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的特點有哪些與重力的關系
壓力的特點有哪些與重力的關系
物理學上的壓力,是指發(fā)生在兩個物體的接觸表面的作用力,或者是氣體對于固體和液體表面的垂直作用力,或者是液體對于固體表面的垂直作用力。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壓力的特點有哪些與重力的關系,希望能幫到大家!
壓力的特點
1.作用方向與作用面積垂直并與作用面積的外法線方向相反;
2.壓力一定時,受力面積越小,壓力作用效果越顯著;
3.受力面積一定時,壓力越大,壓力作用效果越顯著。
壓力與重力關系
(1)壓力是由于相互接觸的兩個物體互相擠壓發(fā)生形變而產生的,按照力的性質劃分,壓力屬于彈力;重力是由于地面附近的物體受到地球的吸引作用而產生的。
(2)壓力的方向沒有固定的指向,但始終和受力物體的接觸面相垂直。(因為接觸面可能是水平的,也可能是豎直或傾斜的)重力有固定的指向,總是豎直向下。
(3)壓力可以由重力產生也可以與重力無關。當物體放在水平面上且無其他外力作用時,壓力與重力大小相等。當物體放在斜面上時,壓力小于重力。當物體被壓在豎直面上時,壓力與重力完全無關。當物體被舉起且壓在天花板上時,重力削弱壓力的作用。
(4)壓力的作用點在物體受力面上,重力的作用點在物體重心,規(guī)則的均勻的幾何體的重心在物體的幾何中心。
力可以使物體產生形變。例如,用木棒從各個角擠壓面團,可看到,當木棒離開后,面團上留下一個個的凹坑,這種使面團發(fā)生凹陷形變的力為壓力。
不少學科常常把壓強叫做壓力,同時把壓力叫做總壓力。這時的壓力不表示力,而是表示垂直作用于物體單位面積上的力。在工程上壓力和壓強叫法有時不嚴格區(qū)分(實際上工程師內部也會爭執(zhí),因為這兩個明顯是不同概念,在工程上各有不同的用途。很多工件和產品的標牌上也不區(qū)分,常常將壓強標做壓力,這實際上是由于部分工程人員長期的習慣導致的,有些早期工程人員沒有受過很好的系統(tǒng)教育,工作中又沒有人指出所以一直混淆),但是在具體計算時絕對不是一個物理量,這種叫法是錯誤的或至少是不規(guī)范的,它們一個是標量一個是矢量,絕不等同。只是在看工程類的書籍或文件的時候要知道有這么一種叫法,具體怎么區(qū)分就看它所使用的單位是什么。
壓力的主要單位
A. 壓力
國際單位:“牛頓”,簡稱“牛”,符號“N”;
B. 壓強
國際單位:“帕斯卡”,簡稱“帕”,符號“Pa ”;
換算 1帕(Pa)=1N/㎡;
1兆帕(MPa)=145磅/平方英寸(psi)=10.2千克力/平方厘米(kgf/c㎡)=10巴(bar)=9.8大氣壓(at m)
1磅/英寸2(psi)=0.006895兆帕(MPa)=0.0703千克/平方厘米(kg/c㎡)=0.0689巴(bar)=0.068大氣壓(atm);
1巴(bar)=0.1兆帕(MPa)=14.503磅/平方英寸(psi)=1.0197千克/平方厘米(kg/c㎡)=0.987大氣壓(atm);
1大氣壓(at m)=0.101325兆帕(MPa)=14.696磅/平方英寸(psi)=1.0333千克/平方厘米(kg/c㎡)=1.0133巴(bar);
1毫米汞柱(mmHg)=133.33帕(Pa);
在工程中幾種常見壓力單位換算關系如下:
1MPa=106Pa≈145psi≈10.2kgf/cm
1kgf/cm=98.067kPa≈98kPa
1psi(1bf/in)=6.8948kPa≈6.9kPa
1mmH2O=9.8067Pa≈9.8Pa
壓力和重力相等嗎
重力與壓力不是同一個力,壓力是由一個物體對另一個物體施加力而產生,有反作用力,重力是由星球的引力作用而產生,沒有反作用力,當物體平放在水平面的時候,支撐面受到的壓力大小就等于物體的所受重力大小,(力的方向不同)置于斜面時壓力(大。┬∮谥亓Γù笮。(重力被分解成方向為水平指向坡底的力和物體對斜面垂直的壓力),物體對支撐面的壓力的產生是由于重力的作用,二者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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