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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用法和詞的定義

" 詞是"語言中的最小意義單位"。(王力,一,16頁)

"一個詞,就是一個簡單的意義單位。"(王力,二,171頁)

詞是"能夠單獨成句的單位"。(Bloomfield,178頁)

"詞是概念的個別形象…" (洪堡特,116頁)

"詞"的定義一直是個難題。"我們怎樣知道哪些是詞?語言學家進行了長期探索,試圖設計出可行的標準,但還沒有一個完全成功的"(克里斯特爾,145頁)。

但這個難題不是專屬語言學的,它也一直為哲學所關心。"詞"的定義涉及"意義"問題,而意義理論通常認作是語言哲學的核心,僅此一點就可說明為什么"詞"的定義問題是語言學和哲學的交匯點。

最小的意義單位

"詞"的最常見的定義之一是"最小意義單位"。有人反對用意義、觀念來定義"詞",因為這些似乎是內(nèi)在的東西,沒有提供形式特征,不宜用來下定義 。一個明顯的問題是,意義怎樣分解為單位呢?固然,意義是可以分析的,例如我們常說"分析一篇文章的意義",然而,分析不見得是把一樣東西分解成較小的部分、分解為要素(永井成男,序論,一,"什么是分析"),例如把"三角形"分析為"由三條線段組成的封閉圖形",其中"三"、"封閉"、"圖形"等顯然不是比"三角形"更小的"意義單位"。奧斯丁曾指出"意義的一部分"是個沒著沒落的用語(Austin,31頁),那么自然也就談不上"最小的意義單位"了。

簡單的意義單位

"最小的意義單位"這個表達式含義不明,于是有人把它進一步理解為 "簡單的意義單位"(王力,二,171頁)。劉叔新把詞定義為"意義單純的語言單位",并舉例說"知識""表示一個單純的概念",與此相對,"知識分子"是個詞組,其意義是"復雜"的(邢公畹,118頁)。這是個更糟的定義,"知識"、"法"、"衍射",這些都是單詞,但何嘗意義簡單?在我看,"知識"是個很復雜的概念,至少和"知識分子"同樣復雜。況且,決定一個概念是否復雜,不是件容易的事,并不比確定什么是意義的單位容易。

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語素

其實,采用這一定義的論者多半指的是"語言中獨立地具有意義的最小聲音單位"、"最小的音義結(jié)合體"或諸如此類。這個定義不問詞義是否還能分解為更小的單位,問的是一個語音是否還能分解為具有含義的語音單位。Beacon固然可以分解為bea和con兩個音節(jié),但這兩個音節(jié)各自或者沒有意義,或者其意義不能說明beacon的意義。"醉"是"承載意義的最小單位",一方面,若把它分解為更小的單位,z和ui,那是些沒有意義的聲音 ;另一方面,"他喝醉了"固然承載意義,但它不是承載意義的最小單位,因為它是由"他"、"醉"等更小的音義結(jié)合體組成的。用同樣的方法來分析"囫圇",可知"囫"、"圇"都不是詞,"囫圇"才是單詞。

"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是一條值得追循的線索,但拿它來作"詞"的定義則有疑問。次要的一點是它仍然和意義相連,缺少外在判別式,例如作為詞綴的"兒"和"子",怎樣判斷它們獨立具有意義,抑或只是附加的符號? 但這個定義的主要困難在于:語言學里普遍把承載意義 的最小單位稱為"語素"(morpheme)。語素是比單詞低一級的音義結(jié)合體,固然,多數(shù)語素本身就是單詞,如he,top,但也有些語素不成其為單詞,如co-,pro-,trans-、-ness、-ism,它們符合"音義結(jié)合體"這個定義,但不是詞。語素概念也早被引入來分析現(xiàn)代漢語,按照這種分析,雖然漢語里很多語素同時就是詞,但也有大量的字,?quot;英"、"始"、"鞠",有音有義,是語素,但不是詞。

基本造句單位:獨立成句

趙元任基本上同意"單獨成句"這個定義,但他提出了不少附加標準(趙元任,二,79頁、86頁、101頁)。王力則反對這個定義,因為這樣一來至少得把"嗎""之"這些單詞都排除在單詞之外(王力,一,17頁)。對此,呂叔湘提出一個補充方案:把一個句子里能單獨成句的成分揀走,剩下的成分,若不是一個詞的一部分,就是詞,例如"我下午再來",把"我"、"下午"、"來"揀走后,剩下的"再"字也是詞。但"比賽現(xiàn)在開始"里的"始"字不屬此列,因為"始"是"開始"這個詞的一部分(呂叔湘,17頁)。

基本造句單位:自由形式

另一種理解不把"基本造句單位"看作"能單獨成句",而是理解為"自由成分"或"自由形式"(free form)。自由形式是不粘附于其它語言成分的單位,它不必須和某個其它成分連用而能和別的單位自由組合。"我"、"是"、"看見"可以出現(xiàn)在無數(shù)種前后文里,在合乎句法的條件下可以和任何語詞搭配,是典型的自由形式。相反,"英"這個字只出現(xiàn)在"英雄"、"英俊"、"群英會"等特定的搭配之中,所以它不是自由形式。至于"齷齪","齷"只帶著"齪","齪"永遠跟著"齷",兩個字分開來都沒什么含義,自然更不是自由形式了。另有一些字,?quot;取"和"笑",在"取笑"這話里粘連在一起,不能自由移動,在"取訂單"、"笑他弟弟"這些話里則是自由形式。

"自由形式"和"單獨成句"是對"基本造句單位"的不同理解。"嗎"符合"自由形式"這個定義,但不符合"獨立成句"這個定義。然而有論者不加辨別,已經(jīng)把"基本造句單位"明確界定為"在語句中能獨立活動的基本語法單位",接下來立刻又把這話解釋成"能夠單獨成句"(陳光磊,9頁),或干脆把兩者混在同一個定義里,說詞是"能夠單獨說的、自由運用的造句單位"(李榮,14頁)。我認為,"最小造句單位"只能由"自由形式"來定義,而不能由"獨立成?quot;來定義。

"自由形式"和"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顯然是不同的定義,"英"是音義結(jié)合體,但"英"在現(xiàn)代漢語里卻不是自由形式。然而有些論者同時采用這兩種定義:"詞是由句子中分出來的最小意義單位,這就是說,詞是句子所由組成的各個可以獨立運用的部分"(王力,三,238頁)。這種"兼收并蓄"不能解決而最多是掩蓋了我們的困難。我們希望找到把不同線索結(jié)合起來的結(jié)構(gòu),而不是在兩條線索之間搖擺的折中主義。

"自由形式"這個定義有自己的困難。駝和鴨都不是自由形式,羊和雞都是,推論下來,似乎"駝毛"和"鴨蛋"都是單詞,而"羊毛"和"雞蛋"都是自由詞組(呂叔湘,20-21頁),這未免有點奇怪。不過我們先放過這層困難,來看一看怎樣確定自由形式。

擴展法

比起從意義方面來定義的"音義結(jié)合體","自由形式"這個定義看來有一個優(yōu)點,那就是可以由外在的標準來判別。最通用的判別方法是"擴展法"或"插分法":我們想知道hit the man 是一個單詞還是三個單詞,我們可以試著在hit和the之間以及the和man之間插入另一些語言成分,看看成不成話,例如把它擴展成為 hit and killed the young man,現(xiàn)在" 我們看到這仍然成話,于是就確定hit the man 是三個單音節(jié)的單詞而不是一個三音節(jié)的單詞。相反,在youngest中間,在young和-est之間,無法插入任何別的成分,由此可知youngest是個單獨的詞。同理,some thing是詞組而something是單詞,因為我們說some good thing,但只能說something good。由此也可知,雖然un-、-est、-ness等等可以加在很多詞上產(chǎn)生新詞,但它們本身只是詞綴,不是單詞。

很多研究漢語的學者也采納擴展法來區(qū)別單詞和詞組(王力,一,46頁;高名凱、石安石,106頁),有些在運用時有所變通(參考:陳光磊,13-14頁)。根據(jù)擴展法,可以判定"老婆"是單詞而"老人"是詞組,在"老人"之間可以插入別的字,擴展為"又老又丑的人",但"老婆"中間就插不進任何別的字了。"馬車"可以擴展成"馬拉的車",所以是詞組,不是單詞。"說話"和"取笑"都是動賓結(jié)構(gòu),但一個是詞組,一個是單詞,"說話"可以擴展為"說大話"、"說廢話","取笑"中間則不能再插入任何語詞(王力,一,46頁)。

我們也可以用擴展法來檢驗包括"英"字的所有語詞,如"英雄"、"英俊"、"群英會"等等,結(jié)果發(fā)現(xiàn)"英"與另一個語素之間都插不進別的成分,由此可知在現(xiàn)代漢語里"英"是語素但不是單詞。

擴展法的缺陷

擴展法的一個優(yōu)點,是它能提供外部標準。但這個優(yōu)點其實十分有限,我們說允許在幾個語言成分之間插入其它成分,當然是說插入了其它成分而意思沒有大變。我們憑什么?quot;老婆"不能擴展成"老年的婆婆"?因為"老婆"和"老年的婆婆"意思不一樣。然而,把"馬車"換成"馬拉的車",意思就當真沒變嗎?一輛車現(xiàn)在由騾子拉著,我們?nèi)匀唤兴?馬車",用馬來拉一輛小汽車,這輛小汽車并不因此叫作"馬車"。這個反詰雖然有點刁鉆,但的確需要回答?偟恼f來,"意思不變"、"意思一樣"是極難澄清的概念。但無論意思變了還是沒變,總要對意思有個了解,而這種了解恰恰又回到了"內(nèi)在"方面去了。

而且,我們根據(jù)什么規(guī)則允許把"馬車"換成"馬拉的車",而不是僅僅換成"馬的車"?"馬車"可以擴展為"馬拉的車",那么"火車"、"臥車"、"機車"、"大車"、"鐵路"呢?我們能否說火車是火力推動的車,鐵路是鐵軌鋪成的路?如果提供不出一定的規(guī)則,說不定所有的復音詞都能擴展,即如"取笑",亦可擴展為"取其短處加以嘲笑"。

而且,在西語分析中采用擴展法就會碰到不少模棱兩可的案例,應用于漢語分析,疑難的例子更多。王力承認有時會碰上分不清的例子,如"干兒子"、"帝國主義"等(王力,一,14頁)。進一步的驗試發(fā)現(xiàn)疑難實例遠比"有時"更經(jīng)常。"物理"(物之理)、"宇宙"(上下四方為宇,古往今來為宙)、"人心"、"六邊形"、"法律學",算不算合乎擴展法?"打倒"等動補式組合通通可以插?quot;得"字"不"字,構(gòu)成了另一大類難題。再如"鞠躬",人人都會認之為單詞,卻可以擴展為"鞠了個躬"。另一方面,"含沙射影","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等成語、熟語在句子里總是連在一起用的,不能在中間插入別的成分,但因此可以說它們是單詞嗎?

仂語

即使"馬車"、"說話"等等不是單詞,但它們總比一般自由詞組結(jié)合得緊密,我們的實感總覺得它們和"大車"、"取笑"更近些,和"一匹白馬拉的破車"或"說了一上午的話"遠些。王力采用"仂語"這個概念,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貌似單詞而經(jīng)不起擴展法檢驗的復音語詞,都是仂語。仂語是漢語里一個龐大的中間體,一邊與復音詞鄰接,另一邊和自由詞組鄰接。

然而,我們應當怎樣定義"仂語"呢?我們看來只是把給詞下定義的困難轉(zhuǎn)移過來而已。"凡詞群沒有句子的作用者,都是仂語"(王力,一,42頁)。這個定義實在糟糕,按照這個定義,"馬車"、"馬拉的車"、"這輛從來沒有任何人動過的車",都該歸在仂語里。但顯然,"馬車"的結(jié)構(gòu)、功能和具有意義的方式都和"擋車"、"大車"這些標準的單詞更為接近,和"這輛從來沒有任何人動過的?quot;則相去甚遠,故有論者說:"我們把它("馬車")當作一個單詞看待,也不能算錯,而且在習慣上是很自然的"(文煉,226頁)?梢钥隙,王力心目中的仂語,只有"馬車"、"說話"一類,而不包括"這輛沒人動過的車"一類,所以他會說"仂語在原則上等于一個單詞的用途"(王力,一,45頁)。可按照他對"仂語"的定義,偏偏要把"馬車"和"這輛沒人動過的車"劃在一類?磥,仂語概念無助于明確詞的定義。

外部標志:拼寫與語音

科學偏愛具有形式標志的定義,在這一點上,語言學殊非例外。所以很多語言學家反對從意義方面來下定義。"造句單位"可由擴展法判別,但不僅例外太多,而且再追一步,擴展法仍然依賴我們對意義的了解。在哪里能找到較為確實的形式標志呢?

在拼音文字里,似乎有個簡捷的辦法:看一看語詞是怎樣書寫的。然而,誰能單憑這一點來確定roadblock是一個詞而road machinery是兩個詞呢?"海灘"在英文里有時寫成sea shore有時寫成seashore,那么它是一個詞還是兩個詞?至于中文這樣的非拼音文字,書寫特征就更不足為憑了。 陸志韋很早就指出單根據(jù)聲音來給詞下定義是不可能的,而且這個辦法在漢語尤其行不通,他舉的一個例子是"代表"和"戴表"(陸志韋,14頁)。王力的看法也是這樣(王力,三,240頁)。陸志偉自己采用的方法叫作同形替代法(陸志韋,15-26頁),這個方法沒有被后人普遍認同,他的工作可說是后繼無人。趙元任曾對這個方法的主要缺點做了說明(趙元任,三,236頁),不過他認為把某些語音特點和同形替代法綜合起來考慮,"也許會產(chǎn)生出一個跟其它語言的word很相似的概念"(趙元任,三,239頁),"這些因素(重音聲調(diào)等)看來至少能給出部分答案"(趙元任,三,237頁),但他同時也指出,漢語復合詞固然有輕重音型這一特定的音型," 但"在這一方面,詞組跟復合詞沒有區(qū)別"(趙元任,二,79-80頁、190頁),"袖手"是詞而"就走"不是,"圖書館"是詞而"他不管"不是。

詞和字

為"詞"下定義的工作陷入困境,根本的原因也許在于"word這一級單位…在漢語里沒有確切的對應物"(趙元任,三,233頁)。在西語里,語言的基本的單位是詞,在漢語里,是字?quot;字"這個概念的外延很清楚,字讀出來是一個音節(jié),寫出來是一個方塊。小學校里最初一個一個教的,任何語文工具書必須一個一個解釋的,就是"字"。"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字’是中心主題,’詞’則在許多不同的意義上都是輔助性的副題"(趙元任,三,248頁)。

在一個基本的意義上,漢語的字和西語的word大致相當:在西語里,絕大多數(shù)的語素本身就是單詞(元素詞),而在漢語里,絕大多數(shù)的語素都是字。在西語里,復合詞是由元素詞構(gòu)成的,漢語里的復合詞則是由字組成的。語言學的中心任務是研究語音和語義的聯(lián)系,因此,確定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始終是語言學的一項中心任務,而在漢語里,音義結(jié)合體就擺在字這個自然層面上,那我們似乎是該把字當作"中心主題"。 綜觀前面對"詞"這個概念所作的分析,主要得出"語素(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和"自由形式(最小造句單位)"這兩條線索。在西語word這個層次上,這兩條線索大致重合:絕大多數(shù)語素同時也是自由形式,只有trans-、-ism等少數(shù)例外。所以,西語研究把word作為語言的基礎層次,頗為自然。在古漢語里,在"字"這個層次上兩條線索也基本重合,只?quot;囫圇"這樣少量的連綿詞是例外。如果討論的是古漢語,我們滿可以用"字"來翻譯word。但上古以后,通過意義兼并、近義詞結(jié)合、習慣用法等等,多音語詞漸漸多了起來,"語素"和"自由形式"不再相合:字大都是語素,但其中一半是自由形式,一半不是;詞匯多半是復音詞,是自由形式,但不是"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所以,"字"或"詞"都不能和word對上。"語素"這條線索大致落在"字"上,"自由形式"馓蹕咚鞔籩侶湓?quot;詞"上。這樣我們也就清楚了:以字還是以詞為基礎單位,實際上爭點在于側(cè)重于音義結(jié)合體還是側(cè)重于造句單位。像趙元任那樣建議以字為基礎單位,等于是說音義結(jié)合體是主導線索,像王力那樣堅持以詞為基礎單位,等于是說造句單位是主導線索 。人們更經(jīng)常把word譯作"詞",這似乎表明人們更偏重于從"造句單位"來理解word。

依我的看法,這兩條線索的重要性差不多。后面我將表明這一看法的依據(jù)。其實,雖然漢語研究者有的贊成以字為基礎單位有的贊成以詞為基礎單位,但在具體的研究工作中差不多都是兩者并重的。

定義和概念分析

我們行到中途,有必要停一下,看看自己走到哪里了,看看我們是否已經(jīng)接近了"詞"的定義。

對定義工作有一種極常見也極幼稚的誤解,以為給"詞"下定義就是要找出一個或一些特征,為一切詞所共有,為一切非詞所不具有,似乎這樣的特征就構(gòu)成了詞的本質(zhì)。"詞"這個概念從來不是從所有詞的共同點歸納出來的共相,我們原不可能把天下的單詞或至少一種語言里的單詞都擺到眼前,以便抽繹出它們的共同之處。所謂經(jīng)驗主義的歸納法實是完全無視經(jīng)驗的主張。"詞"是日常用語,我們平時用"詞"所稱的,原不一定具有某一或某些共同點,這一點已由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概念講得很清楚了。退一步講,如果是由于所有的詞都有一個或一些共同點所以都稱作"詞",像所有的兔子都具有一些共同點那樣,那只說明"詞"這個詞沒什么概念內(nèi)涵,不過是個名稱而已。而本質(zhì)卻是屬于概念的,我們不談論"兔子的本質(zhì)"。

要理解詞的本質(zhì),首先需要的不是定義,而是概念分析。對"詞"作所謂"概念分析",說得最簡單,就是弄清我們把這些語言單位叫作"詞"而不把另外一些語言單位叫作"詞"道理何在。"詞"的概念分析回答"詞"這個概念是根據(jù)什么道理形成的,而不是回答"所有被稱作’詞’的東西的共同特征是什么"。"音義結(jié)合"和"造句單位"就是這樣的道理。

但其中每條道理,乃至各條道理的聯(lián)合,通常都不能充分界定"詞"的實際用法。首先,我們不能保證我們已經(jīng)窮盡了實際用法所基的全部道理;其次,一些新道理可能在不斷改變實際用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們不能保證一切實際用法都必定符合某種道理。

那么,"詞"豈非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定義了?自然概念本來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定義。像"音元"、"語素"這樣的理論概念是可以充分定義的,所有語素都是"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沒有例外。這并不奇怪,因為"語素"不是一個自然概念,它本來就是其定義的縮寫。與邏輯主義者的論斷相反,概念的可充分定義性并非泛泛的優(yōu)點,而只是建構(gòu)精密理論的一條必經(jīng)之路。

如果把"音義結(jié)合"、"造句單位"這樣的分析結(jié)果稱作"定義",那它就是揭示性的或概念性的定義,與理論概念的定義不是一回事。概念性的定義無需提供形式標志。本文第一節(jié)提到,從意義、觀念、概念方面來定義詞,人們疑慮重重,因為"意義"等概念缺少形式標志。在概念分析的范圍之內(nèi),這種疑慮是多余的。

"詞"、"句"、"意義"等,一方面來自自然語言,同時又是語言學理論中的概念;它們是語言學的基本概念,也可說是橋梁概念,是溝通自然理解和專業(yè)理解的橋梁。我們在為理論目的定義這些語詞的時候,既要梳理其原始概念結(jié)構(gòu),又要考慮其構(gòu)建理論的功能。在這些基本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構(gòu)建起"語素"、"音元"等純粹理論性的術(shù)語。這些術(shù)語的整體構(gòu)成了一門科學的語言,即建立在自然理解基礎上的一種亞語言。

從建構(gòu)理論的目標來看,可以把概念分析看作定義的準備工作。但"嚴格"的定義工作不是用來界定"詞"的實際用法的,而是用來構(gòu)建語言理論的。我們會納悶,即使能夠通過重音聲調(diào)等等確切地界定什么是詞,對平常人怎樣確定什么是一個詞也并無幫助。這些技術(shù)性的方法,十分繁難,我們未經(jīng)訓練,沒有設備,所以無法應用,其結(jié)果也只是一些技術(shù)術(shù)語,完全不能增進我們對"詞"這個概念的理解。然而,這些定義本來不是為了直接增進我們的理解,而是為了建構(gòu)科學理論的。

概念分析是在自然理解的層面上進行的,始終依托于感覺。在這個園地里,我們經(jīng)常聽到研究者互相詢問:這種提法是否符合實感。然而,概念的技術(shù)性越強,我們就越不可能訴諸實感來檢驗它。我們平?醋黛o止的,牛頓說"" (勻速直線)運動",從前,光和明晰可見連在一起,倫琴以來卻有了"可見光"和"不可見光"的區(qū)分。技術(shù)性概念的功能是建構(gòu)理論,而不是為"模糊的自然概念"提供精確的界說。我們也許會抗議說,如果科學對"運動"、"光"等等的定義和我們對這些詞的日常理解相悖,科學干嘛還要說它講的是"運動"和"光"呢?它滿可以為它所界定者另起一個名字,就像"語素"、"夸克"這類與日常語言無關的語詞。然而,科學所理解的"光"、"運?quot;、"詞",并不是與日常理解的"光"、"運動"、"詞"完全無關的全新概念,它們是日常概念的某種變形、伸張、深入,雖然在不斷的理論構(gòu)建過程中最后變得和日常概念完全無關了。 語言的基本單位

回顧歷來對"詞"的各種各樣的定義,音義結(jié)合體也好,造句單位也好,以"字"代"詞"也好,不難看到,都是要確定某種"基本單位"。那么,我們徑直把詞定義為"語言的基本單位"行不行?這個籠統(tǒng)的提法也許不錯,但它實在太籠統(tǒng)了,行得通行不通仍然要看下面怎樣解釋這一定義。在采取這一定義的論者那里,所?quot;基本單位"仍被理解為"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或"最小造句單位",或無原則地在兩者之間跳躍。

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若說詞是基本單位,那么,什么是不基本的單位呢?自由詞組和句子也是語言里的單位,但它們既然由單詞這個更小的單位組成,所以它們不是"基本的"單位。然而,句子和單詞卻不是同一個意義上的單位,正是由于認不清這一點,引起了經(jīng)久不息的爭論和廣泛的混亂。從一個角度著眼,人們主張詞是基本單位,從另一個角度著眼,人們又會主張句子是基本的單位。我頗喜讀的一位論者,竟在同一本書里一時明?quot;詞是語言的基本單位",一時又稱"(語言的)基本單位是句"(朱星,5頁、62頁)。

詞是構(gòu)成句子的單位,句子又是什么的單位?是一篇講話的單位?一篇文章的單位?這樣的思路錯失了關鍵之點:詞的用法是約定的,而句子、段落、文章等等都不是約定的。人們常說語言是交流、交通。那么,詞就是我們進行交通的設施,而句子則是交通本身。交通設施是建好的,交通則依各人每天的需要進行。單詞是約好的表達手段,句子則是自由表達。

約定用法與自由表達

約定用法與自由表達,即葉斯柏森所稱的formulas and free expressions,這一組范疇提示出了語言的本質(zhì),恰如葉斯帕森所說的那樣,"約定用法和自由表達 的差異滲透到了語法的各個部分"(葉斯柏森,7頁),"約定用法可以是一個完整的句子,也可以是一個詞組,或是一個詞,或一個詞的一部分"(葉斯柏森,13頁)。所以,他在《語法哲學》里開篇就講解這對范疇。最重要的對照不是語素和單詞的對照,而是約定表達和自由表達的對照。"噴飯"不能說成"噴哺","吐哺"不能說成"吐飯",這是典型的約定;"我明天來"是典型的自由表達。有了"心細""心碎"的成說,心思細碎就只好說心思細碎或心思瑣碎,不能再說"心細""心碎"。就連"吃了嗎?"也應該視作約定用法。葉斯柏森就提供出很有力的理由,把How do you do和Beg your pardon都叫作約定用法(葉斯柏森,5頁)。

音義結(jié)合體、單詞、以及短語等等,它們都是約定的用法,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在于約定/自由的程度各個不同。語言在各個層次上都有著程度不同的約定,整個語言可看作是使用完全約定的符號編制約定性質(zhì)較弱而自由程度較大的符號,直至于自由的表達。

我們可以把約定大致分為兩個等極。第一級的約定是語素,大致就是字,如"始"、"走"、"大",它們是沒有什么道理可講的純粹約定。第二級的約定依據(jù)一定的道理乃至某些規(guī)則,但這些道理和規(guī)則是不充分不完整的。"地震"是約定的說法,不能說成"地動",但"地震"這個約定是以"地""震"這兩個字原有的含義為基礎的,所以不是純粹的約定,我稱之為次級約定。次級約定里有一種特別的約定,如"吐脯"、"瓜田李下"、"愛你沒商量"等等,它們的意思不僅有賴于其組成成分的語義,而且也有賴于某種特殊的文化、歷史情況。在約定用法之外是不經(jīng)約定的自由表達或自由詞組。"飛機"是個約定用法,"飛來"和"大飛機"是自由表達。

基礎約定,語素、字、連綿詞、混一詞

最基本的約定是最小音義結(jié)合體,或語素。"大"就是"大"的意思,把"大"分解成d和a,這兩個音要就沒意義,要么其意義和"大"沒有關系。"雨"不指雪,"跑"不指跳,這些完全是約定的,沒有道理可講,只有單獨學過才懂得其意義。

漢語里的語素大致就是字。有些字是自由形式,如"大"和"我",有些字不是自由形式,如"英"和"始"。英語里的trans-不是自由形式,但其中文對應物"跨"則應視作自由形式。

無論是不是自由形式,語素都是造詞的元素,"始終"這個詞是由"始"和"終"這兩個非自由形式的語素構(gòu)成的,"大話"這個詞是由"大"和"話"這兩個自由形式的語素構(gòu)成的。一個語素盡管可能不是自由形式,不能自由地用來造句,但它造新詞的能力體現(xiàn)了一定的自由度(Hockett,307-308頁)。"迢"和"遙"都不是自由形式,但"遙"的自由程度較高,因為它具有更強的造詞能力,如"遙望"、"遙盼"、"遙祝",而"迢"已大致喪失造詞能力。"英"、"始"這樣的字自由程度更高,它們雖不是完全的自由形式,但在多種語言游戲里可以單獨使用,包括玩笑、對聯(lián)。

基礎約定還包括"鸧鶊"、"囫圇"、"蝴蝶"這樣的連綿詞。連綿詞是雙音的,就是說,是兩個字 ,但也是最小的音義結(jié)合體,因為它與復合詞不同,其成分沒有獨立的意義。

各種連綿詞的約定程度稍有不同。"囫"和"圇"都不能單獨使用,"蝴蝶"中的"蝶"卻是可以單獨使用的,?quot;莊生夢蝶"。在現(xiàn)代漢語里,"蝶"是個獨立成分,構(gòu)成"粉蝶"、"蛺蝶"等詞,頗類于"鯨魚"、"鯽魚"里的"魚"字。不過,"鯨魚"、"鯽魚"里的"鯨"和"鯽"本身是語素,而"蝴蝶"里的"蝴"不能拆出來使用。連綿詞里至少有一個字不是語素。概括說,復音詞里只要有一個字不是語素,我就把它歸入一級約定。依此,"蝴蝶"是一級約定而"鯨魚"是次級約定。 外語詞的音譯通常也是第一級的約定,如"坦克"、"邏輯"、"托拉斯"。有些譯名混合了音譯和意譯,如"拖拉機"、"來福槍"、"烏托邦",按照上述原則,這些仍該算作一級約定。

次級約定,派生詞、復合詞

"牙"和"齒"意思相同," 但"齒冷"不能說成"牙冷"。同理,"人造",不說成"人制"。"地震山搖"和"地動山搖"都說得,"七級地震"卻不可以說"七級地動"。"人造"、"地震"、"齒冷",這些都是約定的說法。不過,它們是次級的約定,因為它們以"人"、"造"這些一級約定為基礎,是由其成分的意義促動的約定。

漢語里最基本的約定至少已經(jīng)是一個字,那么次級約定當然兩個字或更多,所以次級約定都是復音的。

次級約定的約定程度有深有淺,相差甚多。"打聽"的約定程度明顯高于"聽說","口吻"的約定程度明顯高于"口譯"。"發(fā)韌"的約定程度甚深,近乎混一詞,我們很可能只知道它的整體意思而不清楚其詞素的意思,或不盡能看?quot;發(fā)"和"韌"這兩個字怎樣合成了"發(fā)韌"一詞的意思。另一端,"閉上"的約定程度很淺,但仍應看作是約定,我們不說"閉下眼睛",雖然實際上我們很難說眼睛是閉上的而不是閉下的。次級約定主要包括通常所說的派生詞和復合詞。

漢語的派生詞結(jié)構(gòu)比較簡單,由一個詞根和一個詞綴合成,例如"桌子"、"肘子"、"老師"、"老虎"、"大李老李和小李"。詞綴本身不是一個語素,但具有構(gòu)詞功能 。

借詞綴構(gòu)成的單詞不多,詞綴的數(shù)目也不大。有一些字詞,該不該算詞綴,尚有爭論,如作者、智者,藥性、革命性,氧化、現(xiàn)代化,激進主義、自由主義,我們、人們。我認為只有那些大致不具有意義的構(gòu)詞成分才應被當作詞綴,所以,上面列舉的這幾種成分依我看都不是詞綴。

組成復合詞的成分,本身各是語素,復合詞的含義建立在這些語素的含義之上,但這幾個語素如此結(jié)合,卻有約定在內(nèi),不能完全推論出來。我們后面將詳細討論這一點。

我們所說的復合詞,不僅包括王力所說的復合詞("復音詞"),而且也包括他劃作仂語的"說話"、 "擴大"等,這些語詞也有約定的成分,只不過約定程度較低而已 。在我看,既然仂語是與自由詞組對照提出的,那么無論就用途而言還是就語法而言,它們本來就該歸屬于復合詞的范疇。

三級約定,短語

次級約定里有一些詞語,它們之成為約定用法,不僅基于語義,而且含有特殊的歷史文化因素。"吐脯"、"噴飯",從結(jié)構(gòu)上看就像"噴水"那樣是普通的動名結(jié)構(gòu),兩者字面上的意思也差不多,但它們的實際含義來自特定的典故,結(jié)果意思相去甚遠。"玩的就是心跳"結(jié)構(gòu)上是個普通句子,一旦被視作某種時代心情的標題,就成了約定用法。若加細分,可以把這類語詞稱作三級約定。

英語表示速度之快的詞如quick,fast等,都和心情之歡暢沒有什么聯(lián)系,但學習漢語的英國人不必了解中國哪一個特別的故事,就能夠理解"快"這個字同時含有速度之快和心情之暢快。然而,他不讀古典或注解就不可能知道為什么"吐脯"意指求賢若渴,"高山流水"意味著知音難覓,我們也無法從任何或全或偏或顯或隱的道理向他解釋"斷袖"的同性戀傾向。從瓜田李下和天上地下的相同結(jié)構(gòu)我們也推導不出同類的含義結(jié)構(gòu)。

上節(jié)說到語詞的約定程度有深有淺。三級約定既然在語義之外還含有文化積淀,像"蠱惑"、"殺青",約定程度通常都更深,人們常只明白整個這個詞的意思,卻不清楚各個詞素的意思,以及這些詞素如此組合怎么一來就有如此含義。

三級約定中有些是普通的復合詞,如"吐脯"。三級約定中最大量的是成語、諺語、熟語、流行語、歇后語等,我總稱為"短語"。成語一般指書面上的短語,諺語則指民間的短語,日常生活中新近涌現(xiàn)的短語,七八年搞一次、你別無選擇、過把癮就死,我稱之為"流行語"。我稱之為"短語"的,別的書里常稱作"固定語"、"固定詞組"、"現(xiàn)成說法"、"習語"、"習用語"等。

教科書對短語主要有兩點界說,一是結(jié)構(gòu)的完整性,二是意義的完整性(高名凱、石安石,10

7、108頁)。從結(jié)構(gòu)上看,多數(shù)短語并沒有什么特點,"玩的就是心跳",原是再尋常不過的話。如果"結(jié)構(gòu)的完整性"是說"瓜田李下"不能說成"瓜田桃下","愛你沒商量"不能說?quot;愛你不磋商" ,那么這顯然不是短語的特點,而是所有約定說法的共性:"口譯"不能說成"嘴譯","閉上"不能說成"閉下"。至于短語意義的完整性,仍定義為"不是它的各個結(jié)構(gòu)成分的意義的簡單總和"(高名凱、石安石,108頁),這也一樣不成立,因為這說法也可套在復合詞上。另有教科書說"組成短語的詞的意義明顯,…由詞所組成的短語的意義則顯得復雜"(邢公畹,118-119頁) 。我們在"簡單的意義單位"一節(jié)已經(jīng)批評過這種說法,"玩的就是心跳",意義有什么不明顯的?再說,"顯得復雜"這種話也實在不適于用來對概念進行界定。至于說短語是"極常用的"詞組,那就更不著邊際了。短語不是由頻率決定的?quot;今天下午"、"看電視",這些話出現(xiàn)的頻率極高,卻不是短語,"藕斷絲連"出現(xiàn)頻率要低得多,卻是短語。其實,與復合詞一樣,短語之有別于自由詞組,只因為它是約定的說法,只不過短語的約定牽涉到特定的歷史文化來源。

約定與規(guī)則,類推

我們根據(jù)什么說"理想"是個詞,"萬一"是詞,"你講"和"兩萬"則不是單詞,"一唱一和"是成語而"一大一小"不是?概括說來,我們根據(jù)什么區(qū)分約定用法和自由詞組?

在談到約定用法與自由詞組的區(qū)別之時,最常見的說法是,復合詞等等約定用法的意義不是"它的幾個構(gòu)成成分(字面)的意義的簡單總和"(高名凱、石安石,106頁),例如,"白事"是"白"和"事"這兩個字的有機結(jié)合,產(chǎn)生出了新的意義,不是"白"和"事"的"機械和"(陳光磊,10頁)。"有機結(jié)合"(或"化學結(jié)合")和"機械和"這些提法即使不算錯,也差不多只是把所要解釋的疑問換了個名稱,而沒有提供真正的的解釋。怎樣算含義的簡單相加,怎樣算有機結(jié)合?約定用法中的成分在結(jié)合中真改變了含義嗎?在"鞠躬"這個詞里,看不出"鞠"和"躬"哪一個改變了含義。

所謂"約定",就是不能根據(jù)規(guī)則類推得出。所以,葉斯帕森視自由組合法等于類推法(葉斯帕森,11頁)。次級約定是有些道理可循的約定,就是說,并非完全不守規(guī)則,但又不可能盡由規(guī)則推導出來 --若能完全推導出來,那就不是"約定"了。這也等于說:沒有一定的規(guī)則告訴我們類推到哪一點就失效了,為什么就失效了。我聽到"口譯"、"口信",但我想說"口頭提供的證據(jù)"時能說"口證"嗎?我們常說"一等"、"頭等"、"一流",可偏偏不說"頭流"。"有時候意義相加雖等于相加的意義,可是不知道加起來成不成這個語言所用的詞"(趙元任,一,43頁),趙元任喜歡舉的一個例子是法語用"四個二十,十九"來表示"九十九"。

有一些單詞,粗粗一看像是自由的組合,但若細加考察,便會發(fā)現(xiàn)其中含有某種約定的因素。

強大。固然,"強"和"大"都是自由形式,而且"強大"也就意味著"強而大",但"強而大"或"大而強"卻不能說成"大強"。此亦約定不可類推之一例。

高山。我們說高山、高峰、高樓、高空,但不說"高樹"、"高柜"(比較"矮柜")、"高杯"(比較"高腳杯")。形名組合不是很自由的,特別是單音形容詞。 "組合不自由,就是有熟語性,這是復合詞的特點。短語 的組成,原則上應該是自由的,應該是除意義之外沒有任何限制的"(呂叔湘,23頁)。呂叔湘在這里所說的"熟語性",就是我們所說的"約定"。

我們須注意,這里的關鍵不在于是否有時能夠類推,而在于有時不能夠類推。讓我們再用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quot;窗子"和"桌子"、"椅子"的構(gòu)成是有規(guī)則的,我知道"窗"和"窗子"是一個意思,第一次聽到"桌子椅子",可以類推它和"桌椅"是一個意思。然而不知何時,類推終止了。我們說"桌子"、"窗子",卻不說"門子" ,說"新娘子"卻不說"新郎子",說"兒子"、"孫子"、"侄子"、"外孫子"、"小舅子",卻不說"哥子"、"姐子",說"獅子"卻不說"熊子"。

說話人與聽話人

這里我們接觸到語言學里常講的聽話人和說話人" 的區(qū)別。之所以有這種差別,是因為存在著大量的次級約定。我學到了"子"這個詞綴,第一次聽到"新娘子"就懂得它的意思,但作為說話人,只要沒聽到過別人這樣說,我自己就不會說"新娘子",就像我不會說"新郎子"。"口譯"遵循另一個規(guī)則構(gòu)成,我知道"口信"中的"口"是"口頭"的意思,相對于白紙黑字而言,第一次聽到"口譯", 就像聽到一個自由詞組一樣,立刻可以類推得知它是"口頭翻譯"的意思,與筆頭的翻譯相對 ,實際上,"口頭的"正是"口"的主要構(gòu)詞規(guī)則,"譯"也是"翻譯"構(gòu)詞的規(guī)則。然而,我自己不會造出"口證"這樣的說法來表示口頭說出的證據(jù)。用成分意義的聯(lián)合是否能說明復合體的意義作標準來判定自由詞組和復合詞,這是從聽話人方面來看的,依此標準,"口譯"就是自由詞組。從約定來看侍,即哆\禱叭死此凳欠裼姓庋殖傻腦級ㄋ搗ǎ?quot;口譯"自然是個單詞。

葉斯帕森說"學習約定用法全憑記憶或重復已經(jīng)學過的內(nèi)容(但自由用語則要求另一種腦力勞動)"(葉斯帕森,7頁),那是著眼于說話人而不是聽話人說的。成年人學外語,記不住那么多約定,只好求援于語言的邏輯來類推,經(jīng)常"編出"各種各樣的說法,外國人聽得懂,但聽上去不是地道的外語。

數(shù)理科學尋求的是完備的規(guī)則,在那里,聽話人和說話人的邏輯地位是一樣的。歷史諸科學所要對待的卻是一系列完備程度不等的規(guī)則。因此,語言學作為一門歷史科學,雖能事后能總結(jié)出構(gòu)詞法等規(guī)律,卻不可能根據(jù)這些規(guī)律預測我們將構(gòu)造出哪些新詞來 ,就像我們不能靠某些歷史規(guī)律制造歷史。這顯然遠不止是規(guī)則與例外的問題。這更遠不等于說歷史是一大堆偶然性的堆積。在必然和偶然之間有著廣闊的原野。

自由詞組

約定用法里包含約定,與各式各樣的約定相反,在自由表達中,各成分完全根據(jù)規(guī)則聯(lián)系在一起,前者由構(gòu)詞法研究而后者屬于句法(狹義的語法)范圍--"語法研究語言的普遍事實,而詞匯學則研究特定的事實"(葉斯帕森,23頁)。"馬耳朵"是一個自由詞組,因為凡"動物名稱"加"耳朵"的說法統(tǒng)統(tǒng)成立,例如驢耳朵、牛耳朵、兔子耳朵。根據(jù)同樣的道理,可?quot;馬耳"是自由詞組而"木耳"則是約定用法,因為"某耳"這一構(gòu)造只在"動物"范圍內(nèi)通行。"執(zhí)牛耳"也是個約定用法,但這屬于三級約定。

我們在"擴展法的不足"一節(jié)中已指出僅憑擴展法不足以判斷約定用法和自由詞組之間的區(qū)別。按擴展法,"口譯"可以擴展為"口頭的翻譯",因此是自由詞組,但按我們的標準,它顯然是個復合詞,我們不說"嘴譯",也不說"口證"。按照我們的理解,"打仗"是一個單詞,雖然"打"和"仗"這兩個字在一個句子里可能分開甚至倒轉(zhuǎn):打勝仗,打了三年仗,仗打贏了,仗打了三年?梢哉f"仗打了三年"卻不能說"革改了三年",這是各種單詞的語法彈性不同,為了標識這種不同,把"打仗"稱作"離合詞"也不妨,但這不影響"打仗"和"改革"同為單詞。

約定用法既然總有約定在內(nèi),所以這個詞語多多少少都需要從新學習。但把約定用法連到一起,則是基本的說話能力,不需要每次說一個新詞組時再學習什么。只要懂得"經(jīng)濟"也懂得"新聞",就會說"經(jīng)濟新聞"。懂得"子"也懂得"夜",要從新學習"子夜";懂得"子夜",則自然會說"子夜之前"。詞是現(xiàn)成造好的,供我們使用,句子還等我們?nèi)ピ欤晕覀冋f"遣詞造句" 。

因此,我們只問約定用法的意思,不問自由詞組和句子的意思。我會問"’別墅’是什么意思",我不會問"’我昨天晚上到他的別墅去了’是什么意思",除非"別墅"兩個字下加了重音。一旦我懂了"別墅",我就知道"大別墅"、"去了別墅"這些自由詞組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的?這等于問,我從來沒有把自然數(shù)系列寫到過100056,我是怎么知道100055后面跟的是這個數(shù)呢?知道100055后面是100056是"知道自然數(shù)系列"的應有之義,是對一種規(guī)則的掌握,知道"大別墅"、"大耳朵"、"大窗戶"是基本的說話能力。依此類推是學習的基本機制。我們用這種方法學會展開一個代數(shù)式,用這種方法學會交通規(guī)則。

一級約定、次級約定和自由詞組構(gòu)成一個連續(xù)統(tǒng),一端是完全的約定,即沒有什么道理和規(guī)則的純粹約定,另一端是完全的自由表達。這三個階梯之間不是界限分明的,我們很難斷?quot;打尖"是一級約定(元素詞)還是次級約定(復合詞),像"大吵大鬧"這樣的說法,算它固定詞組還是自由詞組都行。我們只求從原則上說明這些區(qū)別,明白什么是典型的約定用法,如"自行車"(其實你不蹬它就不走)或"單車",什么是典型的自由詞組,如"小紅車"、"破車"、"新車"、"馬拉的車"。不過,一般說來,我傾向于把兩難之間的語詞視作約定用法。例如"馬車",雖可解為馬拉的車,但也可以是牛、駱駝、騾子拉著。"火車"可以解作靠火力發(fā)動的車,但電力發(fā)動的仍?quot;電氣火車",和"電車"有別。"小車"則有兩種用法,有時是最典型的自由詞組:小的車,有時專指小轎車或手推車。此類還有大車(大的車和牲拉的車)、快車(開快車和旅客列車的一種)。

一邊是由句法照管的自由表達,另一邊是純粹約定,而渭對級ㄕ飧齙卮蚴親罡灰餿さ牡卮0?quot;大"這個語素的語詞,"大方"、"大員"、"博大",大多數(shù)保留"大"的通常含義,這個叫"大米"而那個叫"小米",這個叫"大老爺們兒"而那個叫"小媳婦兒",道理相當明顯。但也有些幾乎沒有規(guī)則可循,"大糞"是人的糞便,"大車"卻是牲口拉的車。"人排泄的"、"牲口拉的",不包含在"大"的通常含義之中,我們學會什么叫"大車",毋須知道為什么叫它"大車"。但即使在這里,我們也不能斷定毫無道理可言,牲口軀體大力氣大,人的糞便肥力大。"大"不是一個由三五種固定意義合起來的語詞,而是一個提供了某些可能用法的概念空間。

總結(jié):"詞"的定義

確定什么是一個詞,簡單說,就是從兩個方面為詞劃出界線,一方面是詞怎樣區(qū)別于比詞小的單位,區(qū)別于語素,另一方面是詞怎樣區(qū)別于比詞大的單位,區(qū)別于短語和詞組。語言學家早已指出,由于漢語缺少發(fā)達的形態(tài),在確定某一語言單位是不是一個詞的時候,"常常要綜合幾方面的標準"(呂叔湘,12頁)。本文討論了音義結(jié)合、造句單位、韻律、約定這些線索,把重點放在了約定這一概念上。所謂"最小的音義結(jié)合體"或"語素",就是語言中的基本約定。兩個以上語素的組合可以是一種約定,如"他殺",也可以是自由的組合,如"他去"。檢驗是不是約定的形式標志依靠類推,我們不能從"他殺"類推而得出"我殺"、"你殺"的用法,但從"他去"可以類推而知"我去"、"你去"、"他來"。

凡不是約定的組合,都不是"詞",都是自由詞組。我們不說"’他壞’這個詞"、"’快來’這個詞"。但并非凡約定組合都是"詞"。"藕斷絲連"、"愛你沒商量"都是約定組合,但通常不稱?quot;詞",而稱為"成語"、"流行語"等。

日常語言中對"字"、"詞"、"語"的區(qū)分,我相信主要是以音節(jié)數(shù)來定的。凡一個音節(jié),我們就說它是一個字。我們傾向于說"’飛’這個字",而不是"’飛’這個詞"。雙音節(jié)的約定用法,我們都管它們叫"詞"。由三個字組成的約定用法,名詞性的如"圖書館"、"人造革"等,通常稱為"詞",其它類型的如"只不過"、"面對面"、"敲竹杠"則為短語。凡四個音節(jié)的,我們就不愿再叫它"詞","一心一意"和"專心"都是次級約定,"分桃"和"瓜田李下"都是三級約定,但我們通常把"專心" 和"分桃"叫作"詞",而把"一心一意"和"瓜田李?quot;叫作"成語"或"短語"。只從語義而不從韻律學上來考察是無法說明這些現(xiàn)象的(馮勝利,8-9頁)。

依此,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待"詞"這個概念。從語法上下定義:"詞"是不包括短語在內(nèi)的基本造句單位。在這個框架里,我們可以從好多角度來把詞分類。從音節(jié)來分類,可分為" 單音詞如"我"、復音詞如"英雄"、多音詞如"照相機" (綜合詞)。從語素來分類,單個語素成詞的可稱為"元素詞"(趙元任稱作"單純詞"), 包括單音詞、連綿詞("葡萄")、混一詞("馬虎")。從結(jié)構(gòu)上說,語素加詞綴的是"派生詞",語素加語素的是"復合詞"。

但是在日常說法里,我們愿意區(qū)別字和詞,就是說,把單音詞排除在詞的范圍之外?quot;詞"一方面和"字"有分別,另一方面和短語有分別。詞和字合在一起,可統(tǒng)稱作"字詞",詞和短語合在一起,可統(tǒng)稱作"語詞" 。在這個框架內(nèi),"自由形式"這個概念在討論字的時候才有實際意義,它告訴我們哪些字可以直接造句,如"就"、"飛"、"穩(wěn)"、"重",哪些字只能構(gòu)詞不能直接造句, 如"始"、"擴"、"英"、"雄"。這種區(qū)別也許不像很多語法學家設想的那么重要,乃至字典通常都不標明一個字是不是自由形式 。我想主要原因在于那些不能直接造句的字的實際自由程度相差極大,有些可以相當自由地構(gòu)詞,有些則不能 。至于一個多音詞是否由自由形式構(gòu)成,則是個頗為次要的區(qū)別。"狐貍"這個詞只包含一個語素;"英雄"這個詞包含兩個語素,但這兩個語素都不是自由形式;"強大"這個詞包含的"?quot;和"大"都是自由形式。然而,"狐貍"、"英雄"、"強大"都是一個詞。由同樣的方式我們可以確定"雞蛋"和"鴨蛋"具有同樣的身份,這里無關乎"雞"和"鴨"一個能單獨說而另一個不能單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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