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之鳩原文翻譯及賞析
第1篇:李氏之鳩原文翻譯及賞析
原文
李氏有一鳩,能為人言,過于鸚鵡,甚慧,養(yǎng)之數(shù)年矣.日則飛翔于廊楹簾幕間,不遠去。夕宿于籠,以避貍鼠。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晉人賈于吳者,見之,愿以十金易焉。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敝魅私H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敝临Z家,則舍之去。鳩竟不食,哀號告歸。賈人憐其志,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鳩乃食。
選自《陳忠裕公全集》(本文又名《“鳩”還李氏》)
導讀:李氏鳩鳥對主人忠貞不二,當商人重金買它時,它眷戀故主,絕食*,而且整天哀號,表現(xiàn)了誓死不屈的堅強意志.這只人格化的鳩鳥,正寄托了作者陳子龍忠于明朝,忠誠不渝的節(jié)*,同時也*辣地諷刺了那些向滿清屈膝投降的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注釋:①陳子龍:明末的一位忠臣義士.明亡以后,他被清兵逮捕,自殺殉國.②楹:堂屋前的柱子.③賈(g):做買賣,經(jīng)商.④十金:十兩銀子.⑤紿(di):欺哄.
閱讀練習
一,解釋文中加點的字
慧()市()且()去()
竟()憐()捐()乃()
二翻譯
1.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2.主人紿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
三,作者在人格化的鳩鳥身上歌頌其美德,寄托其志向.試概括本文的主旨.
參考*
一,慧(聰明)市(賣掉)且(將要)去(離開)竟(始終)
憐(同情,憐憫)捐(耗費,花費)乃(才)
二,1.鳩鳥每看到僮仆婢女中有私自拿東西或采摘花朵的情況,就一定報告它的主人.
2.主人騙它說:"我有個朋友想要看看你,看了以后馬上就帶你回家."
三,李氏鳩對故主忠誠不二的堅貞情志,寄托了作者誓死忠于明朝的氣節(jié)情*,又*辣地諷刺了那些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譯文
李氏有一只斑鳩,能說人話,勝過鸚鵡,十分聰明,養(yǎng)了很多年。這只斑鳩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飛翔,從來不飛遠,晚上便在籠中棲息,以躲避貍貓和老鼠的傷害。(斑鳩)見到仆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一定會告訴它的主人。晉國的商人在吳國經(jīng)商,看見這只斑鳩,愿意用十兩銀子來換。斑鳩察覺了他的意圖,便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離去。您一定要將我賣到其他地方,我將絕食不吃東西!敝魅撕弪_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給他看過了馬上帶你回家!钡搅松倘思依,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于是就整日不吃東西,哀叫著要回家。商人憐憫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賠償。于是花費了十兩銀子中的二兩銀子,把鳩還給李氏,斑鳩這才吃東西。
注釋: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廳堂前的柱子。
2.慧:聰明。
3.十金:十兩銀子。
4.易:換取。
5.市:賣掉。
6.且:將要。
7.去:離開。
8.舍:拋下。
9.竟:始終。
10.賈(gǔ):做買賣,經(jīng)商。
11.至賈家:商人。
12.憐:同情,憐憫。
13.捐:舍棄。
14.乃:才。
15.紿(dài):欺哄。
16.焉:代詞,代鳩
句子翻譯
1.見童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意思:鳩鳥每看到僮仆婢女中有私自拿東西或采摘花朵的情況,就一定報告它的主人。
2.主人紿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
意思:主人欺哄它說:“我有個朋友想要看看你,看了以后馬上就帶你回家!
主旨
作者賦予鳩以人的意識,能通人意,他不愿離開主人家,主人將它賣給商人,它“竟不食,哀鳴告歸”。
李氏鳩對故主忠誠不二的堅貞情志,寄托了作者誓死忠于明朝、絕不臣事清朝的氣節(jié)情*,又*辣地諷刺了那些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啟示
1.從李氏的角度來說,對待自己忠誠的人,決不可輕言放棄。
2.從鳩的角度來說,對主人忠誠不二,否則就會遭人唾棄,被人嫌棄。
第2篇:李氏之鳩的文言文翻譯
《李氏之鳩》是明代陳子龍寫的一篇文章,主要講述李氏的斑鳩所造成一系列的故事。下面是李氏之鳩文言文翻譯,請參考!
作品原文
李氏有一鳩,能為人言,過于鸚鵡,甚慧,養(yǎng)之數(shù)年矣.日則飛翔于廊楹簾幕間,不遠去。夕宿于籠,以避貍鼠。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晉人賈于吳者,見之,愿以十金易焉。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敝魅私H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敝临Z家,則舍之去。鳩竟不食,哀號告歸。賈人憐其志,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鳩乃食。
注釋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廳堂前的柱子。
2.慧:聰明。
3.十金:十兩銀子。
4.易:換取。
5.市:賣掉。
6.且:將要。
7.去:離開。
8.舍:拋下。
9.竟:始終。
10.賈(gǔ):做買賣,經(jīng)商。
11.至賈家:商人。
12.憐:同情,憐憫。
13.捐:舍棄。
14.乃:才。
15.紿(dài):欺哄。
16.焉:代詞,代鳩
譯文
李氏有一只斑鳩,能說人話,勝過鸚鵡,十分聰明,養(yǎng)了很多年。這只斑鳩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飛翔,從來不飛遠,晚上便在籠中棲息,以躲避貍貓和老鼠的傷害。(斑鳩)見到仆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一定會告訴它的主人。晉國的商人在吳國經(jīng)商,看見這只斑鳩,愿意用十兩銀子來換。斑鳩察覺了他的意圖,便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離去。您一定要將我賣到其他地方,我將絕食不吃東西。”主人哄騙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給他看過了馬上帶你回家。”到了商人家里,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于是就整日不吃東西,哀叫著要回家。商人憐憫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賠償。于是花費了十兩銀子中的二兩銀子,把鳩還給李氏,斑鳩這才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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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之鳩
原文:
李氏有一鳩,能為人言,過于鸚鵡,甚慧,養(yǎng)之數(shù)年矣。日則飛翔于廊楹②簾幕間,不遠去,夕宿于籠,以避貍鼠。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晉人賈③于吳者,見之,愿以十金④易焉。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敝魅私H⑤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敝临Z家,則舍之去。鳩竟不食,哀號告歸。賈人憐其志,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鴆乃食。
導讀:李氏鳩鳥對主人忠貞不二,當商人重金買它時,它眷戀故主,絕食*,而且整天哀號,表現(xiàn)了誓死不屈的堅強意志。這只人格化的鳩鳥,正寄托了作者陳子龍忠于明朝,忠誠不渝的節(jié)*,同時也*辣地諷刺了那些向滿清屈膝投降的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注釋:
①陳子龍:明末的一位忠臣義士。明亡以后,他被清兵逮捕,自殺殉國。
②楹:堂屋前的柱子。
③賈(g):做買賣,經(jīng)商。
④十金:十兩銀子。
⑤紿(di):欺哄。
翻譯:
李氏有一只鳩,能說人話,說話的能力超過鸚鵡,非常聰明,李氏已經(jīng)養(yǎng)它好幾年了。它每天就在走廊廳堂的簾幕之間飛來飛去,從不飛遠,晚上就睡在籠子里,來躲避貍貓、老鼠的侵擾。它看到男女仆人有私下里偷拿東西的,摘花毀綠的,一定要報告給它的主人。
有個晉國人在吳地經(jīng)商,見到了這只鳥,愿意拿十兩銀子把它買下來。鳩已經(jīng)覺察到他的意圖,就告訴主人說:“我住在這里已經(jīng)好久了,不忍心離開。你果真要把我賣到別的地方去,我將絕食!敝魅撕弪_它說:“我有二個朋友想要看看你,看完了就帶你回來!钡搅四莻商人家里,主人就拋下它離開了。鳩整天不吃東西,哀呼號叫,要求回去。商人很同情它的忠誠和意志,而且還擔心鳩死了而又不能取回銀子,于是留下了十分之二的銀子作為補償,把鳩還給了李氏。鳩才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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