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禁酒之議》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第1篇:《方苞禁酒之議》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方望溪奏請嚴禁燒酒一疏,尹博陵嘆為一代名言,孫合河相國力駁其議,并陳燒酒之益,斷不可禁。愚謂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當禁而勢不能除者,此類是也。
酒之為物,有益有損,自古已然,燒酒則興于近代,其始因邊疆士卒借以御寒,北五省燒造尤甚,靡費五谷,歷奉明禁,本重谷裕食之美意。望溪欲悉行嚴禁,民間不得復(fù)燒涓滴。竊恐小民無知,好飲者比戶皆然,售買極易,逐末之徒,趨利忘害,甘犯禁網(wǎng),將愈啟富民之私造,而滋吏胥之為奸,而終不能絕也。即使嚴刑峻法,連坐鄉(xiāng)鄰,而小民之日飲者,不能因此俱行戒止,勢必群飲黃酒,其為數(shù)必十倍于燒酒。日費十文者,將費百文不止,于百姓日用生計大有所損。且用黃酒者日增,價值亦騰,制造益眾,耗費谷米亦十數(shù)倍于高粱、柿、棗,其耗五谷也更甚于燒酒。然則欲禁燒酒,必先禁民飲乃可行,能乎否乎?語云:興一利必有一害。予謂除一害必增數(shù)害,積重難返之勢,惟有因任自然,去其太甚而已。他如私鹽私參,禁之何嘗不嚴,而究不能止,矧日用常行之酒也耶?
噫!治國治民之道,固難與一二書生言也。昔韋處厚議鹽法:強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望溪殆未之曉耶。(清阮葵生《茶馀客話》)
【注】①方苞,字望溪,清代文學(xué)家。②韋處厚,唐文宗時宰相。
譯文:
方望溪上奏請求嚴禁燒酒的奏疏,尹博陵將之贊為一代名言。孫合河相國竭力反駁方苞的議論,并陳述燒酒的好處,萬萬不可禁止。在下愚昧地認為:事情有道理不應(yīng)實行但情不得已、法律上必須禁止但因為形勢不能被廢除的,和這件事情類似。
酒這種東西,有好處也有壞處,自古就是這樣的。燒酒則是興起于現(xiàn)代,開始是邊疆士兵喝了用來御寒的,北面五個省份的燒酒制造最為多,很費五谷,向來都是明令禁止。望溪想完全予以嚴禁,不讓民間再燒出涓滴燒酒。我私下里只怕小民無知,好飲的人又家家都有,買和賣都很容易。追逐利益的家伙,趨利忘害,寧愿冒險犯法,這就更會讓富裕的人私自造酒,而使吏胥從中做壞事,到最后還是禁不了酒。即使對犯法者嚴刑峻法,對他的鄉(xiāng)鄰實行連坐,但每天飲酒的普通人,不會因此都戒酒,而勢必都去喝黃酒。喝黃酒的量上一定會十倍于燒酒。每天花十文錢喝酒的,將會花一百文都不止,對百姓的日用和生計都大有損害。而且喝黃酒的人逐日增加,黃酒的價格也會上漲,造酒的人更多,耗費的糧食也會十數(shù)倍于高粱、柿子和棗子,它耗費的五谷也會更甚于燒酒。那么,要禁燒酒,必須先禁止民眾飲酒才可行,可能還是不可能?俗話說:興辦一件有利的事情,一定會產(chǎn)生不利的一面。我要說,消除一件不好的,必然會增加幾件不好的事。形勢積重難返,只能順其自然,去除太過分的地方而已。像其他的私鹽、私參,禁起來何嘗不嚴,但終究不能阻止,更何況日用常備的酒呢?
唉!治國治民的道理,本來就難以和一、二個書生來講。以前韋處厚議論鹽法:以人不能做到的事來強迫他做,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會違犯的規(guī)定來禁止他,這種法必定不能施行。望溪大概還不知道這個道理吧。
第2篇:酒箴原文及翻譯
導(dǎo)語:辭賦,古代一種文體,起源于戰(zhàn)國時代。漢朝人集屈原等所作的賦稱為楚辭,后人泛稱賦體文學(xué)為辭賦。辭賦盛于漢,故世稱漢賦。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酒箴原文及翻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文
酒箴
兩漢:揚雄
子猶瓶矣。觀瓶之居,居井之眉。處高臨深,動而近危。酒醪不入口,臧水滿懷。不得左右,牽于纆徽。一旦叀礙,為瓽所轠。身提黃泉,骨肉為泥。自用如此,不如鴟夷。
鴟夷滑稽,腹大如壺。盡日盛酒,人復(fù)借酤。常為國器,讬于屬車。出入兩宮,經(jīng)營公家。由是言之,酒何過乎?
注釋
瓶,古代汲水的器具,是陶制的罐子。
眉,邊緣,和水邊為湄的“湄”,原是一字。
醪(勞),一種有渣滓的醇酒。
臧,同“藏”。
纆(墨)徽,原意為捆囚犯的繩索,這里指系瓶的繩子。
。▽#┑K,繩子被掛住。叀,懸。
瓽(擋dàng),井壁上的磚。轠(雷),碰擊。
提,拋擲。
鴟(癡)夷,裝酒的皮袋。
滑(骨gǔ)稽,古代一種圓形的,能轉(zhuǎn)動注酒的酒器。此處借喻圓滑。
《漢書》作“腹如大壺”。今從《北堂書*》、《藝文類聚》、《初學(xué)記》等書所引。
國器,貴重之器。
屬車,皇帝出行時隨從的車。
兩宮,指皇帝及太后的宮。
經(jīng)營,奔走謀求的意思。以上四句顯然指那些帝王貴族的追隨者。下文補足兩句反語,以寓譏刺。
創(chuàng)作背景
這篇文章載在《漢書·陳遵傳》中,為什么《陳遵傳》中有這篇文章呢?原來陳遵有個好友張竦,與他的個*恰恰相反,陳遵嗜酒放縱,而張竦是個束身自好的人。揚雄的文章從字面上看去好象是歌贊酒器的,這正合陳遵的胃口。于是他引用來和張竦抬杠。其實揚雄的本意是譴責(zé)那些貪榮好利,趨炎附勢的小人,而為高潔樸素的人抱不平。陳遵不過斷章取義而已。有論者認為該作品是揚雄為諷諫漢成帝而作,在沒有*據(jù)或新說出現(xiàn)之前,可稱一家之言。
鑒賞
從表面看來,原文是說水瓶樸質(zhì)有用,反而易招危害,酒壺昏昏沉沉,倒能自得其樂。讀者如不能體會揚雄的本意所在,也會產(chǎn)生不良印象,因此,后來柳宗元又作了一篇,將揚雄的話反過來,從正面敘說,另成一篇很好的文章《瓶賦》。其實也是相反而適相成的。
乍一看,揚雄這篇典型的狀物小賦,著力描述的是兩種盛器的命運:水瓶質(zhì)樸有用,反而易招損害;酒壺昏昏沉沉,倒能自得其樂。然而,請注意開篇那句話:“子猶瓶矣!鼻宄乇砻髁俗髡叩囊鈭D在借器喻人。揚雄其人患有口吃,不善言談,但文名頗盛。他的這篇《酒箴》,用的當是曲筆,反話正說,語近旨遠,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其良苦用心,無非是要諫勸世人:莫為酒惑,應(yīng)近君子而遠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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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清史稿·方苞列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方苞,字靈皋,*南桐城人①。篤學(xué)修內(nèi)行,治古文,自為諸生,已有聲于時。康熙三*年,單人。四十五年,會試中試,將應(yīng)殿試,聞母病,歸刁侍。五十年,副都御史趙申喬刻編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遺錄》有悖逆語,辭連苞族祖孝標。名世與苞同縣,亦工為古文,苞為序其集,并逮下獄。五十二年,獄成,名世坐斬。孝標已前死,戍其子登嶧等。苞及諸與是獄有干連者,皆免罪入旗②。圣祖夙知苞文學(xué),大學(xué)士李光地亦薦苞,乃召苞直南書房。未幾,改直蒙養(yǎng)齋,編校御制樂律、算法諸書。六十一年,命充武英殿修書總裁。
苞屢上疏言事,嘗論:“常平倉谷例定存七糶三。南省卑濕,存糶多寡,應(yīng)因地制宜,不必囿成例。年饑米貴,有司請于大吏,定值開糶,未奉檄不敢擅。自后各州縣遇谷貴,應(yīng)即令定值開糶,仍詳報大吏。谷存?zhèn)}有鼠耗,盤量有折減,移動有運費,糶糴守局有人工食用。春糶值有馀,即留充諸費。廉能之吏,遇秋糴值賤,得谷較多,應(yīng)令詳明別貯,備歉歲發(fā)賑!毕虏孔h行③。又言民生日匱,請禁燒酒,禁種*草,禁米谷出洋,并議令佐貳官督民樹畜,士紳相度浚水道。又請矯積習(xí),興人才,謂:“上當以時延見廷臣,別邪正,示好惡。內(nèi)九卿、外督撫,深信其忠誠無私意者,命各舉所知。先試以事,破瞻徇,繩贓私,厚俸而久任著聲績者,賜金帛,進爵秩。尤以六部各有其職,必慎簡卿貳,使訓(xùn)厲其僚屬,以時進退之,則中材咸處矜奮。”
乾隆初,疏謂:“救荒宜豫。夏末秋初,水旱豐歉,十已見*。舊例報災(zāi)必待*月后,災(zāi)民朝不待夕,上奏得旨,動經(jīng)旬月。請自后遇水旱,五六月即以實奏報!毕虏孔h,以五六月報災(zāi)慮浮冒,不可行。
(節(jié)選自《清史稿方苞列傳》)
注:①今安徽桐城人。②給旗人做奴仆。③皇上把此事交給相關(guān)部門商量去辦。
譯文:
方苞,字靈皋,是*南桐城人。知識淵博,修身謹行,攻讀古文,從他還是諸生時,就已經(jīng)聞名于時了?滴跞*年,中舉人?滴跛氖迥陼r,會試考中,準備參加殿試,聽說母親病了,就回家侍奉。康熙五十年,副都御史趙申喬*劾戴名世所著的《南山集》、《孑遺錄》里有大逆不道的話,*劾的奏章里涉及到方苞的族祖父方孝標。戴名世和方苞是一個縣的人,也擅長古文,方苞曾為他的文集作序,因此一并被逮捕入獄?滴跷迨,案件審結(jié),戴名世判斬首。方孝標已經(jīng)在此之前死了,就把他的兒子方登嶧等人遠戍邊疆。方苞以及那些和這個案子有牽連的,都免除死罪,判入旗藉。康熙向來就知道方苞的文采學(xué)識,大學(xué)士李光地也舉薦方苞,康熙就把方苞調(diào)到南書房。不久,改任蒙養(yǎng)齋,編校御制樂律、算法等書?滴趿荒辏钏麚(dān)任武英殿修書總裁。
方苞常常上書言事,曾說:“平常官倉的米谷按定例儲存七成,賣出三成。南方各省地勢低,多潮濕,存糧賣糧多少,應(yīng)當因地制宜,不一定拘泥定例。年成不好,米價昂貴,有關(guān)部門請示上級,按既定價格賣米,沒有上級命令,不敢擅自行動。從此之后,各州各縣遇到糧價貴時,應(yīng)當立即下令按既定價格賣米,然后再詳細地匯報上級。糧食存在倉庫里會因老鼠偷吃而消耗,數(shù)量會有減少,運送糧食要花運費,賣米買米看守糧倉要支付人工伙食費用。春天糧價高時賣糧,(多出來的錢)就留下來充當以上各種費用。廉潔有能力的官吏,在秋天買進的糧食價格低,得到的谷物多,應(yīng)當讓他們詳細注明另外存放,以備荒年開倉賑災(zāi)!被噬习逊桨囊庖娊唤o有關(guān)部門商議實行。方苞又曾說老百姓生活日益匱乏,請求禁止釀酒,禁止種*草,禁止糧食出洋,并且讓州縣的副職官員督促老百姓種植養(yǎng)殖,當?shù)厥考潕兔κ杩:拥。又請求改變積久的陋習(xí),舉薦人才,(上書)說:“皇上應(yīng)當按時接見大臣,分辨忠奸好壞。那些忠誠無私的朝內(nèi)九卿大臣,朝外封疆大吏,讓他們各自舉薦了解的人。先讓那些人做事,破除照顧(親近之人)和徇情之事,制裁貪贓枉法,對那些任職很久有好名聲政績的,賜給他黃金布帛,加官晉爵。尤其是因為六部各有職責(zé),必須謹慎選用州縣長官和副職,讓他們能教導(dǎo)好下屬,按時進退,那么普通官員都會努力勤奮的!
乾隆初年,上書說:“救荒工作應(yīng)該預(yù)先準備。夏末秋初之時,是發(fā)大水還是干旱,已經(jīng)能看到十分之*了。按照舊有慣例,上報災(zāi)情必須等到*月之后,受災(zāi)百姓從早晨已經(jīng)等不到晚上了,可官員上奏再得到救災(zāi)命令,動不動就要經(jīng)歷十天一個月。請求今后遇到水災(zāi)旱災(zāi),五六月份就按實情上報。”皇上發(fā)到有關(guān)部門商議,因為五六月份報災(zāi)考慮到虛浮不真實,不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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