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察局管理辦法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會議制度;學習制度;文件管理和行文制度;請示、報告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幾個方面對監(jiān)察局工作管理辦法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上級黨委、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貫徹、常委會議由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主持召開、常委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揚民主,討論重要事項,會議前要把討論的內容與常委通氣,作好準備、上級監(jiān)察機關和縣紀委常委會部署的重要事項、貫徹落實常委會議的決定和意見、紀委常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機關學習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行文制度、按逐級請示報告和首長負責制的原則,工作人員向室主任(負責人)、室主任(負責人)向分管副書記、副書記向書記請示匯報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越級請示匯報、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進一步加強委(局)機關管理,加快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guī)范、管理科學的機關管理體系,經本委常委會研究,制定《中共建寧縣紀委、建寧縣監(jiān)察局機關工作制度》,F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嚴格遵照執(zhí)行。
一、會議制度
(一)常委會議
1、議事范圍
(1)上級黨委、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貫徹。
(2)全委會的工作報告。
(3)全縣性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直接抓和重點過問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處。
(5)縣紀委管理的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任免、調動、調整、獎懲。
(6)重大經費開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審議的重要問題。
2、議事規(guī)則
(1)常委會議由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主持召開?h紀委常委參加,不是縣紀委常委的監(jiān)察局副局長列席會議;必要時請有關室主任(負責人)列席參加有關問題的討論。
(2)議題由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確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經分管常委同意后報請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確定。
(3)對需要提交常委會研究決定的事項,主辦室應提出初步意見或建議,對需要提交常委會討論通過的文件,由辦公室或有關室準備,經分管副書記審核,并報請書記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與會人員。
(4)常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常委到會才能召開,常委如不能出席會議的,可在會前就議題提出意見或建議,會后由主持人及時向未出席的常委通報議定事項。
(5)常委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揚民主,討論重要事項,會議前要把討論的內容與常委通氣,作好準備。決定問題要體現多數常委的意見,如對重要問題產生不同意見,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zhí)行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
(6)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內容,除會議決定公開或工作需要交辦的外,要嚴格保密,任何與會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會議由辦公室派人記錄,討論和研究的問題與科室有關的,有關科室可另派人記錄。
(二)監(jiān)察局長辦公會議
1、議事范圍。
(1)年初計劃、年終總結;
(2)上級監(jiān)察機關和縣紀委常委會部署的重要事項;
(3)有關行政監(jiān)察工作;
(4)對監(jiān)察對象的處理意見;
(5)向人大、政府、上級監(jiān)察機關的請示、報告;
(6)其他
2、參加人員:正、副局長,辦公室主任,另根據需要可請有關室負責人參加。
3、具體時間、議題由局長確定。
4、凡涉及重要議題,應邀請紀委正、副書記及相關領導參加。
5、會議由辦公室派人記錄。
(三)室主任(負責人)例會
1、議事范圍
(1)貫徹落實常委會議的決定和意見。
(2)督促檢查和組織協調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機關的日常工作。
(4)討論各室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
、室主任(負責人)例會原則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負責人)參加,根據會議內容,如需有關人員參加或列席的,由主持會議的領導確定后,由辦公室負責通知。
3、室主任(負責人)例會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召開,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
4、室主任(負責人)例會決定的事項,各室要抓落實,并及時把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負責人)例會上要反饋落實情況。辦公室要抓好督辦。
5、室主任(負責人)例會由辦公室派人記錄。
(四)、常委民主生活會
1、常委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
2、會前必須事先報告市紀委、縣委,并將有關問題進行調研、形成材料,會后及時整理材料向上級報告。
3、認真做好主生活會會前的準備工作。
4、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由機關支部負責。
二、學習制度
(一)紀委常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1、縣紀委建立中心學習組,縣紀委常委參加。
2、中心組學習一月一次(必要時,可結合機關學習一并進行),由支部負責。
3、中心組學習內容應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學習計劃具體安排。
4、學習采取集中與自學結合的辦法,需要集中討論的問題,由書記或副書記確定。
(二)機關學習制度
1、建立委(局)機關學習制度,學習時間為每周二、四晚上。其中周二晚上為集中學習時間,周四晚上的學習以自學為主,原則上在單位學習。
2、機關學習由支部書記召集,除紀委書記外,全委(局)機關干部、職工參加。
3、實行嚴格的學習簽到制度,由支部書記負責考勤;每人每月發(fā)給學習滿勤獎40元,遲到者每次扣3元,缺席者每次扣10元,私事請假者每次扣5元.,扣完為止。
4、機關學習實行“一月一專題一季一考試”制度。
5、每位干部、職工每年撰寫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或論文一篇以上。
三、文件管理和行文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辦理統(tǒng)一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登記,按照一定程序送有關領導閱知或者批示。重要文件要隨收隨送。
2、常委傳閱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傳送。中央、國務院、。ㄊ校┪、省(市)政府發(fā)至縣團級的文件,傳閱至常委以上干部。涉及有關室的文件,經書記批示后,送有關領導傳閱。需要傳達貫徹的文件,按文件規(guī)定分別召開會議進行傳達貫徹。需要及時辦理的文件,書記或分管副書記簽批后交有關室辦理。中紀委、監(jiān)察部、省紀委、監(jiān)察廳,市紀委、監(jiān)察局,縣委、縣政府文件傳閱至各室主任!叭堋蔽募䝼人不得存留、復印,閱后要及時于當日的上午或下午交還管理人員。
3、加強保密工作,辦公桌上不得堆放“三密”文件。
(二)行文制度
1、行文要嚴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擬稿,使文書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
2、擬稿、修改、簽發(fā)文件不能用鉛筆、圓珠筆、彩筆,如修改較多,要重新打印,不能剪貼。
3、文件的簽發(fā)。以縣紀委名義上報和下發(fā)的文件應送分管領導審核,由書記簽發(fā);以監(jiān)察局名義上報和下發(fā)的文件,由分管領導審核,監(jiān)察局長簽發(fā);各室需要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材料要經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審核簽發(fā)。
4、以委、局名義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由各主辦室負責起草、打印、校對、裝訂,經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審核簽發(fā)后,由主辦室負責上報或下發(fā)。
5、各室負起草的文件材料和各室自己用的材料各室要負責打印、校對、裝訂分發(fā)。應存檔的要按一式二份加原稿交辦公室存檔。
四、請示、報告制度
1、按逐級請示報告和首長負責制的原則,工作人員向室主任(負責人)、室主任(負責人)向分管副書記、副書記向書記請示匯報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越級請示匯報。
2、凡以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名義處理或答復的問題,除已有明確規(guī)定、應及時答復的以外,其他必須事先請示。
3、各室要積極發(fā)揮職能作用,屬各室職權范圍的工作,各室要大膽負責,認真辦理,不得推諉。
五、財務管理制度
1、機關干部因公出差需經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批準。差旅費要及時經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審核,10天內報分管副書記審批,按財務規(guī)定報銷。
、辦公費用審批,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書記審批,2000元以上由常委集體研究。
3、困難補助、獎金等其它特別開支由常委集體研究決定。
4、財務開支情況每半年向常委會報告一次,每年向全委干部職工通報一次。
六、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要嚴格按縣兩辦有關文件執(zhí)行,嚴格報批、審批。
1、市以上紀檢監(jiān)察機關正科以上領導來我縣視察指導,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接待。對副處以上來賓,應及時向縣委辦報告。
2、市以上紀檢監(jiān)察機關副科級以下干部來我縣,對口室負責安排,辦公室配合接待。
3、本省及省外紀委、監(jiān)察局帶隊來我縣參觀考察,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接待。
4、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副處以上(含擔任上述職務退居二線的)領導在建寧視察指導期間,由書記、副書記或常委陪同。
5、書記、副書記有關客人,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接待。
6、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正科以下干部在建寧期間,由分管副書記、常委或室主任(負責人)陪同。
7、陪餐人員要從嚴控制,原則上2-3人陪同。
8、各鄉(xiāng)鎮(zhèn)紀委工作人員來縣紀委辦事,由辦公室安排,辦公室1人陪同。
9、接待要厲行節(jié)約,不得隨意超過標準,辦公室要從嚴把關。
七、值班衛(wèi)生制度
1、機關值班根據作息時間具體確定。機關大院值班和節(jié)假日值班,按縣委、縣政府的值班要求執(zhí)行。
2、值班人員由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安排,值班人員要按時到位,負責當班安全及處理好當班的有關事宜,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出現脫班。
3、每位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搞好本室衛(wèi)生和單位包干區(qū)衛(wèi)生,做到每天地板一拖,桌椅一擦,煙灰缸等一洗,并積極參加義務勞動。
4、書記室的衛(wèi)生由辦公室負責打掃,其他科室的衛(wèi)生由各科室自行打掃。
5、會議室、走廊的衛(wèi)生由值班人員負責打掃。
八、考勤制度
(一)考勤辦法
1、全委(局)干部、職工(除書記、駕駛員外)全部實行嚴格的簽到制度。
2、考勤制度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3、每位干部職工必須在上班后10分鐘前簽到;上班后10—30分鐘內簽到者算遲到,30分鐘以后及未簽到者視為曠工(半天)。
4、日?记诓荒苷胰舜灒埣、出差或外出辦案等特殊情況要向辦公室說明,由辦公室人員在考勤簿上注明。
6、辦公室每月要對考勤情況進行一次通報,對有關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按有關獎懲辦法施行。
(二)請假制度
1、常委請假要經書記審批。
2、其他工作人員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書記審批。
3、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領導不在時告知辦公室。
4、凡請假的人員事先必須寫好請假審批單,由有關領導審批后,將請假審批單交辦公室。
5、按規(guī)定要求休假的機關工作人員,一律要填寫好休假審批單,由書記審批。
6、要求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休假的人員應遵守請銷假制度,審批單交辦公室。回單位應及時銷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口頭請假,在回單位上班的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對未按規(guī)定先離崗后請假的視為曠工。
7、請銷假制度由辦公室負責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記。
(三)考勤獎懲辦法
1、考勤情況作為對個人工作進行評優(yōu)、評先的一項重要內容。
2、每人每月發(fā)給滿勤獎60元;凡遲到者每次扣5元,曠工每半天扣10元,私事請假者每半天扣5元,扣完為止。
九、獎勵制度
1、工作創(chuàng)新獎。凡被市紀委評上“開拓創(chuàng)新獎”的,給予承擔該項工作的科室獎金1000元;科室工作獲得全市前三名的:第一名獎勵1000元,第二名獎勵800元,第三名獎勵500元。
2、項目引進獎。凡引進項目獲得縣里獎勵的,所獲獎金的一半獎給項目引進有功人員,另一半由全委(局)干部職工平均分配。
3、信息工作獎。①凡所寫信息被中央級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獎勵300元;被省級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獎勵200元(辦公室工作人員所寫信息被省級采用的,每條獎勵50元);被市級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獎勵50元(辦公室工作人員所寫信息被市級采用的、其他科室人員所寫信息被市級對口科室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獎勵20元)。②凡所寫論文、調研文章被中央級雜志、報刊采用的,每篇獎勵500元;被省級雜志、報刊采用的,每篇獎勵300元;被市級雜志、報刊采用的每篇獎勵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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