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書記職責
黨支部書記職責
黨支部書記在上級黨委的指導下,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帶領支部班子成員,按照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的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傳達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
二、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三、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jīng)常性的思想工作。
四、組織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了解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反映,按時向支委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五、抓好支委會學習。按時召開支委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充分發(fā)揮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六、與支委會成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lián)系。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diào)動各方面和積極性。
七、認真開展“三會一課”活動。抓好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發(fā)展壯大黨員隊伍,提高黨員干部隊伍素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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