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歐洲簽證指南
辦理歐洲簽證指南
辦理歐洲簽證指南:
一、申根協(xié)定
隨著歐洲經濟,政治一體化的進程加快,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于一九八五年在盧森堡的申根(SCHENGEN)簽署了協(xié)調歐共體國家安全及難民事物的協(xié)議—申根協(xié)定。此外加入該協(xié)議的國家不斷增加。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后加入歐共體的奧地利也先后在該協(xié)定上簽字。這樣歐共體就有十個國家成為申根協(xié)議國。簡稱申根國家。申根協(xié)議是協(xié)調各國安全及難民事務的'重要依據之一。
根據申根協(xié)議的規(guī)定,申根國家取消了其國家間的邊境檢查,但加強與非申根國家間的邊境檢查,同時加強了各申根國家警察機關的全面合作。對于各申根國家給予非歐共體成員國公民的有效簽證,則給予承認及通行之便利。
雖然簽署申根協(xié)議的有十國,但目前已被各自政府批準實施的國家日前只有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七國。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技術設施的完善,意大利,奧地利,希臘也在討論今年批準實施此協(xié)議。此外北歐五國也在積極探討,預計在不久的將來,申根協(xié)定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二、如何辦理簽證
辦理申根國家的入境簽證,除了要具有一申根國家的邀請函外,還需具備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個人護照。
2.護照照片10張。
3.申請人的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的復印件及家庭成員情況(配偶,父母,子女等)4.所在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本人名片2張。
5.個人存款證明。
6.家庭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7.所在單位出具的有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擔保信,中英文各一份,內容如下:
A.被擔保人的姓名/職務/薪金額;B.被擔保人出境旅行時間;
C.擔保被擔保人在境外遵紀守法,按期回國,不滯留;注明旅行費用承擔人;D.注明擔保單位之中英文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等;E.擔保信務必用擔保單位正式有臺頭的公文紙,并由法人簽字加蓋公章;F.另請準備個人存款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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