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車輛管理制度
風電場車輛管理制度
現(xiàn)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風電場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風電場車輛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jù)員工守則及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4內容
4.1職責:
4.1.1值班人員及車輛進出大門管理、檢查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的監(jiān)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4.1.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4.2具體規(guī)定:
4.2.1人員出入管理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著裝整齊完整;外部人員需按照風電場要求辦好手續(xù)后,方可出入。
4.2.2車輛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指定區(qū)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所有進入風電場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填寫好單位、車輛牌號、姓名、入廠時間及來廠目的。值班人員及時檢查好人員、車輛是否帶有其他公司貨物或個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詳細記錄在登記本上,作為出廠核對證明用,同時交待好進廠注意事項及停放地點。
所有車輛必須按值班人員指定的'或規(guī)定的區(qū)域進行停放,未經允許,所有人員和車輛不準隨意走動和停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所有車輛進入風電場,必須按照場區(qū)行車路線行駛,車輛要走機動車道,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2.3其它說明
所有車輛外出時,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檢查,核對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放行。
對送貨外出的車輛,必須檢查是否帶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須憑經責任人的簽字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外來業(yè)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guī)定停靠在辦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4.3其他未盡事宜由總務負責修訂解釋。
風電場車輛管理制度2
1、根據(jù)xxx風電場及《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xxx風電場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項目部的生產經營正常穩(wěn)定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xxx風電場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車輛交通安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車輛交通安全職責,經常進行車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3、項目部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組織落實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項目部員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管車輛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5、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受水電x局安全管理部的領導和管理,對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負責車輛的統(tǒng)一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負責監(jiān)督項目部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開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和對本區(qū)域內事故多發(fā)部位、多發(fā)點段的整治。
6、項目部車輛實物形態(tài)的管理受項目部設備物資部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實物形態(tài)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和編制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組織編制機動車輛的大、中修計劃,并督促落實;監(jiān)督、指導機動車輛使用,搞好機動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定期組織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保證技術性能滿足安全運行指標;負責對從事機動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進行監(jiān)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及取證工作;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輛改造、更新、報廢制度;參加車輛交通安全專項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整改落實;參加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項目部駕駛員上崗資格的認定,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并負責審查、建檔和監(jiān)督管理;負責對擬錄用的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資格審查,并定期對機動車駕駛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定期組織身體健康檢查和技術培訓、考核,不適宜人員應及時調崗。
8、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職責,負責制定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遵章守紀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項目部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車輛維修、保養(yǎng)和檢測制度;對車輛和駕駛人員應定人、定員、定崗,非生產需要和領導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車輛;合理安排駕駛員出車頻率,防止疲勞駕駛。
9、專職駕駛員必須經分局人力資源部和項目部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駕車。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zhí)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堅持車輛保養(yǎng)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良好車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做到行車“三勤三檢”;嚴禁私自開車,嚴禁違法酒后駕車,嚴禁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輛,嚴禁無證開車,嚴禁將車輛交于無關人員駕駛。
10、在場內臨時修建的施工道路上,應設置明顯危險標志及必要的安全設施,以保障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進行管理,建立車輛狀態(tài)管理臺帳,做到專人負責。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車輛運行過程中的狀態(tài)進行檢查,做到專項檢查與定期檢查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及時解決和修理車輛存在的問題,確保車輛始終保持在完好技術狀態(tài),嚴禁車輛帶故障、帶缺陷運行,建立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做好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
12、嚴格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車輛性能規(guī)定,合理安排正確使用車輛。
13、項目部的施工人員上下班的交通車輛,應使用客車,并保證車輛完好狀態(tài),做到每班檢查,定期專項檢查,在一時無法解決客車的情況下,采用平板貨車臨時替代客車,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并經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載、超速運行,嚴禁在無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運行,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14、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項目部在需要租用車輛時,應打報告到分局設備物資部審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車輛。租用、出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車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合同報分局設備物資部一份存檔,報分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部備案。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自發(fā)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yyfangchan@163.com (舉報時請帶上具體的網(wǎng)址)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