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出入管理人員登記健康碼行程查驗制度
校園出入管理人員登記健康碼行程查驗制度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xiàn),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園出入管理人員登記健康碼行程查驗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此規(guī)定。
一、門禁管理
1.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車輛主要出入校門為學校南門;其余校門為預備校門,根據實際需求可定時或隨時打開,滿足正常教學和工作需要。
2.為方便教職工錯峰上課,教職工生活區(qū)北門定時開放。開放時間為:
冬季工作日7:00—8:20、11:40—14:40、17:30—18:30;
夏季工作日7:00—8:20、11:40—15:10、18:00—19:00。
二、教職工出入校園管理
3.學校教職工、校內商戶、固定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等憑電子通行證,經測溫后出入校園。
4.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教職工的通行證由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審批;校內商戶、固定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等,由管理單位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身份識別、信息登記、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健康監(jiān)控后,審核、審批電子通行證。
三、學生出入校園管理
5.學生出入校園,由各教學院按照授權審批電子通行證,門衛(wèi)憑電子通行證掃碼、測溫放行。緊急情況下學生需出入校園的,教學院黨委副書記直接聯(lián)系保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后出入。
6.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學生出入校園的(同一時間點),教學院提供學生名單、出入時間、接送車輛,單位主要領導審批后報備保衛(wèi)處,由教師帶隊免掃碼出入校園;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學生需每天出入校園的.(時間超過7天以上),相關單位提供學生名單、出入時間,單位主要領導審批后報備保衛(wèi)處,并制作臨時出入證,學生憑證出入。
四、參加培訓、會議、交流考察、考試等活動人員出入校園管理
7.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活動主辦單位提前一周向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申請,報保衛(wèi)處備案,并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審核、審批參加人員的電子通行證或臨時通行證。主辦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參加活動人員的身份識別、信息登記、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健康監(jiān)控和防控管理。
8. 50人(含)以內的活動,由主辦單位進行電子通行證授權;50人以上的活動,主辦單位可制作臨時通行證(胸牌卡),憑證出入;各類考試可憑準考證等證件出入。參加活動人員進入校園必須佩戴口罩,接受測溫。
五、公務來訪人員出入校園管理
9.接待單位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識別、信息登記、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健康監(jiān)控后,審批電子通行證。訪客憑電子通行證,接受測溫后出入。
10.臨時來訪人員,受訪單位盡量采取電聯(lián)、網絡和郵寄等非接觸方式處理。確需進校者,接待單位應派專人到校門口接洽,并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識別、信息登記、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和健康監(jiān)控。
六、車輛出入校園管理
11.教職工車輛按照一卡(教工卡)一車錄入車輛管理系統(tǒng),門禁系統(tǒng)自動識別出入;校內商戶、固定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的車輛,由管理單位集中報保衛(wèi)處審核后到保安公司(南門)辦理臨時通行證,憑證出入;來訪人員的車輛和各單位購買物資的送貨車輛可通過“i周師”預約通行(無車牌的其它車輛可電話聯(lián)系治安科聯(lián)系人預約);參加培訓、會議、交流考察的車輛,由主辦單位辦理臨時通行證報備保衛(wèi)處,憑證出入。接待單位(主辦單位)必須對司乘人員進行身份識別、信息登記、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健康監(jiān)控后,審批電子通行證,并督促其嚴格遵守校園交通管理規(guī)定。
12.食堂、超市、后勤服務中心、自動售貨機等有關實體的送貨車輛每天6:00—7:30和15:20—16:50(冬季時間14:50—16:20)從南門出入校園,其他時間不得在校園逗留;快遞運送車輛每天8:20—9:50、15:10—16:40(冬季時間14:40—16:10)和19:00—20:30從南門出入校園,其他時間不得在校園逗留;施工車輛每天6:00--7:30和15:20--16:50(冬季時間14:50—16:20)從北門出入校園;各單位購買物資的送貨車輛嚴禁在每天7:30—8:30和14:30—15:30出入校園。各類應急車輛可直接出入校園,應急處置結束后,所涉單位以書面形式向保衛(wèi)處備案。
七、其他
13.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期間,無關人員(包括學生家長、外賣人員等)及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來人員入校前的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監(jiān)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單位(主辦單位)負責。
14.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疫情防控規(guī)定,一律嚴肅處理。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學校聯(lián)系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15.學校將堅持實事求是、科學精準的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勢動態(tài)調整校園出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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