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報告書寫格式【優(yōu)秀7篇】
在請事假的時候有什么好用的理由可以用呢?小編整理了7篇請假報告書寫格式,希望您在閱讀之后,能夠更好的寫作請假。
請假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健全學校請假制度,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根據(jù)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重申教職工請假的有關規(guī)定。
1、 請假程序:辦公室領取請假單→填寫→校長審核→教導處安排、備案→辦公室存檔
2、請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附上醫(yī)院證明,事假應寫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后應及時補辦。
3、請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須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能續(xù)假。不能來校續(xù)假的,可以用各種方式提出申請,返校后補填請假單。
4、請假手續(xù)不完備,不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考勤由辦公室主管,請假期滿后,要履行銷假手續(xù),未銷假造成考勤上失誤的,由請假者負責。
6、教職工例會上將定期公布考勤情況。
7、病假須持醫(yī)院證明(急診除外)及本人請假條,經校長簽字批準方能生效,無醫(yī)院證明及本人請假手續(xù),擅不到崗,以曠工論處。
8、鑒于教職工有寒暑假,結婚一般應安排在假期,如確須在教學時間舉行婚禮,學校給婚假三天(舉行婚禮當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視為出勤。
9、女教職工生產假:按現(xiàn)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10、喪假:教職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準假3天(從死亡之日起連續(xù)3天、路途時間除外)。視為出勤。
11、教職工因公負傷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視為出勤。
12、教職工子女婚嫁,準假二天(婚嫁當日和前一天),視為出勤。
13、經學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職工外出學習、辦公事或公益活動,可視為出勤。
14、教職工離校在離校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離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記、或通訊不暢,視為工作失誤。離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備請假手續(xù),記入考勤。
15、教職工要按要求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如上課、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教師會議、升旗儀式、兩操、教研活動等),活動開始后5分鐘后視為遲到,20分鐘后到達視為曠工,各類活動結束前離開視為早退。
16、教職工在教學期間內休假、外出學習在兩天以內(含兩天),需安排好本職工作,辦好交接,并報教導處備案,方能離校,否則視為工作失誤(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視為出勤的事假都應填寫請假單。
18、本制度從xx-xxx年5月3日起執(zhí)行。
請假的規(guī)定 篇二
實行干部休假請假制度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具體措施。安排好干部的休假請假,對于促進干部身心健康,調節(jié)工作節(jié)奏,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工作積極性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jù)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xiàn)就局系統(tǒng)干部休假請假等事宜作如下規(guī)定:
一、年休假、婚、產假、探親假、事假、病假
(一)年休假
1、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其休假時間為: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者,每年可休假5天;工作滿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工作滿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以上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2、干部職工年休假,一般為本地休假,如果到外地休假,應在休假審批表上說明。
3、探親假、婚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只限當年使用,不能跨年度累計。
(二)婚、產假
1、干部職工結婚,由本人寫出請假條,按程序審批。婚假3天,晚婚假18天(男25歲,女23歲為晚婚),具備晚婚假,總婚假為21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內)
2、女干部職工休產假須填寫請假報告,假期為6個月。其配偶護理假為一個月。
3、女同志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給予15-30天產假,滿4個月流產者給產假42天。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造成計劃外懷孕流產者,產假按事假對待。
4、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同志,每班勞動時間內可以哺乳兩次(含人工喂養(yǎng)),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一班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三)探親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固定干部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從結婚第二年可以享受探親假;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親的待遇。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3、未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干部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4、已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5、探親假期是指干部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時間,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四)事假、病假
1、一次事假,原則上不能超過5天。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當年年休假,如已享受當年年休假,則不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
2、因病請假的,須寫出請假報告,并附三等甲級醫(yī)療單位診斷證明。
3、患有抑郁癥、精神病者,如在家休養(yǎng),請假時除持有相關醫(yī)院診斷證明外,其親屬要將監(jiān)管責任書一并遞交局人事教育科備案。
二、各類假期批準權限
(一)縣(處)級休假請假須報局長批準。
(二)機關各科(室)科長(主任),局屬二級機構正職領導請假,2日內報主管局長批準,3日以上經主管副局長、主管人事副局長同意后報局長批準。局屬各級正職離開xx一律按程序報局長批準。
(三)機關各科(室)副科長(副主任),二級機構副職領導請假,需寫出請假報告,2日內由科(室),二級機構主要領導批準,3日內報主管副局長批準,4日以上報主管人事副局長批準。
(四)機關、二級機構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請事假,2日內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批準,4日報主管副局長批準,5日以上報主管人事副局長批準。
(五)凡5日以上病假需報主管人事副局長批準,一個月以上病假報局長批準。
三、幾點說明
(一)本規(guī)定依據(jù)《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婚姻法》、《勞動法》和xx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干部休假工作的通知》(洛辦文〔2007〕61號)文件,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
(二)全局干部職工各類假期批準后,須將請(休)假報告交局人事教育科登記。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或逾期不歸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各類假期結束后,本人需及時到人事教育科銷假。如遇特殊情況延長假期的,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不得出現(xiàn)"口頭"請假、批假現(xiàn)象。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科(室)或單位負責人按程序辦理。
(四)干部請(休)假時應主動安排好工作,向科(室)領導或相關人員做好交接,并留下聯(lián)系方式,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五)凡干部外出學習、培訓,需到人事教育科登記。干部出境、出國要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并報人事、紀檢部門備案。
(六)局機關和二級機構干部的請(休)假管理責任主體是主管科室、二級機構的主管局領導和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
(七)探親假不適用于xx市地區(qū)。
(八)請(休)假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單位和干部個人考核體系。
(九)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局人事教育科。
請假制度 篇三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guī)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xù),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1、學生因事(。┱埣贂r,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xù)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guī)定辦理休學手續(xù)。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谡埣匐x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wèi),回校時到門衛(wèi)處銷假。門衛(wèi)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準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wèi)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xù)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xù),用于備案。
4、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至一周內由級部主任批準,并告知教導處;超過一周由教導處批準,并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xù)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請假制度 篇四
根據(jù)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使教師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時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
(2)教職工直系親屬,喪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請假,一學期最多不超過10天。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照發(fā),除此以外經嚴格審查的其它事假,中心?筛鶕(jù)具體情況確定工資待遇。教職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不予準許。
(1)每學期病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fā),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終一個月的獎金。
(2)如系 醫(yī)院確診為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憑醫(yī)院證明),工資待遇可作特殊對待。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合晚婚規(guī)定的(已婚女24周身歲生育第一 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jié)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休息期間停發(fā)工資。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論處。
除正常的事、病、產、婚、喪等假之外,凡超過假期或非正常請假者,每學期假期累計計算,1個月以內每天按本人日工資的50%扣除,一個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資的70%扣除,學?鄢埣俳處煿べY,應按日計算,當月扣除。
二、審批權限
教師請假三天以內由小學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
三、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先經本校校長簽字后到中心校審批登記,方可離崗。
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fā)日均工資,連續(xù)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一個月的,除扣發(fā)工資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評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
以上條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望各學校嚴格遵照執(zhí)行。
此制度從即日起執(zhí)行,以前規(guī)定和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請假制度 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guī)范請假行為,根據(jù)國家及省、市有關病假、休假及其工資福利待遇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手續(xù)
1、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1天(含1天)以內的,由處室審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內的,由分管局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局長審批。
2、請假手續(xù)應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頭工作。特殊情況事前未能請假的,要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不上班,又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3、請假3天以上的,應填寫《請假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處室留存;一份及證明材料交人教處,作為年底考核依據(jù)。請假結束后要及時銷假。
4、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應向分管局長報告,并報局長。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請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應提供病歷,并出具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的證明。
2、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20xx年,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計發(fā)。工作年限滿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計發(fā),其它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20xx年不滿2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請事假。
2、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從第16天起停發(fā)本人的單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補貼。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天數(shù),沖銷不完的病事假天數(shù)再按上述規(guī)定處理。
4、當年度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未參加考核的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不予發(fā)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按實際工作月數(shù)計發(fā)目標考核獎。
四、年休假
1、鼓勵機關職工按照規(guī)定休假。年休假由各處室根據(jù)工作情況,結合個人要求統(tǒng)籌安排。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可扣除節(jié)假日天數(shù)后順延。
3、如確因工作需要當年未安排休假的,經局長同意,可與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親假
1、工作滿1年,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3、請?zhí)接H假的,當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4、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報銷。
六、婚假
1、機關干部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時給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延長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半年內休完,逾期作自動放棄。
七、產假
1、女職工生育時給予產假90天。難產的憑醫(y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婦女方產假30天。
2、產假期滿后,因身體不好,上班有困難,需要繼續(xù)休息的,持醫(y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研究批準,可再請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fā)給。
3、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7天;女方為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10天。護理假應在女方產假期間用完,過期不補。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或人工流產的,給予休假20—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引產的,給予休假90天。男性結扎,休息7天;女性結扎休息21天,如在產后結扎的增加產假14天。女性放節(jié)育環(huán)休息2天,取環(huán)休息1天。
八、喪假
1、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給予喪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新出臺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及省、市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由人教處負責解釋。
請假條:員工請假 篇六
xx有限公司:
我因與男友定于xx—xx年1月15日舉行婚禮,需享受婚假待遇,特向公司請假三天,請假時間自xx—xx年1月14日起至xx—xxx年1月16日止,懇望批準。
請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請假報告 篇七
xx培訓中心:
因我行于1月10日晚舉行員工大會,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1月10日晚不能回校參加培訓。特此請假、懇望批準!
此致
敬禮
銀行海珠支行
營業(yè)部xxx
xx-xx年1月8日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以上這7篇請假報告書寫格式是來自于小編的請假的相關范文,希望能有給予您一定的啟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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