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精選16篇)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tǒng)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yè)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yè)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fā)現(xiàn)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zhí)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qū)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xiàn)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guī)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qū)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打造成長型企業(yè)的創(chuàng)業(yè)精神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2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員工上下班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以考勤機打出時間為準,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規(guī)定打卡者均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應于次日由本人填寫“公勤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或視為不遲到或不早退處理。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guī)定
1、打卡規(guī)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xiàn)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 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xù)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fā)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tǒng)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xù)。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 ﹑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fā)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xù)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guī)定:
(1)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 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
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fā)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xù)。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fā)現(xiàn)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 請假期間扣發(fā)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tǒng)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jié)假日加班,執(zhí)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xiàn)加班工資的,應按規(guī)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xiàn)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xiàn)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準后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guī)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fā)三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fā)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監(jiān)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xiàn)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 本考勤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漢中錦湖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3
第一條 控制要求
1.考勤刷卡時間
1)上班刷卡時間:7:30-8:00 17:30-18:00
下班刷卡時間:8:00-8:30 18:00-18:30
2)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打卡,規(guī)定刷卡時間外打卡無效。
3)員工因工作原因無法正常打卡,應在當天在人事部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關于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指員工于公司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之后打卡上班,即為遲到。
2.早退:指員工于公司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之前打卡下班,即為早退。
3.曠工:指員工不請假而缺勤;無故遲到及早退在30分鐘以上者(含30分鐘),按曠工論處。
第三條 關于員工遲到、早退處罰
遲到或早退,罰款50元/次。
第四條 關于員工曠工處罰
1.曠工處罰100元/次。
2.當月曠工超過3次(含3次),績效工資取消。
3.當月累計曠工5次(含5次),處罰500元(工資扣除),績效考核為0,開除廠籍。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條規(guī)定一次,公司給予
雙方當事人通報批評,并每人罰款30元/次,績效考核各扣1分。
第六條 正當原因并有請假程序,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卡,必須當天在
人事部登記,登記后不進行考核。
第七條 請假規(guī)定
1.因故不能按時打卡,提前半小時以上給主管經理請示,經主管經理同意不進行追究。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2.休息不足一天者,向主管經理請假,經主管經理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則曠工論處。
3.休息1-3天(含3天),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4.休息3天(含3天)以上,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廠長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加班調休
1.當天安排的工作必須當天完成,實現(xiàn)日事日畢,因個人因素造成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應主動加班完成,此情況的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給予調休,不能實現(xiàn)調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4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考勤,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總經理、顧問除外,以下類同)
三、打卡要求
1.公司統(tǒng)一實行電子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上
狀態(tài):
分發(fā)號:
下班必須按規(guī)定打卡(含早、午、晚,每日四次)。未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2.新員工入職當日須辦理磁卡并注冊,打卡考勤。
3.打卡時間規(guī)定: 制造本部: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8:00前,下班打卡時間11:30-12:0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12:10-13:30(五一至十一期間12:10-13:00),下班打卡時間17:00后
后勤部門: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8:00前,下班打卡時間12:00-12:2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12:30-13:30(五一至十一期間12:30-13:00),下班打卡時間17:30后(五一至十一期間17:00后)
請各部門遵守中午打卡時間,兩次打卡時間間隔不得少于規(guī)定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以免數據丟失。
4. 考勤打卡機安裝在門衛(wèi),由保安負責監(jiān)督打卡。
5.員工考勤以手工記錄和打卡并行。如因停電或其它異常情況無法打卡,以各部門手工記錄為準。
6.一線部門延時加班及管理部門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以加班審批為準,無需加班打卡。
7.員工請休假或出差須事前審批,經權限批準人批準后,轉交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員,以便做考勤單據錄入。
8. 凡異常情況未打卡的(外出辦事,卡未帶、丟失、損壞等)須于當日或次日內填寫刷卡異常記錄表,經直接上級(課長以上)核準交人力資源部。
9.嚴禁月底一次性提交出差審批單、請假單或異常打卡記錄表。
10.上班期間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出入證》經總監(jiān)批準后轉交門衛(wèi),門衛(wèi)將記錄出入時間,每天下班前轉交人力資源部。
11.員工應妥善保管考勤卡,如有遺失、損壞補辦新卡,制卡費本人承擔。
12.人力資源部定期下載、匯總考勤刷卡數據,并將刷卡異常情況(含漏刷、遲到、早退和曠工等違紀行為)通報各部門,由各部門做異常處理,作為月度考勤依據。
13.考勤卡應隨身佩戴,嚴禁請人代打卡、替人打卡或打卡后未到崗上班。
四、打卡紀律
1.員工考勤以系統(tǒng)數據和手工考勤記錄并行,經核對一致無誤后為其最終考勤數據。
2.員工違規(guī)、違紀嚴格按《員工禁忌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門衛(wèi)有權監(jiān)督員工考勤代打卡、被代打卡(每人僅限一次有效打卡,且只打一張卡)
4.如有代打卡,發(fā)生一次,對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同時處理。
5.員工未及時辦理磁卡或隨意不打卡考勤,除不計算其考勤外,屬嚴重無視紀律者,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附則
1.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試運行,7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3.本規(guī)定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六、附件
1. 刷卡異常記錄表 2.請假單 3.出差單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5
1 適用
公司正式合同制職工、新星公司勞務工、氯堿公司勞務工等公司統(tǒng)一管理的人員(以下簡稱員工)。
2 職責
2.1 各車間(部室)職責
2.1.1各車間(部室)負責人負責本車間(部室)員工考勤刷卡的日常管理,督促員工按規(guī)定刷卡。
2.1.2各車間(部室)綜合管理員負責本單位人員出勤情況上報并與人力資源部門核對卡勤異常人員。
2.2人力資源部職責
2.2.1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刷卡的監(jiān)管,并接受員工的投訴
2.2.2負責與各車間(部室)核對卡勤情況。
2.2.3負責考勤刷卡管理文件的修訂、發(fā)布和傳達。
2.2.4負責考勤卡的辦理和更換。
2.3綜合部職責
2.3.1負責聯(lián)系考勤機軟硬件的修理和維護。
2.3.2保衛(wèi)科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公司員工考勤刷卡,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查處和通報。
2.3.3保衛(wèi)科負責考勤機的日常管理和報修。
3 程序
3.1 各車間(部室)負責人及時向本單位員工傳達公司卡勤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教育本單位員工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刷卡。
3.2公司員工出入廠門必須刷卡并接受保衛(wèi)科監(jiān)督和檢查。
3.3各車間(部室)綜合管理員每天上報考勤刷卡情況, 并于每周五匯總后與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核對。
3.4 每月5日前,各單位領導審核本單位上月的《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以及值班加班、換班換休、請假外出記錄,審核同意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3.5 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門依據《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審核各單位上報的《考勤表》及相應記錄。
3.6 經審批的《考勤表》以及值班加班、換班換休、年休、請假外出記錄與《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不符的,以卡勤為準。
3.7 對考勤管理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由人力資源部門書面上報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處理意見。
3.8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編制《TDI公司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經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4、具體規(guī)定
4.1員工出入廠,不得逃避打卡,不得代打;逃避打卡和被代打者按曠工處理,代打者按缺勤處理。
4.2員工因值班、加班不能離廠或非工作原因滯留廠內的,必須在下班時間1小時內打卡;否則按缺勤處理。
4.3 公司規(guī)定上班打卡時段(暫定10分鐘),由于個人原因超過規(guī)定時段打卡者按遲到處理;按相關規(guī)定超過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半天。按《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4 上下班時間,保衛(wèi)科應有專人現(xiàn)場維持打卡秩序,每天堅持不定期查看打卡機錄象記錄;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報處理。
4.5職工考勤表嚴格按規(guī)定填報并完整填寫統(tǒng)計欄內容。
4.6值班加班、換班換休、及請假外出的原始記錄由各單位自行存檔并相應建立月勞動臺帳(格式自定)。人力資源部每月10日前檢查各單位的勞動臺帳或原始記錄;對所報與事實不符者,及時糾正,并對歷史違規(guī)所得在當月工資中一次性扣除。
4.7 各單位嚴格按照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的考勤做工資,做到臺帳、考勤與工資對應一致。
4.8 員工持卡如丟失,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書面申請補辦,每卡交費30元;由此造成打卡缺勤的,須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每月隨考勤報人力資源部。 4.9各單位員工休假一律填寫請假條,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年休假除辦理請假手續(xù)外,還應在OA系統(tǒng)中履行相應的請假流程。
5 質量記錄
《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 《考勤表》
《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 請假條》 《TDI公司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
20xx年8月12日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負責指紋采集、考勤統(tǒng)計工作,并監(jiān)督考勤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部門考勤員做好本部門考勤系統(tǒng)維護、員工的排班、異常考勤登記匯總、核實考勤等工作。
2、考勤員制度
在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監(jiān)督管理下,各部門自行組織內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員一名,如有更換部門考勤員必須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考勤員的培訓。每月28號之前,考勤員必須把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的下月排班表及當月考勤記錄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記錄與指紋打卡等情況進行核實。
部門考勤員為考勤結果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設臵考勤員獎勵基金,標準為:50元/月,在月度工資中體現(xiàn)。
3、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輪
班制部門員工實際休息時間,以部門實際排班為準。
(2)行政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輪班的崗位都按行政班制執(zhí)行。
(3)輪班制工作時間: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場管理部輪班崗位工作時間: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員工實行指紋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員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紋打卡統(tǒng)計的有效時段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輪班制的員工按照實際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打卡,有效打卡統(tǒng)計時間控制在上班時間點前2小時后1小時,下班時間點前1小時后2小時。
注:以上指紋打卡的有效時段是系統(tǒng)可統(tǒng)計識別的考勤打卡和結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段。
4.2員工打卡異常需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備案!秵T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4.3外出辦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員工,原則上必須于事前告知部門負責人并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異?记诘怯洷怼愤M行備案,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后到部門考勤員處補備案手續(xù)。無相關記錄將作曠工處理!秵T工月度異?记诘怯洷怼吩斠姼郊。
4.4員工因公至外地出差無法登記考勤的,必須在出差前填報OA《出差申請表》;如因事情緊急而未申報的,則必須在出差回公司48小時內補辦手續(xù),作為考勤依據。
4.5突發(fā)病假或者事假必須于上班前,致電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需報直接上級領導)請假及告知人力資源部,在請假后一周內(特殊情況依據病情及治療等確定時間)提供醫(y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病假條、病歷、收費單、檢查單等),辦理請病假手續(xù)。
5、考勤規(guī)定
5.1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脫崗;員工不能自行調班,調班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3次)。
5.2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員工指紋打卡記錄每漏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過3次,扣10分,即考勤結果與績效成績掛鉤!秵T工月度績效考核表》詳見附件三。
5.3員工在未履行相關請假手續(xù)的情況下,每月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超過3次將通報批評;單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半天視為曠工一天,扣發(fā)相應工資及各種補貼。
5.4員工曠工時間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天的,按公司規(guī)定作除名處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而一次缺勤超過3天的人員視為自動離職,并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章制度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5.6每月末員工本人必須與部門考勤員核實確認自己當月考勤結果?记谂撟骷俚模磿绻ぬ幜P相應責任人,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5.7本規(guī)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確保商城物業(yè)管理部各類鑰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嚴格控制領取使用前、后的鑰匙使用和管理,規(guī)范管理鑰匙的使用權限。
第二章 各類鑰匙適用范圍
第二條:適用范圍:商城物業(yè)管理部內所有門鎖鑰匙及重要部位的屜柜鎖匙,均列入鑰匙管理范圍。各科室所轄辦公室、商城各通道門、出入口、宿舍、倉庫、豎井、機房、電站、泵房、防盜卷簾、防火卷簾、電磁門、電梯機房、監(jiān)控室等。
第三章 管理原則
第三條:公司鑰匙管理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部門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第四章 管理細則
第四條:鑰匙使用權限及流程
1、 所有鑰匙都應該配備兩套,一套現(xiàn)用,一套備用。所有鑰匙應分類,貼上標簽,整齊定位掛放于鑰匙板上或鑰匙柜中,鑰匙板或鑰匙柜鑰匙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鑰匙管理員因故離開崗位時,報請科長同意委托其他同事代為管理。
2、 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內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fā),并建立鑰匙管理檔案。
3、 金庫、油庫、重要設備間、涉密檔案室等場所設雙鎖,兩人分別持有鑰匙同時到場開啟。
4、 辦公室鑰匙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保管;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并作登記。
5、 銀座三期辦公區(qū)鑰匙借用管理流程:
(1)值班安保員:遇有緊急情況時,協(xié)同監(jiān)控值班員及時啟用備用鑰匙進行處置并做好記錄。
(2)監(jiān)控值班員:協(xié)同值班安保員共同管理辦公區(qū)備用鑰匙,使用完畢后做好值班記錄。
(3)各崗位員工:下班前將重要資料、物品入柜進庫,私人物品帶走,盡量避免封場后再次回到辦公區(qū)取回遺忘物品。
(4)如果辦公區(qū)工作人員在樓層封場后需要再次上去,需通知大堂內安保值班人員,由安保值班人員帶領申請人到中控室借鑰匙,并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申請人、安保人員、值班人員)后,方可借出備用鑰匙。
(5)由三方共同在場,取出所在樓層的鑰匙后,由安保帶領申請人到達所在樓層后,電話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員對該樓層進行撤防。
(6)取回物品后,電話通知中控室進行重新設防,安保人員與申請人到中控室進行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7)封存鑰匙的信封啟封后,第二天,由安保主管與監(jiān)控室管理人員共同向物業(yè)部長進行匯報,并重新進行封裝。
6、 商城各進出口、消防通道、防盜卷簾等現(xiàn)用鑰匙放置總值班室的專用柜保管,放置在監(jiān)控探頭下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備用鑰匙由科內統(tǒng)一集中控制管理;兩班交接班時,鑰匙交接作為一項重要交接事項,由當班主管負責;鑰匙領用和送還的管理由當班主管與當值警員交接,查點清楚并做好對其所用的鑰匙應有詳細的登記,包括鑰匙的領用送還時間(開封場前十分鐘領取開封場完畢5分鐘內送還)、位置、數量和使用人,警員用完鑰匙,需馬上交回鑰匙,不能個人暫存或存放在它處,以免遺忘丟失;在鑰匙使用當中,鑰匙不得掛于門鎖上,開鎖后立即取下,做到鑰匙不離身;夜間封場后施工樓層只領取貨梯間通道鑰匙,沒有書面申請或未經總值班許可,不得開啟任何門鎖。
7、 宿舍鑰匙管理員管理根據<<宿舍管理規(guī)定>>使用。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于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安保辦公室。鑰匙統(tǒng)一配制,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8、 倉庫每個倉庫門的鑰匙存放在相應科室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管理;除日常用的鑰匙損壞外,備用鑰匙禁止使用。鑰匙領用由倉庫主辦或者指定人員登記領取。日常用的鑰匙在下班時由各倉庫主辦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對于個別倉庫有加班情況時由該倉庫加班人員在下班時交回辦公室值班人員并登記;在兩班換班時進行交接并記錄。對于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鑰匙遺失,需由遺失人照價賠償;倉庫所有鑰匙禁止帶出,禁止未經批準私自配置鑰匙。
9、 監(jiān)控室、豎井、電站、泵房、機房鑰匙由設施設備統(tǒng)一編號管理,除因工作需要由部門指定人員配備鑰匙,部門編制鑰匙一覽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證,并標注持有人后存檔,所有設備機房鑰匙必須由專人進行保管。各工種人員若需借用鑰匙,可到相應值班室領取,并做好鑰匙借用、歸還的交接記錄。原則上設備機房只允許本工種維修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進入,不得將鑰匙借給與該設備無關人員,否則必須得到批準后,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方能進入。
10、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guī)范規(guī)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業(yè)主指定的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或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fā)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等。
(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必須由持有電梯管理員證或電梯維保證書的專業(yè)人員使用)、轎內檢修鑰匙、機房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
(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yǎng)專業(yè)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yè)。
(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電梯司機、電梯管理員、電梯維保員保管),按規(guī)定開、關梯。
(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電梯專用鑰匙只能由電梯維修人員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扶梯在就近的柜臺和保潔留應急備用鑰匙。
第五條:屬員工個人保管的鑰匙,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部門負責人必須在調動、離職表上簽字確認,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第六條:各部位所持鑰匙應嚴格保管如出現(xiàn)丟失、損壞等情況,及時更換門鎖,管理人員應立即向科長匯報,并做詳細的書面說明,寫明鑰匙的丟失地點、時間及原因,物業(yè)管理部將按情節(jié)的輕重,提出處罰意見,報物業(yè)管理部批準實施。任何鑰匙不得外借;未經科長許可,不得任意復制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則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節(jié)假日期間鑰匙由科室指定值班人員管理。
第五章 日常檢查保養(yǎng)與更換
第八條:材料科負責物業(yè)部內所有鎖具購買、鑰匙的配制。鑰匙配置由須配置科室填寫《材料購買審批單》,并由所在科室科長簽字后連帶須配置的鑰匙,送交材料科進行配置。
第九條:各科室要對其所管理的鎖具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yǎng)延長鎖具鑰匙的使用壽命,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進行更換。
銀座商城物業(yè)管理部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8
1.0目的
嚴格管理通海物業(yè)值班工作,及時處理當班客戶求助事項和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件,確保值班期間各項工作的圓滿完成。
2.0 適用范圍
通海物業(yè)公司工程部值班人員。
3.0 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夜間值班的管理工作,包括值班人員排班、事項交接及管理控制等;
3.2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客戶求助事項和發(fā)生緊急事件時的協(xié)調處理;
3.3值班人員按要求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
4.0 管理程序
4.1 值班時間
工作日:18:00——次日8:00
4.2 人員要求
4.2.1 晚上22:00之前不能睡覺;
4.2.2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留宿外人等。
4.3 工作流程
4.3.1每日18:00前,應完整、準確地提供需要值班人員晚上交接完成工作的相關事項,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中的“當日值班交接工作事項”等;
4.3.2值班人員需要認真記錄相關重點工作事項,并認真檢查和落實;
4.3.3法定節(jié)假日、雙休日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按要求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
4.4值班要求
4.4.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需要配帶總值班胸牌、對講機,做好值班記錄;
4.4.2值期間能處理的事情要及時記錄解決結果和改進措施,對不能及時解決的事件進行詳細的記錄,并在第二天及時反饋至工程部,交待相關負責部門人員;
4.4.3夜間值班的各崗位工作人員,并在值班記錄上詳細登記夜查時間,崗位及相關情況,對突發(fā)事件應給以及時的處理協(xié)調,緊急重大情況要通知經理。
4.4.4值班人員當值期間手機必須要保證開機狀態(tài),巡檢時,要隨身攜帶對講機,發(fā)生緊急情況時及時聯(lián)系;
4.4.5夜間作業(yè)做好安全保護。
4.5值班監(jiān)督管理
4.5.1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值班職責,對工作失職,記錄不及時下傳、丟失相關規(guī)定者,每次據情節(jié)輕重罰款50-200元/人/次;
4.5.2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業(yè)主和公司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者,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4.6 相關記錄
4.6.1 《工程部夜間值班記錄表》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9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guī)定。
二、范圍
公司開票員、在外業(yè)務員(普藥、基藥)、司機、各部門主管及享受話費補貼人員。
三、具體內容
1、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包括休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公司座機在上班工作時間保證開機。如有特殊原因須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2、手機、座機應保證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若如有事請假,本人負責接聽的座機應托付給他人暫為接聽。本人上班后如有未解決事項,應在上班30分鐘內進行電話回訪。
3、若手機發(fā)生故障、丟失,手機使用者應在24小時內向行政人事部說明,并告知聯(lián)絡方式;
4、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費并于2小時內開通;
5、若有事未能接聽電話,看到未接來電應及時回訪電話,回訪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
6、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或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7、領取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
補話費補貼。
四、相關制度
1、手機應保持暢通狀態(tài),如若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2、公司座機若在工作時間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人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3、若有事請假,本人未將負責的座機交付給他人的,給與當事人 30 罰款,上班后未在30分鐘內及時進行回訪電話的,給與當事人 50 的罰款。
4、手機丟失、損壞或SIM卡出現(xiàn)故障,未在24小時內告知其它聯(lián)系方式的,給與當事人50元罰款。
5、撥打手機、座機提示無人接聽的,上班期間15分鐘內、晚下班或休息的并在1小時內未回電話的,給與當事人50 元罰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將電話交給值班人員處理,一經發(fā)現(xiàn)未交接給值班人員給予50 元罰款。
6、若撥打手機提示欠費停機的,并在2小時內還未繳費的,給予當事人50元罰款。
五、對重點崗位人員,包括公司開票員、業(yè)務員等,公司領導有權不定時抽查手機、座機來電及未接信息。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0
為貫徹執(zhí)行本公司《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1目的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及實際工作效果,并依據考核結論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fā)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創(chuàng)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1.2完善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目標和階段工作目標,通過逐級分解展開實施,必須有相應的配套考核體系。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部門工作的考核,以及對總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非生產人員的考核。
3考核原則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就考核結果及時溝通。
3.4部門聯(lián)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考核組織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部門進行考核?己诵〗M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總經辦和人力資源部組成。考評結果由總經辦負責匯總,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結果核定部門績效。
4.2各部門長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月終由部門長向考核小組匯報,考核小組根據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員工考核:由部門長根據各崗位特點制定考評細則,參考附表三。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人數超過8人的,可指定人代為考核,再簽批。
5.5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員工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jiān)督權。員工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調查后裁決。
6考核內容和計分辦法
6.1部門績效考核見附表一。
6.2部門負責人考核內容:工作目標與關鍵指標考核結果(取百分率)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相乘,得當月績效分配系數,見附表二。
6.3員工考核內容:要求各部門針對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標,并將考評標準告知本部門員工。
7考核程序
7.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長提交工作報告,作為月度考核依據。
7.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報告、工作表現(xiàn)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打分并簽字。
7.3各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4各部門長每月26日向公司考評小組交月度工作總結,作為部門月度考核依據。
8考核注意事項
8.1員工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并進行相關溝通和統(tǒng)計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總經辦將部門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完成對數據的統(tǒng)計。
9考核結果處理
9.1連續(xù)3個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9.2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合同。
9.3年度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且無“不合格”記錄者,晉一級。
9.4職等五等以下員工,連續(xù)五年年度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者,晉一等。
10考核責任
10.1不能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fā)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
10.2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評價。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減發(fā)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考核者一年內累計失誤3次者,視同失職處理。
11工資發(fā)放
11.1公司按部門核發(fā)部門工資總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工資的考核發(fā)放。
11.2績效系數 績效考核結果轉化為績效系數,實現(xiàn)其調節(jié)工資分配的功能。部門績效系數和個人績效系數均定義為百分制考核結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門長的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的連乘積。
11.3部門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工資=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員工工資
11.4部門負責人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長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績效系數
11.5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 “個人崗、效工資和” =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
12相關文件
q/bw. 管理人員績效管理辦法
13記錄文件
績效考核表(部門)
績效考核表(員工)
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1
為明確值班工作職責,嚴肅值班紀律,實現(xiàn)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辦公室牽頭負責,每月1號前公布機關值班具體安排情況。并將每月《株洲公司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表》提前抄送至各辦公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應當在值班室值班,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單位辦公區(qū)域進行巡視,保證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不得擅離職守。
2、值班人員應及時處理值班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并做好值班記錄,對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應及時按照有關預案要求向上級報告,及時妥善處理。
3、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衛(wèi)、防火和保密工作。
4、值班人員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衛(wèi)生,關好門窗。
5、交接班時,接班人員要提前15分鐘到崗接班;交、接班雙方人員要當面交接值班鑰匙和值班記錄,并在值班記錄上履行簽字手續(xù),做好工作交接。
6、值班人員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時,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本人自行調換班次,并在辦公室登記,嚴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脫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脫崗的按曠工處理。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衛(wèi)工作,同時監(jiān)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設備安全及有關工作業(yè)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脫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jié)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并追究相應責任。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2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tǒng)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yè)務有關的外部聯(lián)系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lián)系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fā)手機及手機卡均屬于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后,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yè)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lián)系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yè)務聯(lián)系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并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xiàn)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xiàn)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guī)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并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tǒng),如發(fā)現(xiàn)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guī)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xié)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于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fā)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xié)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于公司。手機丟失、發(fā)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lián)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3
目的: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范圍:適應于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管或組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組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組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5.組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后,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后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后必須交醫(yī)生證明方可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5%。
4.員工請假核準權限:(同廠規(guī)一致)
(1)一天以內由班長批準;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準;
(3)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準;
(4)連續(xù)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guī)定辦理。
三、清潔衛(wèi)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干凈,物品要按規(guī)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組長要保持辦公臺的整齊干凈。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掃衛(wèi)生,周末須進行大掃除(公司內的門、廁所、窗戶、地面、生產線、設備、風扇、飲水機等都須清潔)。
3.衛(wèi)生工具用完后須清洗干凈放在指定的區(qū)域,工具由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4.不得隨便在公司內亂丟垃圾、胡亂涂劃;
四、車間生產秩序管理制度
1.員工進入車間前須將手部、臉部清潔,須換正確佩帶廠牌、上崗證、穿靜電拖鞋、穿靜電衣、帶靜電帽、帶靜電環(huán)過淋室后方可進入車間,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前,物料員須及時將當天所需的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上班前須測試靜電環(huán),嚴禁代簽
4.員工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yè)時須按要求做好防靜電措施,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fā)現(xiàn)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班級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yè)。
5.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jiān)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除些之外還要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6.小零配件必須用黑色防靜電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防靜電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7.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檢驗規(guī)范等)操作,如有違規(guī)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8.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五、車間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者,
應在上班后兩小時內通知班長或主管。
2.員工進入車間應立即投入生產,未經主管許可不得提前停線。
3.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4.員工之間須互相監(jiān)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5.任何會議和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得出現(xiàn)遲到、早退和曠會。
6.工作期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向領班申請
7.工作期間身體不得趴在流水線上。
8.工作期間除領班或領料員之外不得在流水旁來回走動。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倒班吃飯時,無人接班不得擅自離崗。
10.上班注意節(jié)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保持清潔整齊;
12、倒班和下班時,必須與下一班員工交接,不得擅自離崗。
13、遵守車間安全規(guī)定,無上崗證者不得私自操作,特殊情況按規(guī)定執(zhí)行。
14、工作期間不得私自調換工位。
15、嚴禁將食品帶入車間,嚴禁打逗聊天。
16、工作時間嚴禁打盹,睡覺。
17、工作期間不得與同事發(fā)生爭吵。
18、嚴禁在車間、衛(wèi)生間等廠區(qū)內吸煙。
19、不準攜帶任何與生產有關的物品(腕帶,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除外)離開車間。
20、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獎懲條例予發(fā)獎勵。
六、材料控制
1、員工下班前應清理收集好所用元件并將報廢零件收集好交給指定員工處理。
2、工作中,員工應隨時將散料收集好,碼放整齊確保工作區(qū)域的整潔。
3、材料應輕拿輕放,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及時反饋給主管或工程師。
4、材料員應仔細填寫退料單、報廢單。退料、廢料須及時清理。
5、嚴禁將廢材料丟人垃圾箱內。
6、上一班材料員應為下一班材料員備好足夠的材料,確保及時開工。
7、交接班時,各工位要準確、清晰地填寫完指定元件及半成品的數量,以確保主管能正確地和下一班做好交接。
8、員工領取材料應仔細填寫料卡確保準確無誤。
9、員工有權力和義務制止任何人未經允許私拿生產線的材料。
10、嚴禁私藏材料,嚴禁私自將材料拿出車間。
七、團隊精神
1、員工有義務向生產主管提出生產線改進意見。
2、員工在工作中應隨時與他人保持密切合作關系,條件允許時要主動幫助別人。
3、員工在交接班之前應向相應工位交接員工說明當班機器設備狀況及該注意事項。
4、新員工入職,老員工要耐心的教育和指導。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4
1 目的
進一步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促進員工遵章守紀,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2 范圍
明確值班管理職責,規(guī)范值班程序,適用于公司各級值班人員。 3 職責
3.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夜間各級值班人員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據各級工作職責范圍,做好夜間生產管理,行使生產調度職能,負責夜間生產的組織、落實,負責生產、設備故障的組織、搶修和對外工作聯(lián)絡。
3.3負責生產、設備、質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揮、組織、處置,并逐級上報。期間有權調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資源。
3.4加強夜間巡查,全面掌握生產運行狀況,督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糾正違章違紀并進行考核。
3.5對值班過程發(fā)現(xiàn)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做好防范和監(jiān)控,確保安全生產。
3.6與崗位員工交流、溝通,了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宣傳公司文化及經營理念。
3.7調度會上通報值班期間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
4 值班體系
4.1公司級值班領導一名。
4.2部(工段)級值班人員一名。
4.3電儀維修、機械維修工員各二名。
4.4高壓電力運行工一名。
4.5物資供應及倉庫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時間:
當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檢頻次
6.1公司級: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產系統(tǒng)范圍內各巡檢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運行班全面巡檢至少兩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貯槽區(qū)等重點區(qū)域、部位,每運行班至少進行一次專項安全巡檢。
6.3機械、電儀維修工:生產系統(tǒng)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6.4高壓運行工:生產系統(tǒng)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員值班規(guī)定
7.1 值班巡檢應持“巡檢卡”逐崗巡查,并由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檢卡上簽名確認。
7.2發(fā)生生產異常情況,視具體情況該上報應迅速上報有關領導。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寫,并將值班情況匯報至單位主要負責人。
7.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7.5值班期間禁止離開廠區(qū),因故需離開必須經公司值班領導批準。 8 維修人員值班規(guī)定
8.1電、儀、機械維修人員,做好巡檢發(fā)現(xiàn)問題的記錄和處置記錄。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員在生產現(xiàn)場或維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電儀、設備出現(xiàn)故障,由值班長負責通知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檢修現(xiàn)場。
8.4高壓運行值班人員做好職責范圍內巡檢、保障、服務工作。
8.5物資供應和倉庫人員夜間值班,隨時做好物資供應或領用準備。 9 考核
9.1未盡值班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受到影響,給予50—200元處罰。
9.2未按值班規(guī)定要求,給予10—50元處罰。
10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5
為了配合公司各項工作的落實,給全體職工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針對公司內務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門除配置必須的辦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礙工作。
二、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如竄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間搞好團結,相互理解,不說有損團結的話,不做有損團結的事,有意見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溝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維護公司的辦公用品及各種設施,低值易耗品應有專人負責,本著勤儉節(jié)約原則辦公。
五、保持室內衛(wèi)生,原則上由內勤負責公司衛(wèi)生,但所有外勤人員除自覺維護外,也應主動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為確保安全,加強辦公室內電器的管理,不得使用與辦公無關的電器設施,下班前必須關掉所有用電器具,消滅火種,以保證公司的安全。
考勤卡管理規(guī)定 篇16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yè)名稱管理,保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境內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yè)及其他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注冊的企業(yè)。
第三條 企業(yè)名稱在企業(yè)申請登記時,由企業(yè)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yè)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 企業(yè)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駁回企業(yè)名稱登記申請,監(jiān)督管理企業(yè)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yè)名稱專用權。
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yè)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yè)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條 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yè)名稱,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yè)名稱。
對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yè)名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
第六條 企業(yè)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qū)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yè)企業(yè)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yè)可以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第七條 企業(yè)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yè)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yè)名稱應當冠以企業(yè)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qū)、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qū),下同)行政區(qū)劃名稱。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下列企業(yè)的企業(yè)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yè)所在地行政區(qū)劃名稱:
(一)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yè);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yè);
(三)外商投資企業(yè)。
第八條 企業(yè)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yè)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yè)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 企業(yè)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qū))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yè)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yè)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作字號。
私營企業(yè)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號。
第十一條 企業(yè)應當根據其主營業(yè)務,依照國家行業(yè)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yè)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yè)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yè)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yè)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 下列企業(yè),可以申請在企業(y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yè);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yè)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guī)定的其他企業(yè)。
第十四條 企業(yè)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yè)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企業(yè)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yè)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yè)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yè)和所在地行政區(qū)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yè)與其所從屬的企業(yè)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yè)名稱,并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yè)的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yè)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 聯(lián)營企業(yè)的企業(yè)名稱可以使用聯(lián)營成員的字號,但不得使用聯(lián)營成員的企業(yè)名稱。聯(lián)營企業(yè)應當在其企業(yè)名稱中標明“聯(lián)營”或者“聯(lián)合”字詞。
第十六條 企業(yè)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yè)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yè)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yè)應當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合同、章程批準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yè)預先單獨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yè)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qū))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yè)證明。
第十八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yè)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后,核發(fā)《企業(yè)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經核準后,保留期為一年。經批準有籌建期的,企業(yè)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yè)開業(yè)登記的,其企業(yè)名稱自動失效,企業(yè)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yè)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 企業(yè)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相同。從事商業(yè)、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yè)的企業(yè)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yè)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yè)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企業(yè)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一年的。
第二十二條 企業(yè)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第二十三條 企業(yè)名稱可以隨企業(yè)或者企業(yè)的一部分一并轉讓。
企業(yè)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yè)。企業(yè)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xié)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
企業(yè)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xù)使用已轉讓的企業(yè)名稱。
第二十四條 兩個以上企業(yè)向同一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符合規(guī)定的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企業(yè)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企業(yè)向不同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受理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受理的,應當由企業(yè)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各該登記主管機關報共同的上級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第二十五條 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因已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fā)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注冊在先原則處理。
中國企業(yè)的企業(yè)名稱與外國(地區(qū))企業(yè)的企業(yè)名稱在中國境內發(fā)生爭議并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裁決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的原則或者本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qū)別情節(jié),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yè)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yè)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yè)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yè)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yè)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侵犯他人企業(yè)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對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本規(guī)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復議。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復議后拒不執(zhí)行復議決定,又不起訴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強制更改企業(yè)名稱,扣繳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按照規(guī)定程序通知其開戶銀行劃撥罰沒款。
第二十九條 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可以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
外國(地區(qū))企業(yè)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的申請,并提交外國(地區(qū))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外國(地區(qū))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所在國(地區(qū))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yè)證明。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外國(地區(qū))企業(yè)申請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初步審查,通過初審的,予以公告。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名稱的公告期為六個月,在此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登記注冊,企業(yè)名稱保留期為五年。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名稱后,應當核發(fā)《企業(yè)名稱登記證書》。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名稱登記注冊后需要變更或者保留期屆滿要求續(xù)展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注冊。
第三十條 在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yè)單位及事業(yè)單位開辦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和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登記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本規(guī)定施行前已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準予繼續(xù)使用,但嚴重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應予糾正。
第三十二條 《企業(yè)名稱登記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tǒng)一印制。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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