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第1篇: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為推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發(fā)現(xiàn)產品質量問題,并予以迅速處理,來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范圍
本細則包括:
1. 質量檢驗標準;
2. 不合格品的監(jiān)審;
3. 儀器量規(guī)的管理;
4. 制程質量管理;
5. 成品質量管理;
6. 產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7. 產品質量確認;
8. 質量管理教育培訓;
9. 產品質量異常分析及改善。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三條 制定質量檢驗標準的目的
使檢驗人員有所依據(jù),了解如何進行檢驗工作,以確保產品質量。
第四條 檢驗標準的內容
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適用范圍
(二)檢驗項目
(三)質量基準
(四)檢驗方法
(五)抽樣計劃
(六)取樣方法
(七)群體批經過檢驗后的處置
(八)其它應注意的事項
第五條 檢驗標準的制定與修正
1. 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guī)范若因①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正。
2. 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xiàn)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zhí)行。
第六條 檢驗標準內容的說明
(一)適用范圍:列明適用于何種進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檢驗。
(二)檢驗項目:將實放檢驗時,應檢驗的項目,均列出。
(三)質量基準:明確規(guī)定各檢驗項目的質量基準,作為檢驗時判定的依據(jù),如無法以文字述明,則用限度樣本來表示。
(四)檢驗方法:說明在檢驗各檢驗項目時,是分別使用何種檢驗儀器量規(guī)或是以官感檢查(例如目視)的方式來檢驗,如某些檢驗項目須委托其他機構代為檢驗,亦應注明。
(五)取樣方法:抽取樣本,必須由群體批中無偏倚地隨機抽取,可利用亂數(shù)來取樣,但群體批各制品無法編號時,則取樣時,必須從群體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樣本。
(六)群體批經過檢驗后的處置:
1. 屬進料(含加工品)者,則依進料檢驗規(guī)定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通知倉儲人員辦理入庫手續(xù),不合格批,則將檢驗情況通知采購單位,由其依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特采)。
2. 屬成品者,則依成質量量管理作業(yè)辦法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入庫或出貸,不合格批則退回生產單位檢修)。
不合格品的監(jiān)審辦法
第七條 適時處理不合格品,監(jiān)審其是否能轉用或必須報廢,使物料能物盡其用,并節(jié)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費用及儲存空間。
第八條 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召集工程、生產、物料等有關單位組成監(jiān)審小組負責監(jiān)審。
第九條 實施要點
(一)發(fā)現(xiàn)不合格品,由發(fā)生單位填具不合格品監(jiān)審單(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規(guī)格、料號、數(shù)量、不良情況等)送交監(jiān)審。
(二)監(jiān)審時需慎重考慮,并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 是否能維修或必須報廢。
2. 檢修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3. 是否為生產的急需品。
4. 是否能轉用于另一等級產品。
5. 是否有些部分可繼續(xù)使用,有些部分可維修,有些部分必須報廢。
(三)監(jiān)審小組將監(jiān)審情況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監(jiān)審單內,并經廠長核準后,即由有關單位執(zhí)行。
(四)監(jiān)審小組應于三日內完成監(jiān)審工作。
儀器管理
第十條 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1. 周期設訂
儀器使用部門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zhí)行的依據(jù)。
2. 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
儀器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jù)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做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jù)。
第十一條 校正計劃的實施
1. 為使員工確實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yǎng)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排定科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末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guī)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2. 檢驗儀器量規(guī)應放置于適宜的環(huán)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guī)存放于適當盒內。
3. 儀器校正人員應依據(jù)“年度校正計劃”執(zhí)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yè),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儀器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 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 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 維護保養(yǎng)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并作記錄。
4. 檢驗儀器量規(guī)如發(fā)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 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電開動。
6. 一切維護保養(yǎng)工作以本公司現(xiàn)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協(xié)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yǎng)*書,或相當?shù)膽{*。
7.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8. 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作正確*,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如有不當?shù)氖褂门c*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yè)檢核扣罰。
9. 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guī))由使用部門白行校正與保養(yǎng),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
制程質量檢驗
第十三條 制程質量異常的定義
(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點。
(二)管理圖有超連串,連續(xù)上升或下降趨勢及周期時。
(三)進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納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條 制程質量檢驗
1. 質檢部門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xiàn)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2. 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qū)分,由質量管理部IPQC負責檢驗:
3. 質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負責加工條件的測試。
(1)鉆頭研磨后“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鉆頭研磨檢驗報告”上。
(2)切片檢驗分PIH、一次鋼、二次銅及噴錫鍍銅分別依檢驗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QAEMicrosectionReport)、(AQESolderabilityTesReport)等檢驗報告。
4. 各部門在制造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異常時,組長應即追查原因,并加以處理后,將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開立“異常處理單”呈(副)經理指示后送質量管理部,責任判定后送有關部門會簽后再送總經理室復核。
5. 質檢人員于抽驗中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反應單位主管處理并開立“異常處理單”呈經(副)理核簽后送有關部門處理改善。
6. 各生產部門依自檢查及順次點檢發(fā)生質量異常時,如屬其他部門所發(fā)生者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7. 制程問半成品移轉,如發(fā)現(xiàn)異常時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第十五條 實施要點
1. 發(fā)現(xiàn)單位于制程中發(fā)現(xiàn)質量異常,立即采取臨時措施并填寫異常處理單通知質量管理單位。
2. 填寫異常處理單需注意:
(1)非量產者不得填寫。
(2)同一異常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
(3)詳細填寫,尤其是異常內容,以及臨時措施。
(4)如本單位就是責任單位,則先確認。
3. 質量管理單位設立管理簿登記,并判定責任單位,通知其妥善處理,質管理單位無法判定時,則會同有關單位判定。
4. 責任單位確認后立即調查原因(如無法查明原因則會同有關單位研商)并擬定改善對策,經廠長核準后實施。
5. 質量管理單位對改善對策的實施進行稽核,了解現(xiàn)況,如仍發(fā)現(xiàn)異常,則再請責任單位調查,重新擬訂改善對策,如已改善則向廠長報告并歸檔。
第十六條 制程自主檢查
1. 制程中每一位作業(yè)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制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科長或組長,并開立“異常處理單”見(表)一式四聯(lián),填列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門判定異常原因及責任發(fā)生部門后,依實際需要交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擬定責任歸屬及獎懲,如果有跨部門或責任不明確時送總經理批示。
2. 現(xiàn)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所屬確實實施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所屬各制程質量,一旦發(fā)現(xiàn)有不良或質量異常時應立即處理外,并追究相關人員疏忽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重復發(fā)生。
3. 制程自主檢查規(guī)定依“制程自主檢查實施辦法”實施。
成品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 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xiàn)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成品質量。
第*條 出貨檢驗
每批產品出貨前,品檢單位應依出貨檢驗標示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綜合判定執(zhí)行。
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第十九條 原物料質量異常反應
1. 原物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jù)“資材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呈核與處理。
2. 對于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核決主管核決使用時,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制造部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xiàn)場注意使用,并由現(xiàn)場主管填報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經經理核簽呈總經理批示后送采購單位與提供廠商交涉。
第二十條 在制品與成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 在制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zhí)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異常處理單”,并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2. 制造部門在制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不良品當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廢品報告單”提報,并經質量管理部復核才可報廢)。
產品質量確認
第二十一條 質量確認時機
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安排“生產進度表”或“制作規(guī)范”生產中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將“制作規(guī)范”或經理批示送確認的“異常處理單”由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取樣確認并將供確認項目及內容填立于“質量確認表”,連同確認樣品送營業(yè)部門轉交客戶確認。
1. 客戶附樣的印刷線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2. 批量生產前的質量確認。
3. 客戶附樣與制品材質不同者。
4. 客戶要求質量確認。
5. 生產或質量異常致產品發(fā)生規(guī)格、物*或其他差異者。
6. 經經理或總經理指示送確認者。
第二十二條 確認樣品的生產、取樣與制作
1. 確認樣品的生產
(1)若客戶要求確認底片者由研發(fā)部制作供確認。
(2)若客戶要求確認印刷線路、傳洋效果者,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以小時制作供確認。
2. 確認樣品的取樣
質量管理部人員應取樣二份,一份存質量管理部,另一份連同“質量確認表”交由業(yè)務部客戶確認。
第二十三條 質量確認書的開立作業(yè)
1. 質量確認書的開立
質量管理部人員在取樣后應即填“質量確認表”一式二份,編號連同樣品呈經理核簽并于“質量確認表”上加蓋“質量確認專用章”轉交研發(fā)部及生產管理人員,且在“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日期”后轉交業(yè)務部門。
2. 客戶進廠確認的作業(yè)方式
客戶進廠確認需開立“質量確認表”質量管理人員并要求客戶于確認書上簽認,并呈經理核簽后通知生產管理人員排制,客戶確認不合格拒收時,由質量管理部人員填報“異常處理單”呈經理批示,并依批示辦理。
第二十四條 質量確認處理期限及追蹤
1. 處理期限
營業(yè)部門接獲質量管理部或研發(fā)部送來確認的樣品應于二日內轉送客戶,質量確認日數(shù)規(guī)定國內客戶5日,國外客戶lo日,但客戶如需裝配試驗始可確認者,其確認日數(shù)為50日,設定日、數(shù)以出廠日為基準。
2. 質量確認追蹤
質量管理部人員對于末如期完成確認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時,應以便函反應營業(yè)部門,以掌握確認動態(tài)及訂單生產。
3. 質量確認的結案
質量管理部人員于接獲營業(yè)部門送回經客戶確認的“質量確認表”后,應即會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完成并以安排生產,如客戶認為不合格時應檢查是否補(試)制。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辦法
第二十五條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的目的
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質量知識及質量管理技能,使員工充分了解質量管理作業(yè)內容及方法,以保*產品的質量,并使質量管理人員對質量管理理論與實施技巧有良好基礎,以發(fā)揮質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協(xié)助協(xié)作廠商建立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由質量管理部負責策劃與執(zhí)行,并由管理部協(xié)辦。
第二十七條 實施要點
(一)依教育訓練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類:
1. 質量管理基本教育:參加對象為本公司所有員工。
2. 質量管理專門教育:參加對象為質量管理人員、檢查站人員、生產部及工程部的各級工程師與單位主管。
3. 協(xié)作廠商質量管理:參加對象為協(xié)作廠商。
(二)依訓練的方式,分為以下二種:
1. 廠內訓練:為本公司內部自行訓練,由本公司講授或外聘講師至廠內講授。
2. 廠外訓練:選派員工參加外界舉辦的質量管理講座。
(三)由質量管理部先擬訂“質量管理教育訓練長期計劃”列出各階層人員應接受的訓練,經核準后,依據(jù)長期計劃,擬訂“質量管理教育訓練年度計劃”列出各部門應受訓人數(shù),經核準后實施,并將計劃送管理部轉知各單位。
(四)質量管理部應建立每位員工的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記錄卡,記錄該員已受訓的課程名稱、時數(shù)、日期等。
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第二*條 質量異常統(tǒng)計分析
1. 質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記錄統(tǒng)計異常料號、項目及數(shù)量匯總編制“總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送經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質量異常情況,以擬改善措施。
2. 質量管理部每周依據(jù)每日抽檢編制的“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將異常項目匯總編制“抽檢異常周報”送總經理室、制造部品保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機班針對主要異常項目、發(fā)生原因及措施檢查。
第二十九條 制程質量異常改善
“異常處理單”經經理列入改善者,由經理室品保組登記交由改善執(zhí)行部門依“異常處理單”所擬的改善對策確實執(zhí)行,并定期提出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改善結果。
第三十條 質量管理圈活動
為提高全體員工的工作能力,增強員工與群體的合作,創(chuàng)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場所,促進管理活動的水平,實現(xiàn)“目標經營管理”,公司內各部門來共同組成質量管理圈,以推動改善工作。
第2篇:41產品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工業(yè)企業(yè)質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產品質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yè)發(fā)展的根本.產品質量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為了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guī)范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和全體職工(包括和公司發(fā)生勞動關系的所有勞動者).適用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全過程.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全體成員的質量行為有獎勵和處罰的權力;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本部門成員的質量行為有獎勵和處罰的建議權力;職工為本崗位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服務質量負責.
第二章 技術設計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四條 在產品設計中,技術人員對所設計的產品結構、尺寸、技術參數(shù)等要求科學合理,保*產品質量可靠,并能滿足用戶的要求,避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第五條 為滿足用戶對改進產品質量的要求,產品設計人員必須及時補充、修改有關技術標準、圖紙、資料等.避免因補充、修改不及時,影響產品質量或使結構、質量等問題達不到用戶的要求.
第六條 對新產品的產品圖紙、工藝圖紙要及時進行標準化審查.對于新產品的試制,設計技術人員要跟蹤到車間,負責驗*產品及其質量的可靠*.驗* 產品的工藝、工裝、輔具等能否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避免因設計失誤造成生產加工裝配等環(huán)節(jié)中出現(xiàn)不合格產品的現(xiàn)象.
第七條 試制和成熟產品的工藝、工模夾具圖紙以及技術更改通知單等,發(fā)放要及時.對在生產現(xiàn)場中出現(xiàn)的設計問題,設計技術人員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提出處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質量問題的發(fā)生.
第八條 要做好公司產品標準、驗收標準、產品說明書、包裝標準等資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當,造成泄密.
第三章 供應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九條 供應部門采購的原材料、配件(外協(xié)件)、工具和機器設備既要符合生產的需要,又要確保使用功能的可靠*、安全*、耐用*和經濟*.
第十條 原材料、配件(外協(xié)件)、工具和機器設備的采購到入庫必須具備以下手續(xù):1、計劃任務書;2、采購供銷合同;3、原材料的材質保*書;4、工具或設備的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5、產品合格*和使用說明書;6、進貨*;7、入庫檢驗單.
第十一條 相關倉庫接到入庫物資后,憑檢驗科出具的《入庫檢驗單》和《物資入庫單》
辦理入庫手續(xù),憑《入庫檢驗單》和《物資入庫單》做好《物資入庫帳》并指導外協(xié)人員或公司采購員將入庫物資放到倉庫相應的位置,并擺放整齊.
第十二條 倉庫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后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倉庫的物資要和帳目相符,隨時提供部門經理對物資的不定期盤點抽查.
第十三條 采購人員對于配套件的技術修改通知要及時送達配套廠商,對于有明確材質
要求的外購件,如有特殊情況,配套廠要改用材料,物資采購部必須事先向技術部門提出代用材料申請.對于外協(xié)、外購不合格產品,采購責任人要負責及時退回原供應單位.
第十四條 配套件經檢驗不合格,但由于生產急需用件,經修復后可以使用的,須向質量部提出書面回用申請.由質管員填報原不合格項次情況,然后由申請部門提請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后修復使用,并通知原供應單位降價處理.
第十五條 向車間生產工人發(fā)料時,必須履行以下程序:1、驗*“領料單”與“派工單”
是否相應;2、驗*所發(fā)材料的數(shù)量、規(guī)格與“領料單”是否一致;3、檢查領料者的取料方
式是否會影響材料的質量.
第十六條 對于外協(xié)加工配對件,如銅圈、密封圈、鋼球等必須十分嚴格按投放一個批
量保持一個廠商的原則,并要向車間領料員說明,防止混裝造成質量問題.如果出現(xiàn)庫存件一個廠商不夠一個批量,必須通知物資采購部和質量部.為使產品質量有追溯*,外協(xié)外購件投發(fā)必須建立原始記錄,即記錄每批次投發(fā)料的產品廠商、檢驗單等質量原始憑*,保管期三年,以備查*.
第四章 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 生產部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生產指令,按產品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質量、交貨期編制生產計劃,分別送達生產車間、供應、技術和質檢部門.并同時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進度、質量作跟蹤檢查.
第*條 車間主任迅速將生產計劃分解,給相關的生產工人開出“派工單”、“領料單”.
生產工人憑“派工單”、“領料單”分別向技術部門、料庫領取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和材料.
第十九條 生產人員將物料領回后,應立即做好物料標示,放置在指定區(qū)域并擺放整齊,無
標示的物料不得使用.領取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后,生產人員要仔細驗對,對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有疑問的要及時向技術部門提出.然后按圖施工.
第二十條 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工藝進行加工、裝配,不準偷工減序,要提倡文明生產,
堅決制止“野蠻加工、野蠻裝配、野蠻轉序、野蠻裝卸”行為.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每完成一個工序,*作者要嚴格執(zhí)行自檢步驟,防止不合格品生產,由于自己漏檢、錯檢,發(fā)生嚴重失職,造成不合格品,責任者要賠償材料損失、工時損失和其它間接損失.下道工序應對上道工序產品的質量進行必要的檢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生產人員在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動報告,交由質檢員進行處置.不得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故意進行混入、隱藏等.完成“派工單”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質檢員檢驗,由質檢員填寫“質檢單”或“工序交接單”,無“工序交接單”的產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產.生產人員憑“質檢單”和“派工單”報廠部計算*報酬.
第二十二條 生產人員對后面工序提出的質量反饋,要積極作出反應,認真進行服務和改進,不得對自己的工作質量負責,推脫、拖延等.要堅決防止重復質量問題的出現(xiàn),對于本崗位曾經出現(xiàn)過或質檢員已指出的質量問題,要堅決杜絕.
第二十三條 生產人員要認真接受工藝員、質檢員的指導和檢查,不得有歪曲、刁難行為,對于有不同意見,可報告主管部門領導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最后工序的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guī)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zhí)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將成品送到成品倉庫入庫.成品倉庫員在入庫人員出具成品檢驗員開具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后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放行并同時出具相應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出庫單”.
第五章 質檢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質檢人員要樹立秉公執(zhí)章、嚴肅認真、作風正派、辦事公正的職業(yè)道德,認真貫徹執(zhí)行檢驗標準和檢驗程序.
第二十六條 質檢人員要管理好計量標準、檔案、資料、臺帳、原始記錄等.總帳不得變更,設備、儀器要求帳物相符.要保*在用計量設備、檢測儀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術監(jiān)督局的檢定,出現(xiàn)不合格,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避免因責任心不夠,出現(xiàn)影響生產、檢驗質量問題.
第二十七條 檢驗工作要做到準確、及時,工序檢驗隨時檢查,對生產崗位已完工的產品,檢測項目必須全面、嚴格.避免因漏檢、誤檢造成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場.
質檢人員要做好檢驗狀態(tài)標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本轄區(qū)檢驗的合格、待檢、檢后待處理、不合格要及時督促*作工做好標記和隔離,并做好質量跟蹤、負責到底.
第二*條 質檢人員要作好檢驗記錄,建立檢驗臺帳,和每批次成品的質量檔案,保*隨時能提供生產工人的質量考核資料、產品質量狀況資料、原材料、外購件質量狀況資料和售后服務情況資料.
第六章 銷售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銷售部對于銷售計劃,必須明確用戶的技術、質量要求,并將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技術部、生產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確,出現(xiàn)產品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而造成損失.要建立發(fā)貨臺帳,記錄每批發(fā)往用戶廠名、數(shù)量、型號、生產日期.
第三十條 售后服務人員對責任范圍內的質量問題要積極、主動,及時搞好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人員要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于重要的質量問題,要完整反饋以下內容;生產日期、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質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饋信息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影響公司處理質量問題,也不能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虛作假,夸大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混亂,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質量問題負責,針對本部門的質量管理制定獎懲細則.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在執(zhí)行本制度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見,由總經理集中意見后作出修改、完善決定.未作出修改、完善決定前,仍應按原制度執(zhí)行.
第3篇:旅行社服務質量跟蹤監(jiān)督管理制度
旅行社服務質量跟蹤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旅行社服務,保障旅游者、導游員及旅行社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yè)的健康發(fā)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經營活動及導游服務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導游員委派管理制度。
一、導游員進行導游活動必須經旅行社委派。
導游員執(zhí)行本旅行社的旅游接待任務時,由該旅行社執(zhí)行委派。導游員被借調擔任其它旅行社導游時,必須經所屬旅行社批準,由用人旅行社執(zhí)行委派。社會導游執(zhí)行旅游接待任務時,由用人旅行社執(zhí)行委派。
二、導游員委派管理。
(一)行程單的委派效力及存檔。
行程單是認定導游員是否由旅行社委派的重要依據(jù)。
行程單一式三聯(lián),旅行社、導游員、游客各一聯(lián),其中,導游聯(lián)應當在導游員執(zhí)行旅游接待任務時攜帶備查。旅游接待任務完成后,導游員應向旅行社交還導游聯(lián),與旅行社聯(lián)、該旅游接待任務的其它相關數(shù)據(jù)一并存盤備查。
第四條旅游合同行程管理制度。
一、行程安排是旅游合同的法定必備事項。旅行社應當把行程單作為旅游合同附件與合同一并提交旅游者。
二、旅游合同行程管理。
(一)生成行程單。
旅行社按照執(zhí)行委派程序生成行程單。行程單編號應寫入旅游合
同。
(二)行程單的合同效力。
行程單是旅游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行程單中游客聯(lián)應在旅行社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時作為合同附件提供給游客,或于法律規(guī)定、旅游合同中約定的免責解除合同期限屆滿前提供給游客。
(三)導游員必須嚴格按照行程單安排旅游者的旅游活動,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安排。
(四)行程變更。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游、領隊人員不得擅自改變旅游合同行程。如在旅法律程中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非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導致行程不得不進行變更時,旅行社應采用《旅法律程變更確認書》或其它能夠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書面文件與游客進行確認;如遇游客自愿、主動提出變更行程(包括但不限于增減有償服務項目、增減游覽時間、增減購物次數(shù)等),旅行社也應與游客簽訂《旅法律程變更協(xié)議書》或其它能夠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書面文件后方可進行變更。
附:1、《旅法律程變更確認書示范文本》(用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變更整體團隊行程)。
2、《旅法律程變更協(xié)議書示范文本》(用于游客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變更本人行程)。
第五條游客意見反饋制度。
一、游客反饋意見是旅游服務質量監(jiān)督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認定旅游服務質量、劃分游客與旅行社責任的重要依據(jù)。旅行社應主動收集游客反饋意見。
二、游客意見反饋流程。
(一)反饋載體。
*西省旅游局統(tǒng)一印制《*西省旅游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供旅行社向游客發(fā)放并收集反饋意見,各旅行社在其所在地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領取。
旅行社也可以自行印制包含《*西省旅游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中全部內容的書面文件供游客填寫。
附:3、《*西省旅游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
(二)發(fā)放要求。
1、旅行社組織團隊或散客旅游業(yè)務或接受其它旅行社委托的旅游業(yè)務,均應向游客發(fā)放《*西省旅游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包含該表全部內容的意見反饋表。
2、旅行社接待旅游團隊時,10人以下團隊全團發(fā)放,10人以上(含10人)按全團人數(shù)的50%發(fā)放。由該團導游員具體執(zhí)行。
3、導游員在發(fā)放時應向游客準確說明該表各項內容,指導游客如實填寫,并確保所有信息填寫完整。
4、導游應收回全部已發(fā)放監(jiān)督表,不得涂改或銷毀,并存入團隊檔案。
第六條旅游質量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旅行社及其分社應當接受旅法律政管理部門對其旅游合同、服務質量、旅游安全、財務賬簿等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二、檢查主體。
各級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依照各級旅游局的授權具體實施監(jiān)督檢查。
三、檢查類別。
旅法律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的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個案檢查和年度檢查。
(一)日常檢查是指各級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對旅游市場秩序、旅行社、導游服務等相關檢查內容進行的經常*、隨機*的不定期檢查。
(二)專項檢查是指各級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根據(jù)工作需要,集中一段時間和特定人員,對某一專題開展檢查。
(三)個案檢查是指根據(jù)重大投訴案例,針對某一類旅游質量問題,對被投訴對象開展檢查。
(四)年終檢查是指每年末各級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對轄區(qū)內旅行社實行的全面業(yè)務檢查,了解本年度內旅行社的規(guī)范經營情況、質量管理情況、人員管理情況等。
四、檢查方式。
(一)現(xiàn)場檢查:各級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派執(zhí)法人員前往景點、旅行社經營場所等工作現(xiàn)場,對旅行社經營情況、旅游市場秩序、導游服務質量及持*情況、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等相關內容開展實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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