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章制度(6篇)
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章制度(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章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1、辭職或被辭職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3、待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5、外商投資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區(qū)街企業(yè)、民營科技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等非國有企業(yè)聘用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三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第二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素數的人才流動服務就(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 跨地區(qū)流動的.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由其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q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人證做好與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zhí)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fā)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受。
第十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管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xù)。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定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xù),與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xù)具有相同的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xù),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在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的內容。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偽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xù)。查閱單位應申名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guī)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派中共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xù)。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閱檔規(guī)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制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yè)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 監(jiān)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4、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章制度2
一、目的:
為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guī)則。
二、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并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核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fā)事件之后或對有些檔案發(fā)生疑問之后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3、保衛(wèi)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設備。
(3)、檔案柜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統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設備利用情況。
5、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fā)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并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后登記、發(f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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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guī)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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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辦檔案材料(包括音像檔案資料,下同)由綜合科和有關業(yè)務科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檔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銷毀必須按《檔案法》和上級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辦理,嚴禁擅自銷毀或出售檔案。
三、凡是調閱檔案,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檔案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提供查閱。
四、檔案必須在檔案所在科室內查閱,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借、復印、抄錄等,須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進行。
五、嚴禁檔案使用者私自抄錄、復印、涂改、拆開、撕毀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在調閱者歸還檔案時進行必要的.檢查,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六、本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保密、保衛(wèi)制度,杜絕檔案中機密文件和材料遺失、泄密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檔案安全。
七、檔案存放處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存放檔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統化,以便調閱。
八、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須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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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guī)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zhí)行管理。
三、職責
3.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qū))負責本地區(qū)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zhí)行工作。
3.4集團公司企業(yè)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zhí)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yè)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xù)《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yè)管理制度》。
4.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fā)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fā)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fā)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fā)現材料變酶、發(fā)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fā)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zhí)上簽字蓋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jiān)審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jiān)(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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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fā)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借出、復制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損毀、丟失、涂改、偽造或銷毀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并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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