6、學校收費、招生計劃與工作、學生評優(yōu)推薦名單確定工作。
7、學校績效考核。
8、其它有關學校的重大、急難特工作
。ǘ┲匾椖堪才
1、學校對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項目;
2、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項目。
。ㄈ┲匾刹咳蚊狻ⅹ剳
1、學校中層干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人事安排;
2、學校校級、中層后備干部的推薦、選拔、考核和使用;
3、學校年度考核小組、職稱評聘小組、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的任免;
4、學校干部擔任區(qū)教育系統各類代表的推薦;
5、其他重要崗位干部的推薦、選拔、任免和調動。
。ㄋ模┐箢~度資金的使用
1、學校年度財務、預決算及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2、學校人員收入分配方案、獎勵經費制訂和調整;
3、未列入預算、大額度的特殊支出;
4、校務班子認為應當集體決策的其他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三、決策程序
。ㄒ唬┐_定議題
“三重一大”事項一般由學校支委會、行政會、相關組室提出,經校長確定后,列入校務會議議題(視工作需要,校長、書記可直接提出議題)。議題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征詢和聽取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聘請專門機構和專家進行評估和論證。
“三重一大”事項由分管領導和有關職能處室提出,經行政會討論或支委會醞釀通過后,提交校務會議討論決定。 校長室提前1—2天將相關材料送達各校務會成員以及其他規(guī)定的列席人員(重大突發(fā)事件除外)。
(二)會議表決
校務會成員為校長、黨支部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擴大會議,并作好記錄。研究討論議題時,分管領導和有關處室要認真、全面、真實地介紹議題的有關情況。與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fā)表意見。研究多個事項時,要逐項發(fā)表意見。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會議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時,校務會成員應表明意見,進行表決。表決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決定多個事項時,必須逐項表決,表決時一般堅持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意見分歧較大的事項,可以暫緩進行表決的,應暫緩作出決定。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 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經請示校長或書記后可當機處置,但事后必須及時按規(guī)定召開有關會議。 校務會會議討論“三重一大”事項時,出席人數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會議方可進行,表決有效。需經教代會通過的決策事項,校務會議通過后需及時提交教代會通過。 在討論本人與家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主動回避。
(三)決策執(zhí)行
校務會討論通過的決策事項應及時做好校務公開。 學校黨政領導和處室分管領導按分工負責組織落實,認真實施“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反映,但在上級或本級校務會議沒有改變決定以前,除了執(zhí)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后果的非常緊急的情況外,必須無條件地執(zhí)行原來的決定。
凡前次校務會作出的決定,如需再次上會復議或在執(zhí)行過程中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改變原來決定的,必須經校長同意后,提交校務會議進行復議,在做出新的決定后執(zhí)行。
校務會認為需要上報的重大事項應及時上報教育局分管領導。若未獲上級領導部門批準,則需要再由校務會討論,重新作出決定。獲得批準后再由學校黨政領導和分管處室領導組織落實執(zhí)行。
。ㄋ模Q策監(jiān)督
學校黨支部和工會負責對“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校長室負責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時將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向校務會、支委會或行政會議匯報,確保決策落實;對于不按決策執(zhí)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務辦公室主任負責向未參加會議的校務會成員通報、傳達會議內容和決策情況。
。ㄎ澹Q策備案
要將決策事項、決策范圍、決策形式、決策程序、決策結論、決策實施等以會議議程、記錄、紀要、決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存檔備查。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制度),推動領導班子民主決策、規(guī)范決策,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項的主要內容
。ㄒ唬┲卮笫马棝Q策
凡涉及本辦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大局,關系工作人員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于重大事項決策的范圍,主要內容包括: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學習、貫徹和落實;
2.機關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會活動、政治學習、業(yè)務培訓、廉政建設等工作;
3.重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突發(fā)事件的處置;
4.工作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處理;
5.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調整;
6.財務年度決算、預算的申報和調整;
7.工資待遇、醫(yī)療等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8.領導班子成員認為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問題。
。ǘ┲匾耸氯蚊
1干部的任免;
2.副科級后備干部的推薦和選拔;
3.干部的輪崗交流。
。ㄈ┲匾椖堪才
1.大宗物資及設備采購等;
2.經上級批準的重大活動的支出;
3.重大項目的安排和調整;
4.年度計劃任務的分解下達。
。ㄋ模┐箢~度資金的使用
年度預算經費和專項經費,未列入預算、單項支出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資金款項的支出,應提交主任辦公會討論研究決定。
二、集體決策的機制和程序
。ㄒ唬┘w決策機制和分工
實行主任負責制,對重大問題通過主任辦公會討論決定。
。ǘ﹨⑴c集體決策的范圍
根據工作的需要,在召開主任辦公會時,可以邀請有關股室負責同志在討論相關議題時列席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三)民主決策程序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章,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主任辦公會決策之前,要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論證。
干部的任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中確定的程序執(zhí)行。
其它“三重一大”事項,在主任辦公會決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章規(guī)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
三、集體決策機構議事規(guī)則
。ㄒ唬┱J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按照主任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ǘ┓残柚魅无k公會集體研究決策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ㄈ┤缬兄卮笞h題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數需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2/3,會議方可舉行。
。ㄋ模⿻h在討論有關議題和工作時,應首先由主管同志報告情況,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權代替。
(五)集體決策議決事項,一般應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六)出席會議的正式成員有表決權。會議表決事項,重大議題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表決,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為通過。對于帶有實質性的有爭議事項,如無時限要求,一般應推遲議決,重新調研,待意見成熟后,再提交會議議決。主任辦公會如遇有時限要求的有爭議事項,主持會議的人員有權做最后決定。
。ㄆ撸┓睬按螘h做出的決策,如需再次上會復議,必須有1人動議,并在會前征得2/3以上應出席會議同志的同意,否則不得復議。
。ò耍┰谟懻撆c本人及親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主動回避。
。ň牛⿻h決定的事項,應明確落實部門和責任人。
(十)對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策和需保密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外泄,否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情況,包括決策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等,要以會議通知、議程、記錄、紀要、決定、備忘錄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并存檔備查。
四、“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實施
。ㄒ唬┙M織實施
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在提交會議研究前,主任應事前深入調查,縝密思考后,再提交會議討論決策。
。ǘ┍O(jiān)督檢查
會議決定的事項,由綜合室負責督促檢查,并及時將落實情況向主任匯報。
。ㄈ┭埍O(jiān)督
要提前將“三重一大”有關事項向所屬紀檢監(jiān)察組匯報,并主動邀請紀檢監(jiān)察組現場監(jiān)督。
五、責任追究
。ㄒ唬┓矊傧铝星闆r給國家、集體、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zhí)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3.未向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zhí)行決策后發(fā)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5.其它因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二)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責任人,根據事實、性質、情節(jié)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究。
六、解釋權和時效性
本暫行制度的解釋權歸烏拉特前旗林業(yè)和草原局。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今后將根據具體情況逐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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