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廠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
有限公司
營業(yè)執(zhí)照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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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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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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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1. 租賃廠房
出租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承租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 包租給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xù)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yōu)先權 。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可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
4、租賃費
4.1 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
4.3 物業(yè)管理費
物業(yè)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
4.4 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xù)由出租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 租賃費支付
5.1 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余額將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 承租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應于每月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物業(yè)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yè)管理費,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yè)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xù),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在出租方申辦有關手續(xù)期間向出租方支付有關費用。
6、租賃物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7、維修保養(yǎng)
7.1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tài)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jiān)督權。
7.2 承租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fā)生的隱患。
7.3 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2 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yè)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yè)),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8.4 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guī)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9、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并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0、物業(yè)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廣東省法規(guī)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y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承租方違反上述規(guī)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11、裝修條款
11.1 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1.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11.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12、轉租
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承租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fā)生轉租行為,承租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方對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用途;
(3) 承租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承租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承租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承租方與出租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guī)定,并承諾與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出租方承擔連帶責任。在承租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承租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__日內交出租方存檔 。
(5)無論承租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承租方負責處理。
(6) 承租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承租方負責。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1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出租方有權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轉租戶的損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2個月,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fā)出之日起5日后,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3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xù),方可提前解約: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賃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3) 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為賠償。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5日內將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方 。
14、 免責條款
14. 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zhí)行。
14. 2 凡因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15、 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xù)租協議的,承租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權書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16、 廣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xù)并報出租方備案。
若承租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7、 有關稅費
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律師見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費,按有關規(guī)定應由出租人、承租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xù)由出租方負責辦理。
18、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出租方給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給予出租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fā)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19、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可提交東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0、 其它條款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20.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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