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使者事跡材料(精選5篇)
文明使者事跡材料范文第1篇
(1)擬標題。先進事跡材料的標題,有兩部分內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寫明先進個人姓名和先進集體的名稱,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個人或哪個集體、哪個單位的先進事跡。二是要概括標明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或材料的用途。例如《王鬃同志端正黨風的先進事跡》、《關于評選張鬃同志為全國新長征突擊手的材料》、《關于評選鬃處黨支部為省直機關先進黨支部的材料》等o
(2)寫正文。正文的開頭,要寫明先進個人的簡要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是否黨團員等。此外,還要寫明有關單位準備授予他(她)什么榮譽稱號,或給予哪種形式的獎勵。對先進集體、先進單位,要根據其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寥寥數語即應寫明,不須用更多的文字。
然后,要寫先進人物或先進集體的主要事跡。這部分內容是全篇材料的主體,要下功夫寫好,關鍵是要寫得既具體,又不繁瑣;既概括,又不抽象;既生動形象,又很實在?傊,就是要寫得很有說服力,讓人一看便可得出夠得上先進的結論。比如,寫一位端正黨風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重寫這位同志在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進事跡,在同不正之風作斗爭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現。又如,寫一位搞改革的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力寫這位同志是從哪些方面進行改革的,已經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別是改革前后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都有了哪些明顯的變化。在寫這些先進事跡時,無論是先進個人還是先進集體的,都應選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體事實來說明。必要時還可運用一些數字,以增強先進事跡材料的說服力。
文明使者事跡材料范文第2篇
(1)要擬定恰當的標題。先進事跡材料的標題,有兩部分內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寫明先進個人姓名和先進集體的名稱,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個人或哪個集體、哪個單位的先進事跡。二是要概括標明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或材料的用途。例如《王××同志端正黨風的先進事跡》、《關于評選張××同志為全國新長征突擊手的材料》、《關于評選××處黨支部為省直機關先進黨支部的材料》等o
(2)正文。正文的開頭,要寫明先進個人的簡要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是否黨團員等。此外,還要寫明有關單位準備授予他(她)什么榮譽稱號,或給予哪種形式的獎勵。對先進集體、先進單位,要根據其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寥寥數語即應寫明,不須用更多的文字。
然后,要寫先進人物或先進集體的主要事跡。這部分內容是全篇材料的主體,要下功夫寫好,關鍵是要寫得既具體,又不繁瑣;既概括,又不抽象;既生動形象,又很實在?傊褪且獙懙煤苡姓f服力,讓人一看便可得出夠得上先進的結論。比如,寫一位端正黨風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重寫這位同志在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進事跡,在同不正之風作斗爭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現。又如,寫一位搞改革的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力寫這位同志是從哪些方面進行改革的,已經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別是改革前后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都有了哪些明顯的變化。在寫這些先進事跡時,無論是先進個人還是先進集體的,都應選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體事實來說明。必要時還可運用一些數字,以增強先進事跡材料的說服力。
為了使先進事跡的內容眉目清晰、更加條理化,在文字表述上還可分成若干自然段來寫,特別是對那些涉及較多方面的先進事跡材料,采取這種寫法尤為必要。如果將各方面內容材料都混在一起,是不易寫明的。在分段寫時,最好在每段之前根據內容標出小標題,或以明確的觀點加以概括,使標題或觀點與內容渾然一體。
最后,是先進事跡材料的署名。一般說,整理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材料,都是以本級組織或上級組織的名義;是代表組織意見的。因此,材料整理完后,應經有關領導同志審定,以相應一級組織正式署名上報。這類材料不宜以個人名義署名。
寫作典型經驗材料-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標題。有多種寫法,通常是把典型經驗高度集中地概括出來,一般不采用公文標題的寫法。這種集中概括出來的標題,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經驗的內容,又不是這些內容的簡單重復,可以說就是典型經驗的主題
(2)開頭。一般是展示典型經驗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況、社會背景等,既要寫出典型經驗出現的環(huán)境,又不要冗長、羅唆。成果,要概括寫出最為突出之點,并盡可能與背景材料相映襯。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來寫,這要根據具體材料安排。
(3)主體。對典型經驗的具體展開,是典型經驗材料的核心部分。寫作這部分內容,一般是從總體上把典型經驗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分成幾個部分。幾部分都是緊緊圍繞標題,服務于標題,說明標題;各部分之間要有內在聯系,但不能互相重復,互相包含,要相對獨立地處在一個統(tǒng)一體內。
一般來說,這部分內容的表述,應當既要有思想,又應有具體做法或實例,既要有面上的綜合,又應有點上的說明,最好還要有一些必要的數字。
寫作先進典型材料,應當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事實必須真實、可靠。先進典型材料的先進事跡是否真實,直接關系到先進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絕對真實才能使先進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進思想、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一定要認真核對清楚,不允許有半點虛假、拔高或拼湊及張冠李戴的情況,不能把道聽途說、未經核實的"先進事跡"和"經驗"寫入材料。如果確實一時難以搞清楚,寧可暫時不寫,也不能勉強湊數。
文明使者事跡材料范文第3篇
無論是先進個人還是先進集體,他們的先進事跡,內容各不相同,因此要整理材料,不可能固定一個模式。
一般來說,可大體從以下方面進行整理。
(1)要擬定恰當的標題。
先進事跡材料的標題,有兩部分內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寫明先進個人姓名和先進集體的名稱,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個人或哪個集體、哪個單位的先進事跡。
二是要概括標明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或材料的用途。
例如《王××同志端正黨風的先進事跡》、《關于評選張××同志為全國新長征突擊手的材料》、《關于評選××處黨支部為省直機關先進黨支部的材料》等o (2)正文。
正文的開頭,要寫明先進個人的簡要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是否黨團員等。
此外,還要寫明有關單位準備授予他(她)什么榮譽稱號,或給予哪種形式的獎勵。
對先進集體、先進單位,要根據其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寥寥數語即應寫明,不須用更多的文字。
然后,要寫先進人物或先進集體的主要事跡。
這部分內容是全篇材料的主體,要下功夫寫好,關鍵是要寫得既具體,又不繁瑣;既概括,又不抽象;既生動形象,又很實在。
總之,就是要寫得很有說服力,讓人一看便可得出夠得上先進的結論。
比如,寫一位端正黨風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重寫這位同志在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進事跡,在同不正之風作斗爭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現。
又如,寫一位搞改革的先進人物的事跡材料,就應當著力寫這位同志是從哪些方面進行改革的,已經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別是改革前后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都有了哪些明顯的變化。
在寫這些先進事跡時,無論是先進個人還是先進集體的,都應選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體事實來說明。
必要時還可運用一些數字,以增強先進事跡材料的說服力。
為了使先進事跡的內容眉目清晰、更加條理化,在文字表述上還可分成若干自然段來寫,特別是對那些涉及較多方面的先進事跡材料,采取這種寫法尤為必要。
如果將各方面內容材料都混在一起,是不易寫明的。
在分段寫時,最好在每段之前根據內容標出小標題,或以明確的觀點加以概括,使標題或觀點與內容渾然一體。
最后,是先進事跡材料的署名。
一般說,整理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材料,都是以本級組織或上級組織的名義;是代表組織意見的。
因此,材料整理完后,應經有關領導同志審定,以相應一級組織正式署名上報。
這類材料不宜以個人名義署名。
寫作典型經驗材料-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標題。
有多種寫法,通常是把典型經驗高度集中地概括出來,一般不采用公文標題的寫法。
這種集中概括出來的標題,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經驗的內容,又不是這些內容的簡單重復,可以說就是典型經驗的主題。
(2)開頭。
一般是展示典型經驗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
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況、社會背景等,既要寫出典型經驗出現的環(huán)境,又不要冗長、羅唆。
成果,要概括寫出最為突出之點,并盡可能與背景材料相映襯。
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來寫,這要根據具體材料安排。
(3)主體。
對典型經驗的具體展開,是典型經驗材料的核心部分。
寫作這部分內容,一般是從總體上把典型經驗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分成幾個部分。
幾部分都是緊緊圍繞標題,服務于標題,說明標題;各部分之間要有內在聯系,但不能互相重復,互相包含,要相對獨立地處在一個統(tǒng)一體內。
一般來說,這部分內容的表述,應當既要有思想,又應有具體做法或實例,既要有面上的綜合,又應有點上的說明,最好還要有一些必要的數字。
寫作先進典型材料,應當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事實必須真實、可靠。
先進典型材料的先進事跡是否真實,直接關系到先進典型的生命力。
只有絕對真實才能使先進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
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進思想、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一定要認真核對清楚,不允許有半點虛假、拔高或拼湊及張冠李戴的情況,不能把道聽途說、未經核實的"先進事跡"和"經驗"寫入材料。
如果確實一時難以搞清楚,寧可暫時不寫,也不能勉強湊數。
(2)觀點和提法要分寸恰當。
在敘述先進典型的先進事跡和經驗時,要注意擺正先進典型和其他群眾、集體的關系。
許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事跡,都不是單槍匹馬干成的,是與周圍群眾和其他集體、單位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的。
因此,講先進典型的事跡、經驗,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講那些脫離群眾、脫離整體觀念的過頭話。
否則,就不能起到先進典型的帶動作用。
(3)文字要樸實、簡明。
整理先進典型材料,主要是通過實實在在的事實說話。
這就要求在語言文字的表達上,一定要善于選擇那些實在、貼切的詞語。
不要過多選用做修飾成分或言過其實的形容詞。
文明使者事跡材料范文第4篇
一、寫作典型經驗材料-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標題。有多種寫法,通常是把典型事跡經驗高度集中地概括出來,一般不采用公文標題的寫法。這種集中概括出來的標題,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經驗的內容,又不是這些內容的簡單重復,可以說就是典型經驗的主題。
(2)開頭。一般是展示典型經驗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況、社會背景等,既要寫出典型經驗出現的環(huán)境,又不要冗長、羅唆。成果,要概括寫出最為突出之點,并盡可能與背景材料相映襯。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來寫,這要根據具體材料安排。
(3)主體。對典型經驗的具體展開,是典型經驗材料的核心部分。寫作這部分內容,一般是從總體上把典型經驗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分成幾個部分。幾部分都是緊緊圍繞標題,服務于標題,說明標題;各部分之間要有內在聯系,但不能互相重復,互相包含,要相對獨立地處在一個統(tǒng)一體內。 一般來說,這部分內容的表述,應當既要有思想,又應有具體做法或實例,既要有面上的綜合,又應有點上的說明,最好還要有一些必要的數字。
二、 寫作先進典型事跡材料,應當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1)事實必須真實、可靠。先進典型材料的先進事跡是否真實,直接關系到先進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絕對真實才能使先進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進思想、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一定要認真核對清楚,不允許有半點虛假、拔高或拼湊及張冠李戴的情況,不能把道聽途說、未經核實的”先進事跡”和”經驗”寫入材料。如果確實一時難以搞清楚,寧可暫時不寫,也不能勉強湊數。
(2)觀點和提法要分寸恰當。在敘述先進典型的先進事跡和經驗時,要注意擺正先進典型和其他群眾、集體的關系。許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事跡,都不是單槍匹馬干成的,是與周圍群眾和其他集體、單位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的。因此,講先進典型的事跡、經驗,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講那些脫離群眾、脫離整體觀念的過頭話。否則,就不能起到先進典型的帶動作用。
(3)文字要樸實、簡明。整理先進典型材料,主要是通過實實在在的事實說話。這就要求在語言文字的表達上,一定要善于選擇那些實在、貼切的詞語。不要過多選用做修飾成分或言過其實的形容詞。不要講空話、套話,硬拉架子做文章。話要說得簡潔明了,凡是能用較少的話把事情說清楚的,就不要把話拉長.
三、先進典型事跡材料的幾個常見問題
(1)要用第幾人稱寫?有人問,事跡該用第幾人稱寫?總不能黃婆賣瓜自賣自夸,好話要從別人的嘴里說出來,才顯得有分量,尤其是出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嘴里,更是如聽綸音,一言九鼎!退一萬步講,你我都是食人間煙火的庸常之輩,打交道的都是蕓蕓眾生,凡夫俗子的稱道也會聊勝于無的。這回,我鎮(zhèn)編輯印發(fā)的《教師風采》,有的人卻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像是事跡報告會上的講稿,好是好,也很精彩,口吐蓮花,總感到難以把握分寸。說過頭了,人家嘴上不說心里會想,盡往自己臉上貼金;過于謙虛,又容易將自己幾十年殫精竭慮奉獻于山村基礎教育的輝煌成績掩蓋。是進也難,退也難。如果用的是第三人稱,就巧妙了:說過了,是寫稿人妙筆生花;沒說到位,是捉刀人手足無力掌握好分寸,才留下隨處可見的斧鑿痕跡,傳主都是一臉無辜——我比竇娥還冤啊!
(2)文章需要有多少的字數?
千字文最討巧,讓人讀了還想讀,戛然而止,回味無窮那才過癮,要是讀讀還有,翻開一頁還有一頁,像臭婆娘的裹腳布,人家出于面子耐下心來讀完,的確是一件乏味的差事。事跡嘛,無非是你做了些什么,為什么要這么做,你可有高尚的動機?有高尚的動機,平凡的事情也偉大;動機不純,即使結果是好事,也只能說是歪打正著,不足為外人道。所以,愿望必須是美好的,精神必須是崇高的,不能就事論事,只見事跡不見人物精氣神。人有善念,天必佑之!有的作者,不知從哪里摘抄了一些優(yōu)美的文句放在段首,單獨來看,我都怦然心動,“絕妙好辭”!在樸實無華的平凡人物事跡里,像一個五大三粗的男子,頭上斜插著一朵鮮艷的大紅花,全無美感,猶如正確的廢話,一點信息量都沒有,像飲一杯不冷不熱的白開水,對身體無半點好處。
文明使者事跡材料范文第5篇
關鍵詞:文物保護;客觀原則;主觀原則;探索
中圖分類號:K87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23)14-0252-02
一、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原則
(一)不改變原狀的原則
這一原則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總原則,在不同時期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中都有要求。1961年國務院頒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第11條第1款:“一切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石刻、雕塑等(包括建筑物的附屬物),在進行修繕、保養(yǎng)的時候,必須嚴格遵守恢復原狀或者保存現狀的原則,在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的建設工程!钡12條:“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如果必須作其他用途,應當由主管的文化行政部門報人民委員會批準。使用單位要嚴格遵守不改變原狀的原則,并且負責保證建筑物及附屬文物的安全。”1964年《威尼斯》第5條:“為社會公用之目的使用古跡永遠有利于古跡的保護。因此,這種使用合乎需要,但決不能改變該建筑的布局或裝飾。只有在此限度內才可考慮或允許因功能改變而需做的改動。”
1982年頒布的《文物保護法》第14條:“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革命遺址、紀念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含建筑物的附屬物),在進行修繕、保養(yǎng)、遷移的時候,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第15條:“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如果必須作其他用途,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由當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報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如果必須作其他用途,應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國務院批準。這些單位以及專設有博物館等機構,都必須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使用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的單位,應當負責建筑物的保養(yǎng)和維修!2002年修訂頒布的《文物保護法》第21條和2007年修改頒布的《文物保護法》第21條第4款:“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yǎng)、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币约暗26條第1款:“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不改變原狀的原則包含恢復原狀和保存現狀兩層含義,這在1961年《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第11條已經明確規(guī)定。對于恢復原狀和保存現狀的理解,前輩專家學者已作了闡述和總結,祁英濤先生認為原狀應該是原來建造時的原狀,不一定是最早歷史年代的式樣,要以現存實物的鑒定時代為準。并提出要保存文物五個方面的原狀:即原來的造型,原來的結構,原來的質地,原來的工藝,建筑時期或歷史形成的健康的內部環(huán)境與周圍環(huán)境。而認為保存現狀是指保存一座建筑物現存的健康面貌,認為現狀是現存的破爛狀況是誤解。2000年《關于〈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若干問題的闡述》分別說明了文物原狀有4種狀態(tài),必須保存現狀的8種情況,可以恢復原狀的6種情況。
(二)慎重遷建和重建的原則
《威尼斯》第7條:“古跡不能與其所見證的歷史和其產生的環(huán)境分離。除非出于保護古跡之需要,或因國家或國際之極為重要利益而證明有其必要,否則不得全部或局部搬遷古跡。”《關于〈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若干問題的闡述》規(guī)定:遷建須遵守前后環(huán)境相似,遷建后要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護各時期歷史信息,遷建的必須是現存實物。還規(guī)定遷建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如國家重大建設工程需要,不可抗力或失去所依托的歷史環(huán)境難以原址保護,本身具有可遷建的特征等。
《威尼斯》第6條:“古跡的保護包含著對一定規(guī)模環(huán)境的保護。凡傳統(tǒng)環(huán)境存在的地方必須予以保存,決不允許任何導致改變主體的顏色關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動!1992年《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第14條:“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必須在另地復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原核定公布機關批準!钡牵瑢σ恍┦种匾奈幕z產,它們是當地重要的特征,有特殊的紀念功能,留有可靠的形象資料,在公眾心中有較深的印象,當條件允許時,也可以考慮重建,但重建必須遵守原址重建保護遺址,依據文獻和同時期、同類型、同地區(qū)實物佐證,重建物應有所區(qū)別等原則。因重建物必然失去歷史真實性,并且耗資巨大,還有可能破壞遺址,通常情況下保存遺址價值更大。
遷建和重建是經特殊批準的個別工程,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不允許為旅游參觀而遷建或重建。遷建或重建必須經專家論證,依法審批,必須取得并保留全部原狀資料,詳細記錄遷建或重建的全過程,以盡可能做到不改變歷史文化遺產的原狀。
(三)最少干預和整體保護的原則
最少干預的原則在1964年《威尼斯》中首先提出,旨在對文化遺產進行加固、修整、修復時,要以最少干預的方式進行!锻崴埂返12條:“缺失部分的修補必須與整體保持和諧,但同時須區(qū)別于原作,以使修復不歪曲其藝術或歷史見證!钡13條:“任何添加均不允許,除非它們不致于貶低該建筑物的有關部分、傳統(tǒng)環(huán)境、布局平衡及其與周圍環(huán)境的關系”。2000年《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第19條:“凡是近期沒有重大危險的部分,除日常保養(yǎng)外不應進行更多干預。必須干預時,附加的手段只用在最必要部分,并減少到最低限度。采用的保護措施,應以延續(xù)現狀,緩解損傷為主要目標!
《威尼斯》第1條:“歷史古跡的要領不僅包括單個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從中找出一種獨特的文明、一種有意義的發(fā)展或一個歷史事件見證的城市或鄉(xiāng)村環(huán)境!钡6條:“古跡的保護包含著對一定規(guī)模環(huán)境的保護!钡7條:“古跡不能與其所見證的歷史和其產生的環(huán)境分離!薄吨袊奈锕袍E保護準則》第24條:“與文物古跡價值關聯的自然和人文景觀構成文物古跡的環(huán)境,應當與文物古跡統(tǒng)一進行保護。必須要清除影響安全和破壞景觀的環(huán)境因素,加強監(jiān)督管理,提出保護措施!
(四)慎重使用保護技術的原則
文物保護技術的使用,反映了當時生產力發(fā)展水平和文物保護管理水平!锻崴埂返10條:“當傳統(tǒng)技術被證明為不適用時,可采用任何經科學數據和經驗證明為有效的現代建筑及保護技術來加固古跡。”第2條:“古跡的保護與修復必須求助于對研究和保護考古遺產有利的一切科學技術。”《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第21條:“一切技術措施應當不妨礙再次對原物進行保護處理。”第22條:“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藝必須經過前期試驗和研究,證明是最有效的,對文物古跡是無害的,才可以使用!
(五)使用的修繕材料具有可逆性和可再處理性的原則
保護文化遺產的目的是使其承載的歷史、社會、文化等信息盡可能真實、完整、長久保存留傳下去,以發(fā)揮其應有的價值和作用。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必須長期持續(xù)地進行,而保護工作的長期性,決定了修繕工作的多次性及各次之間的可持續(xù)性,這就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具有可逆性和可再處理的特性。因為隨著科技的發(fā)展,更好、更適合的新材料將不斷涌現,對于修復效果不理想的材料,將被清除掉,代之以新材料進行處理,而原來修復效果較好的材料,隨著時間的推移,材料一旦老化或出現其它問題,也必然要作重新處理。因此,材料的可逆性和可再處理性對于文化遺產保護修繕工作意義重大。
以上是我國文物保護普遍認同的保護原則,有其重要的學術價值,為文物保護提供指導,但是文物保護是一個綜合的系統(tǒng)工程,受到資金、科研、人員、政策、經濟等諸多因素影響。于是我們就看到很多在上述原則的指導下, 很多文物建筑被經濟發(fā)展的熱潮吞沒, 很多文物在修繕之后很難再找到與修繕前的聯系, 很多本來應該修復的文物被推到重建, 重建后的文物變得面目全非。
二、探索主觀與客觀的平衡
文物保護工程涉及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業(yè)主、使用和權屬等單位,工程從立項到竣工經歷立項、勘查、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驗收等環(huán)節(jié),除立項環(huán)節(jié)外,各環(huán)節(jié)、各單位因認識、理解和思想局限性或環(huán)境因素等,都可能形成各自的主觀原則而偏離客觀原則。這就要求各單位務必提高專業(yè)素養(yǎng),講求專業(yè)精神。
一是各單位要認真學習業(yè)務知識,精通文物保護工程中各種技術和文物保護原則等知識,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取得相應資質。
二是勘查單位要做到勘查實事求是,全面認真細致,為設計單位提供第一手客觀全面翔實的勘查資料,編制科學切實可行的現狀勘查報告。
三是設計單位根據勘查資料現狀勘查報告和文物保護原則等,編制有針對性、符合文物保護要求的設計方案說明書和工程概算,業(yè)主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對現狀勘查報告和設計方案說明書進行論證評估;四是施工單位嚴格按照通過論證評估后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監(jiān)理單位適時動態(tài)監(jiān)督,對存在的問題或偏差客觀提出,限期整改,作好記錄登記入檔;五是工程完工后,業(yè)主單位組織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現狀勘查報告和設計方案說明書的論證評估專家進行驗收。
通過以上環(huán)環(huán)相扣和專家智力支持,找尋主客觀原則的平衡點,保持文物保護原則的唯一性,利于文物保護原則的執(zhí)行。由于各單位對待文物保護的視角不盡相同:業(yè)主單位更多考慮資金承受力,吸引群眾的能力,為旅游和經濟提供服務程度等;而文物保護研究者更多考慮文物建筑的安全保障、文物歷史文化信息保存量等,因而文物保護主觀原則與客觀原則總是存在一定的偏移,而最大限度減小偏移成為文物工作者的使命。
三、結語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及其承載的社會、歷史、文化等信息的傳承性,決定了不改變原狀的原則是文物保護的總原則,其它原則都要遵循這個總原則,是總原則在各類保護工程中的具體實踐。而人的因素是造成文物保護原則主觀原則偏移客觀原則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文物工作者的業(yè)務素質和專業(yè)素養(yǎng)勢在必行,也是每一代文物工作者的使命。
參考文獻: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文物保護法[Z].2007,
[2]國務院.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J].文物,1961(Z1).
[3]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Z].2000.
[4]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關于《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若干問題的闡述[Z].2000.
[5]第二屆歷史古跡建筑師及技師國際會議.威尼斯[Z].1964.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fā)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yyfangchan@163.com (舉報時請帶上具體的網址)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