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行為理論及其變量內涵的新發(fā)展
計劃行為理論及其變量內涵的新發(fā)展
1.3TPB變量的測量
TPB變量的測量項目采用李克特等級評分法,基本上分為直接測量和間接測量,直接測量即采用語義區(qū)分法,間接測量則是基于突顯信念和期望一價值理論來衡量各變量的。
在發(fā)展TPB各變量的測量問卷時,Ajzen建議應遵循一致性原則和引出突顯信念原則。一致性原則即應用TPB研究目標行為時要保證行為意向、態(tài)度、主觀規(guī)范和知覺行為控制都具有相同的行為元素,即對象、行動、環(huán)境和時間四個元素,這樣以確保所要研究的行為的一致。引出突顯信念即對于目標行為產生作用的行為信念、規(guī)范信念和控制信念這些突顯信念要通過11PB指定的開放性問題來引導,這是獲得準確可信的研究結果的關鍵步驟。
2.TPB變量的新發(fā)展
許多研究者在應用TPB時考慮,如果在原有的TPB模型中加入一些變量,如人格,行為經驗等等,能否進一步地提升TPB對研究行為的解釋和預測能力。Ajzen認為.個人以及社會文化等因素通過影響行為信念進而影響行為態(tài)度、主觀規(guī)范和知覺行為控制,并最終間接地影響行為意向和實際行為。
另外,一些研究者試圖擴展TPB原有變量的內涵,以檢驗這種方式是否同樣可以提升該理論的解釋力和預測力。Bagozzi和Hagger等人曾提出,TPB的態(tài)度這一變量應該進一步區(qū)分評價性成分和情感性成分。Rivis和Sheeran等人也建議應該將主觀規(guī)范這一變量分為示范性規(guī)范和指令性規(guī)范。Ajzerl也在逐步發(fā)展TPB這一理論,并認為知覺行為控制包含兩層含義:自我效能感和控制力0。盡管TPB原有的變量內涵被豐富了,并且在隨后的一些研究(Harrison1995;Rivis2003)中,擴展后的變量在行為意向和實際行為解釋和預測確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在另外的一些研究(Paisley&Sparks1998)中并未有此發(fā)現(xiàn)。因此,是否應該擴展TPB中原有變量的內涵目前還沒有得到普遍的認可。
綜上所述,目標行為是否發(fā)生,可以由其意向和對目標行為的知覺行為控制來解釋和預測。意向又取決于態(tài)度、主觀規(guī)范和知覺行為控制。當然,并非所有的行為意向最終都能轉化成實際行為,TPB在解釋人們的行為的同時,也能說明哪些因素促使人們改變最初的意向或阻礙他們付諸于行動,進而了解如何改變或矯正人們的某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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