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確認申請書
第1篇:司法確認申請書
司法確認申請書
司法確認申請書一:司法確認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 因 糾紛,于 年 月日經(調解組織)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
(寫明調解協(xié)議內容,或者將調解協(xié)議作為附件)
現(xiàn)請求×××*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法院
附:--(*調解協(xié)議書及有關*材料)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法院
>司法確認申請書二:司法確認申請書>>(485字)
申請人:李近,*別:女,漢族,1990年8月12日出生,住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團結鄉(xiāng)高觀村10組
申請人:浙*力帆氣動工具有限公司,住所:溫嶺市城北街道南山閘村工業(yè)區(qū),法定代表人:潘偉強
申請人李近、浙*力帆氣動工具有限公司因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于2023年9月6日經溫嶺市城北街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協(xié)議:
一、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二、浙*力帆氣動工具有限公司一次*支付給李近工傷保險待遇計醫(yī)*費450元,一次*傷殘補助金17430元(2490元/月×7月),傷殘就業(yè)補助金4980元(2490元/月×2月),工傷醫(yī)療補助金4980元(2490元/月×2月),停工留薪期*2500元(2500元/月×1月),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正常上班*3600元,共計34240元。
現(xiàn)請求溫嶺市*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此致
溫嶺市*法院
附:城北勞調(2023)086號調解書
申請人: (簽章)
申請人: (簽章)
年 月 日
>司法確認申請書三:司法確認申請書>>(112字)
古浪縣*法院:
我站與滿興輝因財產損害糾紛,經古浪縣定寧鎮(zhèn)*調解委員會調解,與當事人滿興輝達成書面調解協(xié)議,請*法院確認該調解協(xié)議,進行司法確認。
調解協(xié)議附后。
申請人(簽字或蓋章):古浪縣自來水供應站
20xx年4月29日
>司法確認申請書四:司法確認申請書 >>(236字)
申請人:
(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 因 糾紛,于 年 月 日經 (調解組織)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
(寫明調解協(xié)議內容,或者將調解協(xié)議作為附件) 現(xiàn)請求×××*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石臺縣*法院
附:--(*調解協(xié)議書及有關*材料)
申請人:
申請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2篇:司法行為違法確認申請書
確認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賠償義務人):
被申請人(賠償義務人):
確認請求:
1、確認新安縣*法院、洛陽市中級*法院在[2023]新經初字第83號案的審理、執(zhí)行過程中行為違法;
2、確認新安縣*法院、洛陽市中級*法院對確認申請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934590元,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損害事實及要求賠償?shù)睦碛?
一、確認申請人因追索勞務報酬,早已依法取得執(zhí)行人主體資格
新安縣*法院在[2023]新經初字第83號案,是因為2009年11月13日,申請人作為湖南岳陽雙貓植物油有限公司(簡稱雙貓公司)的采購員,在經手辦理煤碳采購業(yè)務時,造成了11萬元押金無法追回而引發(fā)的訴訟。案發(fā)后至2023年底止,雙貓公司為追回押金花費了訴訟費、差旅費等數(shù)萬元。此后,雙貓公司無理追究申請人的個人責任(當初雙貓公司在起訴書中為了強調陳碧波的個人責任,亦將其列為“當事人”,詳見訴訟卷p1),將全部債務均轉嫁給申請人,自此扣發(fā)了申請人此前應得的業(yè)務提成款18萬余元,并停發(fā)了*,只是授權申請人(作為全權代理人)以公司名義將款項追回后抵付勞務報酬。2023年雙貓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進入清算程序,雙貓公司出具了書面承諾由申請人享有該案中雙貓公司的權利。即申請人已依法取代了雙貓公司成為申請執(zhí)行人(相關*據材料均已提交法院)。在確認申請人2023年8月6日明確以當事人的名義向洛陽中院提交<請求追加段麗霞為被執(zhí)行人,變更執(zhí)行主體的申請報告>后,法院沒有對執(zhí)行主體變更等依法作出裁定,可能也正是由于確認申請人“難纏”,寧可繼續(xù)違法,也不愿意賦予申請人一個有利于主張權利的身份。
由于83號案的申請執(zhí)行人,自2023年起實際上就已由雙貓公司變成了確認申請人,83號案執(zhí)行錯誤的受害主體是確認申請人個人,并非已經消亡的法人單位雙貓公司,因此確認申請人具有賠償請求人的主體資格。兩級法院未依法變更申請執(zhí)行人的主體資格本身就是違法的。
二、兩級法院在83號案審理、執(zhí)行過程中的主要違法行為及給確認申請人造成的主要損害事實
1、該案在審理、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而且使黃金鳳、段麗霞在該案審理期間通過離婚方式分別轉走的、可用于還債的夫妻共同財產在90萬元以上(段*實黃借機轉走了47萬余元財產后才協(xié)議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段所有)。該案本可以得到足額執(zhí)行,但從一開始就由審理法院造成了對判決難以執(zhí)行的局面。
2、該案經向新安縣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后,該院在長達五年的時間內,無專人執(zhí)行、沒有執(zhí)行筆錄,即沒有實際的執(zhí)行行動。特別是當黃金鳳于1999年7月在商丘涉嫌詐騙被關押在監(jiān)時,確認申請人多次請求并經新安縣人大多次催促新安縣法院去提審黃金鳳,以便查清財產狀況和采取執(zhí)行措施,但有關執(zhí)行人員卻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內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并以各種不成立的理由進行搪塞。此后黃金鳳又已神出鬼沒,找不到人了。再次喪失了執(zhí)行良機。
對于以上違法行為,經洛陽中院紀檢部門根據*紀委、河南省高法的有關指示精神進行了調查、核實,并于2023年6月11日印發(fā)了[2023]90號通報。
3、2023年洛陽中院將該案提級執(zhí)行后,2001年3月14日的12。6萬元徐州王酒抵債問題,該院執(zhí)行局有關人員違法拒絕確認申請人“三*齊全、評估拍賣”的主張,認為確認申請人應無條件接受,而且認為該案不能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全額執(zhí)行,只能以總額16萬元了結。因確認申請人堅持依法評估拍賣和全額執(zhí)行,造成有關人員“了難”不成,該案被再次撂到了一邊,不但一直沒有對繼續(xù)對黃金鳳(其在商丘市梁園區(qū)京廣小區(qū)4棟4樓的有住房)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而且已扣押的12。6萬元徐州王酒也不知去向,從而導致了2023年12月17日送達的(2023)洛執(zhí)字第366號裁定所稱的“被執(zhí)行人一直下落不明,又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的后果。
其實,該案最終到了無法執(zhí)行的地步,并非裁定書所稱原因,完全是法院違法執(zhí)法所造成的后果。不說黃金鳳在商丘的其他可供執(zhí)行財產,12。6萬元徐州王酒就說明了一切。
顯然(2023)洛執(zhí)字第366號裁定所稱的原因是臆造的、是與事實不符的欺上瞞下的說法,同時也是試圖回避已給確認申請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的違法裁定。但法院違法解除了已經扣押的12。6萬元徐州王酒、且與被執(zhí)行人串通一氣繼續(xù)坑騙確認申請人的事實已無法否認。
洛陽中院此等作法不僅違反了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法釋[1998]15號)第46條、第47條、第48條等規(guī)定,而且顯屬徇私舞弊和繼而作出枉法裁判的行為。
4、洛陽中院對確認申請人關于<請求追加段麗霞為被執(zhí)行人,變更執(zhí)行主體的申請報告>(2023年8月6日)置之不理,沒有將段麗霞追加為被執(zhí)行人,違反了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法釋[1998]15號)第77條的規(guī)定。因為生效判決已認定黃金鳳是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且當年其妻段麗霞任該合伙企業(yè)會計,即黃金鳳、段麗霞以夫妻共同財產入伙、又共同參與經營,且訴訟卷中的工商登記資料表明:該企業(yè)“為集體所有制”、“由全體成員集資”(p20)、“從業(yè)人數(shù)合計8人”(p31),無疑段麗霞是該企業(yè)必然的合伙人,況且該案訴訟期間黃與段離婚由段拿走了全部夫妻共同財產(顯然價值在47萬元以上)。
5、新安縣法院[2023]新民再字第2號民事裁定,是兩級法院的相關人員在玩弄對付確認申請人的違法手段時所作的枉法裁定,但卻再次*了其必然要承擔賠責任。
該裁定雖然是法院試圖找出某些法律上不能執(zhí)行的托詞,但適得其反的是,這恰恰進一步*了法院的違法行為給確認申請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旨在玩弄法律推卸責任的枉法裁判,難免陷入兩難邏輯境地:
假定該裁定合法有效,不僅該院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且應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刑事責任,該案在11年以前,新安縣*法院已作為經濟糾紛案件受理,使犯罪嫌疑人進了“法律保護箱”,對此案不會也不能追究刑事責任,11年以后的2023年——在10年的刑事追訴期超過了一年后作出了駁回起訴的裁定,這意味著新安縣*法院可以既讓11年前就已進入了執(zhí)行程序的民事案件不了了之,又保*了已無法對黃金鳳等人再追究刑事責任(更談不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使得權利人兩頭落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如及時移送,被鐵碗追臟后,就不會有今天的損失(財產不會被非法轉移)。
第3篇:公印確認申請書
★☆郵便申請のご案內☆★
郵便で申請?受け取りをご希望の方は、下記の必要書類を同封の上、手続き願います。
なお、証明手數(shù)料は無料です。[必要書類]
1.申請書(必要事項を記入したもの)2.本人申請以外は必ず委任狀
3.外務省の認証を求められている公文書4.返信用封筒?切手
[ご注意]
○証明の対象となる公文書は原則3ヶ月以內に発行された書類です!饡1通につき申請書は1枚お使い下さい。
異なる書類が複數(shù)ある場合は、同サイズ(A5)のコピーをご利用頂いて差し支えありません。
○委任狀、定款等の私文書には認証できません。同書類に認証が必要な場合は、最寄りの公証役場で認証を受けた後、公証人が所屬する法務局長の押印証明を受けて下さい。
なお、東京都及び橫浜の公証役場をご利用の場合には、公証役場で外務省の認証まで取得できるサービス(ワンストップ?サービス)があります。
○認証を受けようとされている書類でホチキス留め等となっている書類は絶対にはずさないで下さい。萬一、ホチキス等をはずした形跡がある場合は認証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せん。
○郵便申請の取扱いは日本國內のみとさせて頂きます。
?書留→郵便料金+420円(+270円で書留速達)?簡易書留→郵便料金+350円(+270円で簡易書留速達)?配達記録→郵便料金+210円(+270円で配達記録速達)
?expack→郵便局販売の専用封筒。大きさ、重さに関係なく500円(切手不要)。
[送付先]
外務省(東京)
〒100-8919
東京都千代田區(qū)霞ヶ関2-2-1外務省領事局領事サービス室証明班
℡03-3580-3311(內線2308,2855)
(english)certificationsectionoftheconsularservicedivision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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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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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94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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