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未曾住過一天的“故居”
這是位于北京什剎海后海南沿一條南北走向的小胡同。面朝后海的胡同口立有一塊說明牌:
因位于恭王府北墻外側,清代初始稱墻縫胡同。后將北側析出一條小巷,稱小墻縫胡同。民國以后雅化得名大、小翔鳳胡同。
小翔鳳胡同5號是恭王府的別邸――鑒園。大翔鳳胡同3號是著名作家丁玲的故居。
f明牌將這條胡同名稱的沿革說得清清楚楚,但卻有一點謬誤,大翔鳳胡同3號小院雖然是丁玲、陳明從作家馬烽手里買來的,但丁玲從未在這里居住過。
馬烽在《京華七載》中對買房經(jīng)過有詳細的描述。
1949年春,馬烽從山西來到北平,參加全國文代會的籌備工作,大會結束以后便留在新成立的全國文協(xié)工作。解放初期,號召作家自己租房買房,解決居住問題。那時房價便宜,作家有時用一兩本書的稿費,就能買一處房子,周立波、趙樹理、楊朔、孔厥和袁靜等都買了房子,田間也在后海北沿買了一處四合院。1953年夏天,馬烽已居京四年,娶妻生子,也動了心,那時他已出版了《金寶娘》《村仇》《周支隊大鬧平川》三本短篇小說集,和一本民間故事集《寶葫蘆》,手里積攢了一些稿費,請房纖(現(xiàn)在叫房屋中介)幫助,選定了大翔鳳胡同3號,花了3000元。這個院子不大,在胡同路西,門朝東,屋子大大小小有七八間,坐北朝南五六間,坐西朝東兩間,房子有些破舊,又花費500元進行修繕。馬烽把岳父母從河北農(nóng)村接來,幫助照看他們的三個年幼的兒子,加上剛剛上小學的妻侄女,一大家子七八口。馬烽一心搞創(chuàng)作,建國前他與西戎合作,創(chuàng)作了《呂梁英雄傳》,這次他和西戎商量,再寫一部反映平川民兵斗爭的作品,目標選定了山西汾陽唐興莊的民兵英雄蔣三,他們家兄弟五人,除老二因通敵被抗日政府處決外,四兄弟均是抗日英雄,都壯烈犧牲,家里只剩下老母親一人。馬烽和西戎到村里住下,與蔣母同吃同住,寫出電影劇本《撲不滅的火焰》。
1955年,文藝界的政治風暴一個接著一個,先是挖出“胡風反革命集團”,接著批判“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馬烽決定離開北京這塊是非之地,他和愛人段杏綿商議,想回山西去搞創(chuàng)作,全家搬去太原。他找到房纖,準備賣房子,房纖說近一時期房價上揚,他的院子至少可以賣到5000元。
聽說馬烽要賣房子,丁玲的愛人陳明找上門。他們家住在王府井北邊的多福巷16號,也是一個小四合院,是中國作協(xié)的公房,陳明的父母從江西農(nóng)村來到北京,陳明想給他們安排一個住處。馬烽聽說丁玲、陳明想買房,取出房契交給陳明說:契約上寫的多少,你就給我多少好了。陳明覺得3000元偏低,又聽說馬烽修房子還花了一些錢,就想多給些錢,但馬烽執(zhí)意不肯多要,說:“我們在這里住了二年,修房子的錢,就算出了房租!
大翔鳳胡同3號,丁玲一天也沒住過。陳明的七妹陳舜萍當時在北京上學,后來在中國音樂學院當教授,她告訴筆者,這個小院開始是他們的父母住,她和五姐陳舜蕓(原北海幼兒園會計)平時住學校和單位的宿舍,周末有時也到大翔鳳來陪父母住一兩天,丁玲很少來,1958年去北大荒之前,要把多福巷的小院騰出交公,就把家里的鋼琴、圖書等一些物品寄放在這里。丁玲、陳明去北大荒后,陳明父母也離開北京,搬去上海與小兒子同住,此后,丁玲的堂侄女蔣祖靜一家在此居住,同時負責照管小院和丁玲寄放的物品。丁玲、陳明在北大荒期間,幾次回京辦事、看病,也從未來此居住。“文革”開始后,擔心紅衛(wèi)兵來抄家,丁玲女兒蔣祖慧和蔣祖靜“自覺”革命,要求祖慧所在的中央芭蕾舞團的紅衛(wèi)兵來抄家,把丁玲的物品拉到中芭的倉庫!拔母铩敝虚g這個院子住進了五六戶人家,成為一個大雜院。
1979年丁玲落實政策回到北京,當年10月搬進木樨地高干樓,在北京有了一個固定的住所。但家里常常人來人往,客人很多,丁玲為了安心寫作,想找一個安靜地方,于是想起了大翔鳳胡同的3號小院。1983年初春,我陪她去看房子,兩扇大門的油漆早已剝落,門樞松動,其中一扇向下傾斜,大門緊閉,透過寬寬的門縫能看到小院中央有一個公用的自來水管。我們拍門,起初無人應,又使勁拍了幾下,一位30多歲梳著長辮子的女士從一間屋里走出來,隔著院門大聲問:“找誰?”我說:“看看房子!彼璧貑枺骸澳銈兪歉墒裁吹模俊蔽艺f:“房屋的主人來看看房子!請你把大門開開!边M了院子,看到幾間房子外墻的墻皮脫落,露出白灰和黃土,那位女士說:“這幾天來了好幾撥人看房子,也不知道都是哪兒的,這房子真該修了,一下雨屋里就漏水……”
丁玲看過之后覺得,修繕大翔鳳的房子要花費不少精力,外來住戶的搬遷問題更是件麻煩事,她沒有那么多時間和精力解決,決定放棄。丁玲的兒子蔣祖林1980年調(diào)京后,單位一直沒有分配住房,他和女兒一直住在母親家里,感覺不太方便,1984年提出想要回大翔鳳的房子。丁玲讓陳明把房本交給祖林。過了幾天,中國作協(xié)的司機告訴丁玲:祖林與作協(xié)主管房子的老周簽了協(xié)議,將房子交給作協(xié),作協(xié)給他分配兩套住房,并獎勵1萬元。不久,我在木樨地接到幾個人打來電話說,丁玲在后海的小院才賣了1萬元,太可惜了,有人愿出15萬,甚至有人說可以出20萬!那時丁玲行政七級(副部級)的工資是每月341元。我把來電內(nèi)容匯報給丁玲,她回復:“再有這樣的電話,你就告訴他們,這個房子與丁玲無關!”
中國作協(xié)通過北京市政府,清理了院子里的住戶,并進行徹底翻修,南北兩邊蓋起兩排磚瓦平房,將原來的兩間東屋拆除,蓋起了兩層小樓。院墻灰磚對縫,做工精細,兩扇絳紫色大門嚴絲合縫,配上兩個銅環(huán),古樸典雅。如今這里是《民族文學》雜志社的辦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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