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的歷史故事_成語典故
導語: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古代拾金不昧故事,希望大家喜歡!
拾金不昧
秀才何岳,自號畏齋,曾經(jīng)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余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shù)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岳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么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他又曾經(jīng)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數(shù)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去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后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秀才何岳,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nèi)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shù)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與常人。
意義:拾金不昧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文中敘述了窮秀才何岳兩次還金的故事,表現(xiàn)了何岳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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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揚鑣
在南北朝的時候,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 屢建功勛;实鄯浅>粗厮馑麨楹娱g公。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 志。他聰慧過人,飽讀詩書,是一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 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后,孝文帝采取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搬 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志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高的達官 貴族,往往表示輕視。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面飛快地駛來。照 理,元志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 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 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么不給我讓路?” 元志并不買李彪的帳,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 過是洛陽的一個住戶,哪里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了。于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里評 理。李彪說,他是“御史中尉”,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 然不肯讓道。元志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 他主管的戶籍里,他怎么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御史中尉讓道? 孝文帝聽他們的爭論,覺得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 任何一個,便笑著說: “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聽了,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 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嗎?”
目不識丁
以前,有個財主姓丁,他有一個兒子,都十多歲了,還什么都不懂,請了好幾個先生,就是教不會他一個字。丁財主心里可急壞了,一天他出榜文,聲稱若誰教會丁少爺一個字賞銀十兩。
一位老秀才見了,心想:這孩子再笨,也不至于不知道自己的姓吧?況且,這個“丁”字筆畫簡單,又好寫,又好認,我怎么會教不會他一個“丁”字呢?于是,他便揭了榜。
到了財主家后,老秀才每天都叫丁少爺學習“丁”字,一晃就過了九天,丁財主要考丁少爺。老秀才怕丁少爺忘了,特意準備了一個釘子,讓少爺拿著,說:“萬一忘了,看看手里的東西,就想起來了,懂嗎?”少爺點了點頭。
秀才領著少爺去見丁財主,寫了一個“丁”字說:“小少爺,這個字怎么念?”
誰知少爺看了半晌,還是想不起這是個啥字。秀才趕緊提醒他:“你手上拿的是什么東西”?
少爺?shù)皖^一看,說:“一根鐵棒棒。”
秀才一聽,氣得直跺腳:“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你目不識‘丁'不要緊,我的十兩銀子可完了!
從此,“目不識丁”這名俗語便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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