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以案促改的心得體會
近期我認真學習了上級公安機關關于李莊浩案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更加體會到推進以案促改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重要性在于,開展以案促改是十九大以后中省部署的一項創(chuàng)新性工作,是反腐斗爭的全新制度性安排,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公干機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從多個方面提出了整改任務,擔子很沉、任務很重。
必要性在于,李莊浩作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發(fā)生扭曲,忘記了黨的宗旨,忘記了黨性原則,最終導致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其產生暴露的問題,影響惡劣,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市公安事業(yè),影響了掃黑除惡的進度,影響了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F在各地掃黑除惡任務艱巨,矛盾問題突出。沒有制度的剛性約束,沒有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很難打造一支鐵一般的干部隊伍,很難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因此,迫切需要開展"以案促改"工作,營造風清氣正、崇廉尚實、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fā)展。
以案促改,關鍵在改,作為基層干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將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整改任務的落實。
一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中央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始終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漸,從小事上做起,從自身做起,把各項紀律、要求落實到位,以身作則;
三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堅定持續(xù)反對"四風";
四要夯實管黨治黨責任,從李莊浩案中吸取教訓,堅決做好"以案促改"相關工作,做到抓業(yè)務和抓黨建并重,將警示教育落實到推動日常工作上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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