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共6篇)
一、設備保管
保管物品:
1、xxx相機xxx型號
2、輔助設備:
二、使用范圍
1、上述設備僅限本公司業(yè)務使用,由攝影師劉光輝專人使用。原則上一律不借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
2、任何人未經理批準,不得私自使用照相設備,否則,一次予以罰款300元。
3、除攝影師以外人員需使用設備,需向劉總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他人借用程序
1、申請:使用者接受到工作任務需使用相機設備時,須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2、審批:報公司劉總審批同意;
3、登記:在綜合管理部高進處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
4、歸還:在歸還設備時要確認設備完好無損后方能辦理接收設備。
四、使用要求
1、設備不使用期間,須按要求放入保險柜內進行保管,并定期進行設備維護,防止設備附件等霉變損壞。
2、相機在借用期間,使用者要注意妥善保管,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污染鏡頭及磕碰,不得亂拆亂卸和私自轉借。
3、使用人使用設備前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當面提出并及時登記,避免責任不清。
五、賠償責任
1、相機在借用期間發(fā)生遺失的,由使用人照原價賠償或賠償原同型號設備。
2、使用人違規(guī)操作或保管不當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故障的,一律照維修價格賠償;是否屬于人為故障由該設備產品售后維修部門予以鑒定。
3、因機器本身質量問題發(fā)生故障的,保管責任人和使用人不承擔責任。應及時填寫固定資產保修單,聯(lián)系廠家進行維修。
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 第2篇現(xiàn)代遠程教育設備是學校進行現(xiàn)代化教學的.常用設備,為了保證全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設備的完好率、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學校對設備嚴格實行科學管理。
一、現(xiàn)代遠程教育設備列入學校固定財產,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現(xiàn)代遠程教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依照正確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
三、遠程教育設備必須擺放機房指定位置,不得隨意放置。
四、不得以任何借口將設備借出、轉讓、調撥或變賣,更不允許被個人占用。遠程教育設備屬專用設備,不得作為它用。
五、遠程教育設備必須按正常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凡不按規(guī)定辦事,造成設備損壞的,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做好對遠程教育設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每天下班,要關好窗戶和安全門。
七、設備發(fā)生故障時,要將故障記錄和處理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落實售后維修公司進行維修。
八、對遠程教育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保證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溫、防雷擊、防腐蝕等工作。
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 第3篇1.總則
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民用無人機)的管理,對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實施實名制登記,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在^v^境內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
一般要求
自20xx年6月1日起,購買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必須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實名登記。
對于在20xx年6月1日前購買的民用無人機,其擁有者必須在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實名登記。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實施實名登記和粘貼登記標志,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規(guī)的非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影響。
民用無人機
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并從事非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是指民用無人機的所有人,包括個人、依據^v^法律設立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機關法人和其它組織。
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
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是指根據無人機的設計或運行限制,無人機能夠起飛時所容許的最大重量。
民用無人機空機重量
民用無人機空機重量是指無人機制造廠給出的無人機基本重量。除商載外,該無人機做好執(zhí)行飛行任務的全部重量,包含標配電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2.職責
*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1)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政策的制定;
(2)“*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的管理。
民用無人機制造商
(1)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填報其產品的名稱、型號、最大起飛重量、空機重量、產品類型和無人機購買者姓名/移動電話等信息;
(2)在產品外包裝明顯位置和產品說明書中,提醒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進行實名登記,警示不實名登記擅自飛行的危害;
(3)隨產品提供不干膠打印紙,供擁有者打印“無人機登記標志”。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
(1)依據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進行實名登記;
(2)依據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在其持有無人機上粘貼登記標志;
(3)當發(fā)生本管理規(guī)定所述情況,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上更新無人機的信息。
3.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規(guī)定
實名登記的流程
(1)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和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上申請賬戶;
(2)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在該系統(tǒng)中填報其所有產品的信息;
(3)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該系統(tǒng)中實名登記其持有產品的信息,并將系統(tǒng)給定的登記標志粘貼在無人機上。
實名登記的信息內容
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填報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稱和注冊地址;
(2)產品名稱和型號;
(3)空機重量和最大起飛重量;
(4)產品類別。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登記的信息包括:
(1)擁有者的姓名、單位名稱和法人姓名;
(2)個人登記:有效證件號碼(如身份證號、護照號等);
(3)單位登記: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
(4)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
(5)產品型號、產品序號;
(6)使用目的。
民用無人機的登記標志
(1)民用無人機登記標志包括登記號和登記二維碼,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完成信息填報后,系統(tǒng)自動給出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并發(fā)送到登記的郵箱。
(2)民用無人機登記號是為區(qū)分民用無人機而給出的編號,對于序號(S/N)不同的民用無人機,登記號不同。民用無人機登記號共有11位字符,分為兩部分:前三位為字母UAS,后8位為*數(shù)字,采用流水號形式,范圍為00000001~99999999,例如登記號UAS0000003。
(3)民用無人機登記二維碼是經過加密的、唯一識別無人機的二維碼,包括無人機制造商、產品型號、產品名稱、產品序號、登記時間、擁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聯(lián)系方式、證件號碼。
民用無人機的標識要求
(1)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收到系統(tǒng)給出的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后,將其打印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膠粘貼牌。
(2)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將登記標志圖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無人機不易損傷的地方,且始終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記標志附著于一個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必須確保無人機每次運行期間均保持登記標志附著其上。
(4)民用無人機登記號和二維碼信息不得涂改、偽造或轉讓。
登記信息的更新
(1)民用無人機發(fā)生出售、轉讓、損毀、報廢、丟失或者被盜等情況,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及時通過“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注銷該無人機的信息。
(2)民用無人機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后,變更后的所有人必須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實名登記該民用無人機的信息。
4.登記時間要求
20xx年8月31日前,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必須在操作無人機前完成實名登記。
20xx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的民用無人機,將影響后續(xù)的使用,監(jiān)管主管部門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5.附則
本管理規(guī)定由*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負責解釋。
本管理規(guī)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生效。
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 第4篇借名購房一般的商品房,該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則要看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為有效合同。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實際出資人存在惡意規(guī)避法律或國。買房是人生大事,一定要慎重,無購房資格而借名買房的,企圖規(guī)避購房政策,借名買房的風險在于,名義買房人和實際買房人往往是親戚或朋友關系有名律師在線咨詢,一旦發(fā)生糾紛,很可能不易查明事。
律師解析 借名買房王輝律師認為借名購房協(xié)議書范本完整版,小梁借名買房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的情形。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我們已看到一些自媒體將其解讀為“借名買房可以排除執(zhí)行”,這一結論可能會誤導深圳房地產二、三級市場,因此本律師希望提醒市場關注法官的審理邏輯及文件中的這段表述“但因實踐中情。
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 第5篇為了加強我廠機電設備的管理,杜絕各種設備損壞和流失,保證各種設備正常運轉,特制訂設備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廠所有設備,要分工管理,搞好設備保養(yǎng)。
二、要負責全廠設備的定期檢修,日常維護,以及超前防范。
三、嚴格按設備標準認真負責檢修好每一臺機械設備,保證安全生產。
四、要每天對設備的地級螺絲進行緊固,清理外觀衛(wèi)生,每年進行防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設備運轉好、衛(wèi)生清潔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問、勤看、勤檢查〉。三懂四會〈懂設備、結構、性能、原理〉。四會〈會維護、會保養(yǎng)、會操作、會排除故障〉。
六、堅守工作崗位,遵章守紀,嚴禁三違,愛護工具,節(jié)約材料。
七、對設備每半年進行大修一次,每三個月進行小修一次,對轉動部位要進行不定時間注油。
八、必須保證各種設備達到完好標準。
——科研設備管理制度
二手無人機買賣合同范本 第6篇1、特種設備使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頒布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件》。
2、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相信群眾,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9、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0、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該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堆積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1、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2、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3、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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