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聲大調簡介及特點
和聲大調簡介及特點
很多人知道和聲小調,但和聲大調又是什么呢?又有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收集的和聲大調簡介及特點,歡迎閱讀!
簡介:
和聲 大調由于是把 自然大調的第六級音降低一個 半音或將 和聲小調的第三級音升高半音。其 調式 音階的結構為:“ 全音、全音、 半音、全音、半音、 增二度、半音”,任何能構成這種結構的 音階都一定是 和聲 大調式。
我們可以取任何一音為主音,然后向其上方按結構的順序排列而得的 調式 音階,即為 和聲 大調式(亦稱 和聲大 音階)。我們可將和聲 大調式的音階結構歸納為“全全半全半增半”來記。這時, 半音的位置出現(xiàn)在 調式音階的第三個音與第四個音之間、第五個音與第六個音之間以及第七個與第八個音(音高比第一個音高一個純八度)之間。
特點:
第Ⅵ級音與第Ⅶ級音之間的 增二度( 小三度)是 和聲 大調的 特性音程。同時它還有第Ⅲ級與第Ⅵ級之間的減四度 音程也是該 調式的 特性音程。因此, 和聲 大調中可以使用下屬 小三和弦,或帶有降Ⅵ級音的 減七和弦以增強樂曲的憂郁感。
駁斥大調:
和聲大調與旋律大調,是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由前蘇聯(lián)傳入中國。是時,因為與蘇聯(lián)修好,在蘇聯(lián)老大哥的影響下,音樂也不例外的接受了蘇聯(lián)的學說與觀念。
在音樂理論上,所謂的和聲大調與旋律大調是由伊·斯波索賓所著,汪啟璋中譯的《音樂基本理論》與伊·杜波夫斯基,斯·葉甫謝耶夫,伊·斯波索賓,符·索科洛夫四人合著的《和聲學教程》兩書所介紹的。
當時,在國內音樂理論上具影響地位的是:著作頗多、為人所知的中國(央)音樂學院的教授李重光,他也就是這和聲大調與旋律大調的推手,國內受他的影響,這兩個大音階(大調)就得以推廣,為全國樂壇所接受。
而事實上在西方中音樂體系中,并無和聲大調與旋律大調一說。大調就只有一個自然大調。
小調之所以有和聲小調和旋律小調,是因為它有著“先天性的缺欠”,那就是:
被稱做是導音的第七級音,它與主音la之間是大2度,因之,它欠缺了傾向主音的性質;針對這個缺欠,將它升高半音,而使其產生傾向主音的性質,連帶著使其所屬的屬(7)和弦,形成傾向主和弦的動感。我們稱這個第7級音升高半音的音階叫做和聲小音階(和聲小調)。
至于所謂的和聲大調(大音階)乃將第6級音降低半音,我們實在找不出它是因藉和聲小調而得名的.關連,和聲小調的第7音——導音,升高半音是為了解決音階的缺欠;而命名為和聲大調卻是第6級音降,我們實在看不出是解決大音階的什么缺欠。它不但不是解決什么缺欠,而是制造了缺欠,硬是把完美的大音階,制造出6,7級音之間的增2度,使其產生出不必要的缺欠。
而旋律小調是因補和聲小音階增2度的缺欠而做成的,其兩者是相關相連的。但是和聲大調呢?它與旋律大調卻全不相關,上行的旋律大調完全抹煞了第6級音的出現(xiàn),而恢復到自然大調的形態(tài),而下行則將第6,7級音降半音。如此一來則使陽剛光明的大調,轉為幽暗的小調感。而旋律小調的上行第6、7級音升高半音,是為了消除增音程而被迫的成為大調感,而下行6,7級音還原乃是為恢復其小調感的性質。而旋律大調下行則是破壞其大調的調性,我們實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性。
大調(大音階)經中國春秋的三分損益法,與古希臘的Pythagoraus的泛音學說印證,是出自上帝創(chuàng)造的天然產物,無論就音階的構造、音級的特性,都非常完美,并無需要增加和聲大調與旋律大調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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